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产业园区改革发展办公室 主办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93160 主题分类:
发文单位: 自治区园区办 成文日期: 2024年04月01日
标  题: 自治区园区办关于自治区第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4591号代表建议的协办意见
发文字号: 园区办函〔2024〕174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4月29日
效力状态:

自治区园区办关于自治区第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4591号代表建议的协办意见

2024-04-29 18:11     来源: 自治区园区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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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林业局:

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期间,韦建明等代表提出了关于支持田林县林业产业发展的建议(第2024591号),经研究,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一是我办已联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共同印发《2024年自治区产业园区新增政府专项债券申报和管理工作指引》,进一步规范和指导园区及项目业主对园区专项债券的申报。二是我办已起草《广西壮族自治区产业园区管理暂行办法》,鼓励以各种所有制企业为主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与产业园区公共服务、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或在现有的产业园区投资建设、运营特色园中园。三是2024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清单已锁定田林县桂黔(田林)经济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等3个项目共2.23亿元专项债申报需求。

下一步,我办将对园区专项债需求迫切的产业园区采取上门指导、实地踏勘等方式,协同谋划项目包装、申报,指导前期、落实尽调等尽可能争取园区专项债入库发行。

专此函达。


自治区园区办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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