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14349/2025-122315 | 主题分类: |
发文单位: 自治区园区办 | 成文日期: 2025年05月07日 |
标 题: 自治区园区办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546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
发文字号: 园区办函〔2025〕409号 | 发布日期: 2025年06月09日 |
效力状态: |
覃可论、毛华慧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河池创建硅基新材料产业基地的建议(2025464号)》,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单位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高度重视河池市产业发展。2024年5月,经自治区党委、政府同意,我办印发了《广西产业园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将硅基新材料纳入重点发展的产业之一,将河池市经开区、高新区等列为重点推动的产业园区。加大资金支持,统筹河池园区整合,大力支持完善园区基础设施,2024年河池市园区共获得专项债项目10个,资金11.52亿元,2025年获第一批专项债项目9个,资金11.26亿元。
下一步,我办将充分吸收采纳你们的意见建议,积极推动建议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举措。一是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继续指导河池市做好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储备和专项债申报工作,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大力支持。二是统筹好企业资源,联合河池市做好硅基新材料招商。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自治区园区办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自治区园区办
2025年5月7日
(承办人姓名:向万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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