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101774 | 主题分类: |
发文单位: 自治区园区办 | 成文日期: 2024年04月30日 |
标 题: 自治区园区办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417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
发文字号: 园区办函〔2024〕318号 | 发布日期: 2024年05月11日 |
效力状态: |
秦义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龙州县中越(水口—驮隆)生态铝国际产业合作园的建议(2024173号),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单位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议自治区层面积极上报国家有关部委推动中越(水口—驮隆)生态铝国际产业合作园建设”方面
(一)关于“建议自治区商务厅、发改委等有关部门指导龙州县做好合作园建设规划、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尽快审批立项合作园项目”方面
自治区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产业园区发展,一直以来从多方面大力支持推动产业园区发展。
我办支持龙州县推动中越(水口—驮隆)生态铝国际产业合作园建设,大力推动高质量跨境产业纵深发展,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大力提升投资便利化、贸易便利化、消费便利化、通关便利化、资金流动便利化。以自治区人民政府名义印发实施的《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也明确了升级发展跨境产业合作平台,探索一批“两国多园”、“多国多园”产业园区,形成多层次跨境产业合作模式。目前,我办正着手编制《全区产业园区发展规划》,将对全区产业园区发展情况开展充分调研,并在政策落地执行过程中,充分发挥广西沿边临港产业园区、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以及沿边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边(跨)境经济合作区、“两国双园”等平台政策优势和地缘优势,支持区内部分特色园区与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协同发展,加快承接产业转移,在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中发挥更大作用。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支持生态铝产业发展,积极支持我区铝产业国际合作。今年以来,围绕贯彻落实中越联合声明工作,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协调自治区相关部门制定深化桂越地方合作重点任务方案,将支持我区重点铝企业和中越边境地区氧化铝生产企业加强与越方沟通联系,探讨推动稀土、铝土等矿产资源合作开发,保障稀土矿产原料安全稳定供应,打造氧化铝跨境产业链供应链等工作纳入重点方案。
自治区商务厅高度重视产业园区建设,大力推动产业园区发展,积极组织边合区赴越南、新加坡、马来西亚开展系列经贸合作专项活动;赴东部省份国家级经开区开展园区共建调研,推动产业向广西园区转移,充分发挥边境地区承接产业转移作用,吸引更多境外企业回流。
根据您的建议,下一步我办将配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按照有关政策文件规定,指导龙州县做好合作园项目前期工作,促进边境地区产业振兴发展。同时,配合自治区商务厅持续提升边合区沿边开放水平,继续组织园区赴越南等东盟国家开展境外投资促进活动,充分发挥边合区与越南陆海相连的独特区位优势,全面深化对越各领域友好交流和务实合作。支持跨境铝产业链合作,摸清重点开发区承接产业转移空间,精准对接越南等东盟国家转移回流企业,引导更多产业向我区转移。
(二)关于“建议自治区层面将共建合作园事项纳入2024年中国广西与越南边境四省党委书记新春会晤的议题”方面
自治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中越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持续利用好桂越各层级对外交流合作平台加强对越沟通,助推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2月27—28日,自治区外事办在北海成功筹办2024年中国广西与越南边境四省党委书记新春会晤暨联工委第十五次会晤活动。期间自治区领导向越方提出:加快双方园区配套设施建设,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和工作指导力度,获越方赞同。同时,我区与越南就推进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达成系列重要共识,双方将深化跨境产业合作,加快双方园区配套设施建设,及时协调解决园区建设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下一步,我办将继续配合自治区外事办,通过广西与越南边境四省党委书记会晤、联工委会晤等沟通机制与越方保持沟通,共同推动中越跨境经济合作区的建设工作。
(三)关于“建议自治区层面将龙州县工业区纳入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方面
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是依托广西南宁、北海、防城港、钦州、玉林、百色、崇左7市现有各类园区整合优化设立,其中以沿边临港的北海、防城港、钦州、崇左4个园区为重点,加强南宁、玉林、百色等片区协同联动,形成“4+3”发展格局。目前以自治区人民政府名义印发实施的《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明确了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崇左片区的范围,主要包括广西凭祥产业园〔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崇左片区及其辐射区、凭祥—宁明贸易加工区〕、中国—泰国崇左产业园、广西中国—东盟青年产业园、崇左临空经济协同区、扶绥县木业家居产业集聚区。启动区位于广西凭祥产业园、中国—泰国崇左产业园、广西中国—东盟青年产业园,规划面积约10平方公里。龙州工业园区在崇左片区范围外。
目前,我办正着手编制《全区产业园区发展规划》,将对全区产业园区发展情况开展充分调研,充分发挥广西沿边临港产业园区、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以及沿边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边(跨)境经济合作区等平台政策优势和地缘优势,支持区内部分特色园区与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协同发展,加快承接产业转移,在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中发挥更大作用。下一步,我办将充分吸收采纳您的意见建议,积极推动建议转化为促发展、惠民生、保稳定的政策举措,统筹各方资源支持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崇左片区规划建设。
