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57916 | 主题分类: |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 2024年02月19日 |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产业园区改革发展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促进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招商引资考核激励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产业园区办发〔2024〕5号 | 发布日期: 2024年03月20日 |
效力状态: |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促进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招商引资考核激励方案的通知》(桂投促委发〔2022〕5号)要求,为做好2023年度招商引资考核激励申报工作,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平、公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要求
2023年度制造业招商引资项目到位资金完成情况及新引进“独角兽”、“瞪羚”、“专精特新”等高成长性企业数量不低于年度目标任务的设区市及县(市、区)。
二、申报奖项
(一)奖项类型:考核激励奖项分为“先进奖”“进步奖”“强优奖”3个单项奖。其中,“先进奖”针对年度制造业招商引资项目到位资金总量;“进步奖”针对年度制造业招商引资项目到位资金增速;“强优奖”针对年度新引进“独角兽”、“瞪羚”、“专精特新”等高成长性企业数量。
(二)奖项名额:各地可同时申报不同奖项,但同一设区市、县(市、区)只能获得一个单项奖。每个奖项分别颁发排名前二名的设区市及前十名的县(市、区),共激励6个设区市及30个县(市、区)。其中,111个县(市、区)按照重点开发区、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城市主城区4类区域分类开展评比。每个奖项中重点开发区评选3个、农产品主产区评选2个、重点生态功能区评选2个、城市主城区评选3个。
三、有关要求
(一)申报材料。请各市牵头组织所辖县(市、区)认真对照《广西招商引资考核激励方案》有关要求,以自愿申报为原则,填报《××年度××市招商引资××奖申报表》或《××年度××县(市、区)招商引资××奖申报表》(附件1、2)。各设区市的总量数据应等于辖区内各县(市、区)对应指标数据之和;拥有园区的县(市、区)的数据应包括园区的相应数据。
(二)项目清单。请申报单位根据申报的奖项,提供对应的2022年度制造业项目到位资金明细表、2023年度制造业项目到位资金明细表、2023年度新引进强优企业清单(附件3)。项目有关佐证材料及台账请同时整理完善以备实地核查。
(三)报送时间。以上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提供盖章版和可编辑电子版,由市级投资促进部门统一收集汇总所辖县(市、区)材料并认真审核把关,于2024年2月23日下午下班前发送至电子邮箱:xxc@gxipn.gov.cn,逾期不受理申报材料,视为自动放弃。
(四)其他事项。考核激励工作具体的激励方式、考核程序、考核依据等内容遵照《广西招商引资考核激励方案实施细则》(桂投促委办函〔2023〕42号)执行。
未尽事宜,请联系自治区投资促进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石玫莉,黄玮璇,0771—5852099,5781423。
附件:1.××年度××市招商引资××奖申报表
2.××年度××县(市、区)招商引资××奖申报表
3.制造业项目到位资金明细及新引进强优企业清单样表
4. 111个县(市、区)分类考核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产业园区改革发展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促进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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