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14349/2023-491395 | 主题分类: |
发文单位: 自治区北部湾办 | 成文日期: 2023年09月15日 |
标 题: 自治区北部湾办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北部湾办发〔2023〕65号 | 发布日期: 2023年11月13日 |
效力状态: |
南宁、北海、防城港、钦州、玉林、百色、崇左、梧州市人民政府,区直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北部湾办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北部湾办发﹝2023﹞47号)精神,结合审计问题整改要求,现就申报2024年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专项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一)坚持政策导向,贯彻落实重大部署
统筹做好资金安排,集中财力保障国家、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重点支持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综合保税区、北部湾经济区的重大项目。充分利用自治区国企平台信用优势,强化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放大作用,支持自治区国企平台参与,撬动更多金融资本开发建设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
(二)坚持零基预算,精准选择申报项目
深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严格落实自治区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优先支持成熟度高、已完成前期工作、资金到位率高的项目,确保专项资金一经下达即可建设,尽早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三)坚持绩效理念,确保实现绩效目标
贯彻落实财政资金“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要求,实行专项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项目申报时要明确绩效目标、预期效益,绩效目标一经确定不能随意变更,绩效目标的调整与资金、项目的调整一样,必须报自治区北部湾办、财政厅同意。所有申报项目都将纳入项目库,实行滚动管理。
二、支持重点
(一)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基础设施项目
贯彻落实《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23〕47号)文件要求,支持7个片区(重点是启动区)在2023—2025年期间,需要建设的关键性、标志性路网、标准厂房、公用工程及其配套项目。
(二)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重大产业及配套项目
聚焦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关键企业和关键核心技术,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支持传统优势产业强链、补链、延链项目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
(三)北部湾国际门户港基础设施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重点项目
根据自治区政府批准的北部湾国际门户港基础设施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及筹资方案,支持自治区本级重点项目。
(四)关键物流体系建设项目
1.广西综合保税区提质进档重大项目:南宁、北海、钦州、凭祥、梧州五个综合保税区重大产业和基础设施关键性项目。
2.国家物流枢纽、物流园区等重点物流建设项目。
3.西部陆海新通道物流补助(新开航线、班轮班列、集装箱等)。
(五)北钦防一体化重要项目(事项)
突出支持北钦防一体化重大联通基础设施、重大合作和公共服务共建共享项目(事项)。
(六)项目前期工作
重点支持中国—东盟合作区7个片区规划编制,启动区重大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的前期工作,重大课题研究等。
(七)重大人才项目
聚焦服务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西部陆海新通道、北钦防一体化和北部湾国际门户港建设等重大战略,重点支持高端核心智库平台、协同创新平台、人才培养与服务、人才体制机制改革等人才项目。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项目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核算与管理体系,具有相应的资金筹措、项目实施能力;申报单位守法经营,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
2.申请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严禁“多头申报”“重复申报”“报大建小”。“多头申报”是指同一个项目向多个自治区本级专项资金申请补助,如已获得自治区工业振兴、乡村振兴等专项资金的项目,不能再申请北部湾专项资金。“重复申报”是指已享受过专项资金的项目重新申请或改头换面申报补助资金,或者从已申报项目中切出一个子项目,再次申报专项资金。“报大建小”是指项目实际建设内容小于申报内容。
3.工程类项目地址原则上是在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范围内,梧州市项目必须是在梧州综保区内。以在建项目为主,新开工项目前期工作要做到初步设计阶段,项目所需资金基本落实。
4.项目单位申请多个项目需按照重要性进行排序。
5.北部湾专项资金严禁用于楼堂馆所、广场、房地产等项目。
(二)申报材料
1.承诺书。
2.申请报告。
3.项目申请表。
4.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以上申报材料按照附件格式填报。
四、其他事项
各市负责组织辖区内项目的推荐申报工作,区直单位负责组织本部门、本企业项目的申报工作,按申报要求对项目进行认真筛选和审核,汇总并装订成册。各市申报材料以市政府名义上报,区直单位的材料直接报自治区北部湾办。请于2023年10月8日前将申报纸质材料一式2份送自治区北部湾办,同时将PDF、WPS文档和EXCEL表格电子版发送邮箱:zzqbbwbcyc@gxi.gov.cn。
联系人及电话:向万宏0771—5779039;吴春0771—5779010(重大人才项目)。
附件:1.项目申报承诺书(样式)
2.项目申请报告(样式)
3.2024年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专项资金(工程类)项目申请表
4.2024年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专项资金(前期经费)项目申请表
5.2024年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专项资金(重大人才)项目申报表
6.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格式)
自治区北部湾办
2023年9月15日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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