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307111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市规划 |
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 2014年10月27日 |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2014年修订)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桂政办发〔2014〕97号 | 发布日期: 2014年12月05日 |
效力状态: |
南宁、北海、防城港、钦州、玉林、崇左市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国家发展改革委已于2014年10月27日同意对《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2014年修订)》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0月29日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
(2014年修订)
目 录
前 言 ……………………………………………………………(7)
第一章 发展背景 ………………………………………………(8)
第一节 发展基础 ……………………………………………(8)
第二节 发展机遇 ……………………………………………(9)
第三节 制约因素……………………………………………(10)
第四节 战略意义……………………………………………(10)
第二章 总体思路………………………………………………(12)
第一节 指导思想与发展原则………………………………(12)
第二节 功能定位……………………………………………(13)
第三节 发展目标……………………………………………(15)
第三章 空间布局………………………………………………(18)
第一节 空间结构……………………………………………(18)
第二节 城镇体系……………………………………………(20)
第三节 岸线分区……………………………………………(24)
第四节 功能组团……………………………………………(25)
第四章 产业发展………………………………………………(28)
第一节 工业…………………………………………………(28)
第二节 农业…………………………………………………(31)
第三节 服务业………………………………………………(32)
第五章 基础设施………………………………………………(36)
第一节 交通…………………………………………………(36)
第二节 能源…………………………………………………(38)
第三节 水利…………………………………………………(38)
第四节 信息…………………………………………………(39)
第六章 社会建设………………………………………………(41)
第一节 教育文化……………………………………………(41)
第二节 卫生事业……………………………………………(42)
第三节 城乡就业……………………………………………(42)
第四节 社会保障……………………………………………(43)
第七章 生态环境………………………………………………(44)
第一节 生态建设和保护……………………………………(44)
第二节 污染防治……………………………………………(45)
第三节 生态合作……………………………………………(46)
第八章 改革创新………………………………………………(47)
第一节 行政管理……………………………………………(47)
第二节 土地管理……………………………………………(47)
第三节 园区管理……………………………………………(48)
第四节 通关便利化…………………………………………(48)
第五节 同城化发展…………………………………………(49)
第九章 开放合作………………………………………………(50)
第一节 国际合作……………………………………………(50)
第二节 国内合作……………………………………………(52)
第十章 保障措施………………………………………………(54)
第一节 国家支持政策………………………………………(54)
第二节 人力资源开发………………………………………(55)
第三节 组织实施……………………………………………(55)
前 言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以下简称北部湾经济区)地处我国沿海西南端,由南宁、北海、钦州、防城港四市所辖行政区域组成,陆地国土面积4.25万平方公里,2006年末总人口1255万人;同时,根据区域特点,延及玉林和崇左两市。
2008年1月,国家批准实施《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以下简称北部湾规划)。6年来,在北部湾规划的指导下,北部湾经济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2012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广西和山东开展区域规划及政策性文件实施中期评估试点,2014年6月完成评估工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参与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打造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推动与珠江—西江经济带协同发展,结合评估成果,对北部湾规划进行修编。规划期为2006-2020年。
第一章 发展背景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区域协调发展总体战略逐步形成,与东盟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逐步确立,北部湾经济区面临新的历史机遇和挑战,加快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北部湾经济区地处华南经济圈、西南经济圈和东盟经济圈的结合部,是我国西部大开发地区唯一的沿海区域,也是我国与东盟国家既有海上通道,又有陆地接壤的区域,区位优势明显,战略地位突出。
北部湾经济区岸线、土地、淡水、海洋、农林、旅游等资源丰富,生态系统优良,人口承载力较高,开发密度较低,发展潜力较大,是我国沿海地区规划布局新的现代化港口群、产业群和建设高质量宜居城市的重要区域。
改革开放特别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北部湾经济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进入了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经济实力显著增强,经济总量占广西全区比重不断提高;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沿海港口吞吐能力快速提升,集疏运体系逐步完善,西南出海大通道作用得到发挥;特色优势产业快速发展,一批重大项目已经建成;开放水平不断提高,与国内其他地区的经济合作日益深化,在面向东盟开放合作中的地位日益凸显;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得到加强。
第二节 发展机遇
随着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科技革命加速推进,全球和区域合作方兴未艾,求和平、谋发展、促合作已经成为不可阻挡的时代潮流;国家贯彻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的周边外交方针,我国与东盟等周边国家的睦邻友好和务实合作得到进一步加强。这些为北部湾经济区营造了和平稳定发展的周边国际环境。
党的十八大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行了部署,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深化改革和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大决定,国家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新型城镇化、沿边地区开发开放和珠江—西江经济带战略,把广西打造成为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支持西南中南、泛珠三角和国内其他区域合作,以及两广一体化发展,为北部湾经济区加快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和动力。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版建设全面启动,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中马“两国双园”和中国—新加坡经济走廊等一系列合作机制的建立实施和顺利推进,深化了中国—东盟合作,为北部湾经济区发挥面向东盟合作前沿和桥头堡作用奠定了基础。
