广西壮族自治区产业园区改革发展办公室 主办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225113 主题分类:
发文单位: 自治区园区办 成文日期: 2024年08月30日
标  题: 自治区园区办关于对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0350号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园区办函〔2024〕674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9月18日
效力状态:

自治区园区办关于对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0350号提案的答复

2024-09-18 17:38     来源: 自治区园区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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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建设南宁(深圳)东盟产业合作区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广西支持建设南宁(深圳)东盟产业合作区,并取得一定成效。

一、关于将南宁(深圳)东盟产业合作区建设纳入粤桂东西部协作重要内容

一是国家在印发的支持广西加快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若干措施重要文件中明确支持粤桂共建南宁(深圳)东盟产业合作区,推动相关企业、产业项目在合作区集聚。我区于2024年2月,形成《若干措施》“2+4”工作清单,积极构建跨区域产业链供应链,促进更多优质央企、湾企落地南宁(深圳)东盟产业合作区。

二是2024年2月,广西党政代表团赴广东、深圳学习考察期间,召开了广西与深圳市协作工作座谈会和深化东西部协作全面加强粤桂合作会议,与广东省签署《打造粤港澳大湾区重要战略腹地进一步全面深化粤桂合作框架协议》,明确加强产业合作,共同推动一批产业园区建设,探索飞地园区共建新模式,共同推进南宁(深圳)东盟产业合作区建设。

二、关于鼓励南宁市与深圳市以项目化、市场化方式,聚焦重点,联合越南沿线党委、政府共同推进南宁至河内经济走廊建设

一是落实中越两党两国领导人重要共识和《关于进一步深化和提升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构建具有战略意义的中越命运共同体的联合声明》精神,2024年1月,自贸办专职副主任白岚率东盟经开区等一行赴越南胡志明等开展产业大调研大走访大对接活动,通过走访和座谈等形式,对当前越南经济政策、中资在越企业发展情况以及中越经贸合作方向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推动越南多彩技能科技计划服务比亚迪项目在东盟经开区投资设厂等合作意向。

二是《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总体规划》明确指出,南宁位于西部陆海新通道核心覆盖区,是新通道重要节点城市和物流枢纽。正在建设的西部陆海新通道(平陆)运河,建成后将打通南宁港与北部湾港之间的江海联通通道,实现西南地区内河航道与海洋运输直接贯通,拉近南宁港与东盟各国乃至全球重要港口距离,进一步完善干支衔接、畅通高效的西江黄金水道网络,全力打造支撑粤港澳大湾区的水路运输大通道。

三、关于帮助南宁市做大做强海关异地报关业务,积极推动邕州海关与广西沿边口岸的合作

结合广西区位优势和产业特点,南宁海关出台服务广西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20项重点工作项目、服务广西实体经济发展10项措施、优化口岸营商环境18条措施,同时推动海关总署出台支持广西、云南沿边临港产业园区建设政策措施。在上述政策措施作用下,南宁市与我国东部乃至东盟国家的产业合作得以加强,充分利用东部技术和东盟资源,形成“东部研发+广西加工+东盟资源”的跨境产业合作模式,引进广东深圳比亚迪全球最大电池工厂弗迪项目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四、关于支持南宁港申报国家一类水运口岸功能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正在积极谋划平陆运河工程建成后的物流运输组织、运河经济带综合交通体系建设等工作,力争早日开工建设南宁(牛湾)至贵港3000吨级航道工程,并积极开展对南宁港内河港口相关情况的调研,协调解决平陆运河口岸建设存在问题,推动南宁内河口岸(平陆运河口岸)筹划、建设,持续推进南宁港申报国家一类口岸(水港)功能。

五、关于给予南宁市在产业扶持政策和专项支持政策等方面倾斜支持

一是自治区高度重视,不断深化与发达地区产业合作关系。2023年12月,在南宁成功承办商务部“沿边临港地区承接产业转移暨国家级经开区协同发展对接会”,会议促成广西与东部地区15对重点园区签约共建。其中,推动南宁经开区与匈牙利中欧商贸物流合作园区、滕州经开区在会上签订园区共建合作协议,不断深化与东部等发达地区合作。

二是开展经开区“强龙头”行动。加大对南宁市国家级经开区指导支持力度,提升南宁经开区等国家级经开区综合发展水平,打造成为带动广西全域国家级经开区发展的“龙头”园区。

三是加大对重点开发区资金支持力度。自治区财政厅统筹中央和自治区层面有关专项资金,对南宁经开区等外贸破百亿、外资超千万美元的重点开发区,在中央外经贸发展资金、外贸提质增效资金分配上予以相应倾斜。

六、关于优先支持南宁(深圳)东盟产业合作区项目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增设平陆运河港口码头建设补助

一是在南宁(深圳)东盟产业合作区项目申报2024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央预算内资金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积极指导南宁(深圳)东盟产业合作区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积极对接国家发展改革委,争取更多资金、项目支持,指导南宁市按照国家要求,包装策划南宁(深圳)东盟产业合作区相关项目,积极争取国家层面的资金支持。

二是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积极配合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持续跟进《钦州内河港总体规划(2035年)》批复工作,待规划批复且项目条件成熟后,积极对接、配合有关部门申报平陆运河南宁港口码头建设各项补助资金。

下一步,我们将采纳您的建议,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建设南宁(深圳)东盟产业合作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专此答复,感谢您对我区产业园区改革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自治区园区办

2024年8月30日


签发人:覃元臻

抄送:自治区政协提案委员会1份

联系人及电话:马嘉彬,0771—2850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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