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产业园区改革发展办公室 主办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93168 主题分类:
发文单位: 自治区园区办 成文日期: 2024年04月01日
标  题: 自治区园区办关于自治区第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4445号代表建议的协办意见
发文字号: 园区办函〔2024〕173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4月29日
效力状态:

自治区园区办关于自治区第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4445号代表建议的协办意见

2024-04-29 18:15     来源: 自治区园区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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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期间,覃可论代表提出了关于支持河池市深化拓展绿色发展先行试验区建设的建议(第2024445号),经研究,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一是我办积极探索园区建设新模式,用好中央和自治区预算内资金,用好区直国企融资建设运营等优势,带动央企、民企等各方资本,通过基础设施和经营性资源捆绑的方式,共同参与园区建设。二是我办已联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共同印发《2024年自治区产业园区新增政府专项债券申报和管理工作指引》,进一步规范和指导园区及项目业主对园区专项债券的申报。三是2024年市县第一批产业园区新增专项债券已安排河池市广西宜州经济开发区轻纺城综合加工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洛东绿色科技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及高标准厂房A片区项目共29300万元。

下一步,我办将对园区专项债需求迫切的产业园区采取办班培训、上门指导、实地踏勘等方式,协同谋划项目包装、申报,指导前期、落实尽调等尽可能争取园区专项债入库发行。四是我办已起草《广西壮族自治区产业园区管理暂行办法》,鼓励园区充分发挥区位、资源、政策等方面优势,大力发展特色产业。

专此函达。


自治区园区办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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