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93700 | 主题分类: |
发文单位: 自治区园区办 | 成文日期: 2024年04月01日 |
标 题: 自治区园区办关于自治区第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4241号代表建议的协办意见 | |
发文字号: 园区办函〔2024〕190号 | 发布日期: 2024年04月30日 |
效力状态: |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期间,曾鹏鑫代表提出了关于大力支持建设青秀区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区的建议(第2024241号),经研究,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一、加强招商引资力度,引导无人机研发、生产和应用相关企业向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南宁片区集聚,充分利用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优惠政策,加快形成产业集群。
二、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的广西产业合作区壹号建设投资基金即将获批发行,建议南宁市及项目业主提前对接,就设立无人机产业发展子基金进行沟通,共同推动青秀区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区建设。
专此函达。
自治区园区办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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