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产业园区改革发展办公室 主办

广西壮族自治区产业园区改革发展办公室关于《产业园区招商与营商联动发展研究》 项目采购公告

2025-11-12 10:36     来源: 自治区园区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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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产业园区改革发展办公室的工作安排,现就《产业园区招商与营商联动发展研究》项目进行采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邀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承接该项工作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

《产业园区招商与营商联动发展研究》1项,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二、项目预算

人民币30万元。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出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报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资格,为国内注册且有效经营范围具备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服务要求的供应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四、询价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2日上午11:00至2025年11月17日上午11:00止。

2.获取地点: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产业园区改革发展办公室官网(http://yqb.gxzf.gov.cn)获取。

五、需报送的材料

1.响应文件

2.报价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请于2025年11月17日上午11:00前将加盖公章的材料以密封报价文件方式(一正两副及电子版一份)提交或邮寄至南宁市青秀区中泰路11号北部湾大厦北楼23楼(现场或者邮寄方式提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七、请已寄送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做好报名备案,即:发送报价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信息到邮箱zzqyqbggysc@gxi.gov.cn。

八、广西壮族自治区产业园区改革发展办公室将适时组成询价小组依法依规确定成交供应商。

九、采购单位名称和联系人

采购单位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产业园区改革发展办公室

联系人:郑名锦,联系电话:0771—5779036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中泰路11号北部湾大厦北楼23楼

附件:《产业园区招商与营商联动发展研究》询价采购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产业园区改革发展办公室

202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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