二、关于“建议自治区有关部门给予支持”方面
(一)关于“请求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追加新的规划指标或将合作园用地列入自治区用地指标,并同意调整城镇开发边界”方面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积极支持龙州县加快推进龙州县中越(水口—驮隆)生态铝国际产业合作园建设,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对城镇开发边界进行优化调整,保障园区高质量发展合理用地空间。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3〕193号),明确了在不突破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的前提下,对符合国家规定允许调整情形的,可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要求对城镇开发边界进行局部优化调整;同时强调要避免“寅吃卯粮”,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增量用地上要以五年为周期分阶段总量控制和按年度增量控制;城镇开发边界发生变化的,有关数据要报自然资源部检验合格并纳入规划“一张图”后,才能作为项目用地审批的依据。
目前,自然资源部正在研究制订《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办法》,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也正在根据自然资发〔2023〕193号有关规定,拟定我区城镇开发边界实施细则细化相关要求,并已征求了各相关厅局和各市县意见,正在深化调研。对于急需的用地,建议龙州县对符合自然资发〔2023〕193号有关调整城镇开发边界情形的,在落实节约集约用地要求、做好相关安全论证的前提下,结合总规完整数据库成果建设,尽快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调整的矢量数据和指标平衡调整方案并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审查,以同步加快相关工作。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将积极做好有关指导服务工作。
(二)关于“请求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合作园纳入自治区重大项目,在能耗指标等方面享受相应政策倾斜”方面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大力支持各市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列为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对符合遴选方向并达到重大项目遴选条件的项目,将分批次列入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清单,并督促相关部门按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支持政策,在要素保障方面给予倾斜支持,促进项目加快实施。同时,积极拓宽能耗空间,支持高质量项目建设,引导各市优化完善落实用能预算与节能挖潜实施方案,为高质量项目腾出能耗空间。
下一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结合工作职责,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合作园项目纳入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的重大项目。同时,引导龙州县进一步优化完善落实用能预算与节能挖潜实施方案,为合作园项目高质量发展腾出能耗空间。
(三)关于“请求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在主要污染物指标方面给予支持,推动园区内一批质量高、体量大的铝产业项目落地”方面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支持加快推进龙州县中越(水口—驮隆)生态铝国际产业合作园建设,铝冶炼属于国家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的重点行业,相关建设项目从工艺技术、污染物排放水平、污染防治设施装备水平,以及环境管理要求等方面应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加强对接沟通,指导龙州县做好合作园建设规划环评工作,充分论证园区建设的环境可行性。同时,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管理办法》(桂环规范〔2023〕6号),指导龙州县做好项目主要污染物区域削减方案,为项目环评审批提供重要依据,使铝产业项目依法依规在园区落地。
(四)关于“请求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将合作园项目增补列入自治区铝产业发展五年规划,享受配套扶持政策”方面
2021年以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坚持将工业园区作为推动铝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主战场,会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安排政府专项债券6000万元支持龙州县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龙州县水口边贸扶贫产业园冷库项目、龙州工业园区的龙州县水口扶贫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等,进一步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增强园区项目承载能力。
下一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将会同自治区有关单位,做好全区铝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并指导龙州县做好生态铝国际产业合作园项目包装策划和申报工作,利用专项债等资金不断完善生态铝国际产业合作园基础设施,提升产业承载能力。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自治区园区办工作的关心支持。
自治区园区办
2024年4月30日
(承办人姓名:苏渭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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