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产业园区改革发展办公室 主办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5-122257 主题分类:
发文单位: 自治区园区办 成文日期: 2025年05月06日
标  题: 自治区园区办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531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 园区办函〔2025〕401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6月09日
效力状态:

自治区园区办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531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2025-06-09 15:52     来源: 自治区园区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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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智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广西那坡边境产业园区建设资金支持的建议(2025312号)》,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单位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高度重视那坡边境产业园区建设发展。自治区园区办会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积极指导那坡边境产业园区做好规划和项目谋划,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园区建设。一是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2024年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1728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33000万元,支持当地基础教育、边境动物疫情监测站、基础设施、卫生医疗等项目建设。二是积极支持那坡县重大项目建设。将那坡县平孟口岸验货场扩建工程、那坡县50万头生猪屠宰及冷链加工项目等2个项目列入2025年第一批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清单,涉及总投资120000万元。三是自治区财政2024—2025年共下达那坡县边境转移支付资金4.88亿元,由那坡县统筹用于口岸运转补助、边民补助等边境贸易事业发展。

下一步,我办将充分吸收采纳您的意见建议,积极推动建议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举措。一是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继续指导那坡县做好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储备和专项债申报工作,根据那坡县财力状况、债务风险、产业园区项目建设状态、资金需求等因素,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大力支持,助力那坡县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二是指导那坡县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项目前期经费、重大项目周转金、自治区本级预算内资金、工业振兴资金的申报工作。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自治区园区办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自治区园区办

2025年5月6日

(承办人姓名:向万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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