国家高度重视广西沿海、沿边地区发展,明确将北部湾经济区作为西部大开发和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重点地区,提出新要求,赋予新使命。北部湾经济区加快发展的机遇已经来到,条件已经具备,时机已经成熟。
第三节 制约因素
目前,北部湾经济区总体经济实力还不强,工业化、城镇化水平较低,现代大工业少,高技术产业薄弱,缺乏大型骨干企业和中心城市带动;港口规模不大,竞争力不强,集疏运交通设施依然滞后,快速通达周边省特别是珠三角大市场以及东盟国家的陆路通道亟待完善;口岸基础设施落后,通关便利化水平不高;全方位开放不够充分,与经济腹地和国际市场联系不够紧密;现代市场体系不健全,民间资本不活跃,创业氛围不浓;综合配套改革滞后,体制机制创新不足,生产要素分散,配置不合理;近海地区生态保护及修复压力较大;社会事业发展滞后,人才开发、引进和储备不足等。
第四节 战略意义
加快推进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既关系到广西自身发展,也关系到国家整体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加快推进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有利于推动广西经济社会全面进步,从整体上带动和提升民族地区发展水平,振兴民族经济,巩固民族团结,保障边疆稳定;有利于充分发挥北部湾经济区作为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作用,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促进西南中南地区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形成带动和支撑西部大开发的战略高地,打造我国沿海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有利于完善我国沿海沿边经济布局,促进东中西部发展更加协调,联系更加紧密,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注入新的强大动力;有利于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深化中国—东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加快打造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版。
第二章 总体思路
第一节 指导思想与发展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开放合作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抓住机遇,发挥优势,着力优化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空间布局,加强联合协作,不断提高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努力把北部湾经济区建成我国沿海发展的新一极,打造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在带动广西发展、促进西部大开发、实现东中西互动,加强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深化中国—东盟合作和打造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版的进程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发展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科学发展。始终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为主导,大力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坚持开放合作,促进互利共赢。始终把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和积极融入国内外区域合作放在更加重要位置,坚持打造新的战略支点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版相结合、海上合作与陆上合作相结合,在推进合作共赢中谋求发展。
——坚持市场导向,促进优势互补。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加强统筹协调,发挥比较优势,形成特色鲜明的产业体系。
——坚持科学布局,促进有序开发。强化主体功能,优化空间结构,把握开发节奏,保持开发强度,形成合理有序的开发格局。
——坚持集约开发,促进要素集聚。引导人口集中分布,调控产业集群发展,强化土地集约利用,实现人口城镇化、产业基地化、经济规模化。
——坚持生态保护,促进环境友好。强化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提高节能环保水平,切实保护区域环境,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第二节 功能定位
北部湾经济区功能定位是:立足北部湾、服务“三南”(西南、华南和中南)、沟通东中西、面向东南亚,充分发挥连接多区域的重要通道、交流桥梁和合作平台作用,以开放合作促开发建设,努力建成中国—东盟开放合作的物流基地、商贸基地、加工制造基地和信息交流中心,成为带动支撑西部大开发的战略高地、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和丝绸之路经济带有机衔接的重要国际区域经济合作区。
围绕实现上述功能定位,北部湾经济区发展的战略重点是:
——优化国土开发,形成开放合作的空间优势。优化空间布局,密切区域合作,强化城市间功能分工,保护生态环境,打造整体协调、生态友好的可持续发展空间结构。
——加快城市群建设,构筑开放合作的城市网络。加强城市间产业合作、经贸合作、人文交流,重点建设广西北部湾城市群,协同广东、海南推进环北部湾城市群建设。
——完善产业布局,形成开放合作的产业优势。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优化投资环境,以市场为导向,发挥比较优势,承接产业转移,大力发展高起点、高水平的沿海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提升加工贸易水平,推进跨境经济合作,形成跨境产业链和产业集群,构建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现代产业体系。
——提升国际大通道能力,构建开放合作的支撑体系。构筑出省出边通江达海的高等级公路网、大能力铁路网和大密度航空网,形成高效便捷安全畅通的现代综合交通网络。加快建设中国—新加坡经济走廊交通通道建设,加快建设现代化北部湾港,打造北部湾区域性国际航运枢纽。
——加强社会建设,营造开放合作的和谐环境。大力发展教育卫生、劳动就业、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社会保障等各项社会事业,加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全面深化改革,创新开放合作的体制机制。加快建立行政区和经济区在促进经济发展方面有机结合的体制机制,深化行政管理、土地管理、园区管理、通关便利化、同城化发展等方面的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深化国际国内合作,拓展开放合作的新空间。积极参与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积极参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版建设,进一步提升中国—东盟博览会、泛北部湾合作论坛的影响力和凝聚力;加强泛北部湾经济合作,深入推进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推动中国—新加坡经济走廊建设,推进中马“两国双园”、中越跨境经济合作区等园区建设,形成中国—东盟“一轴两翼”区域经济合作新格局;深化国内区域合作,加强与粤港澳台、西南中南地区联动,加强与长三角、环渤海地区经济合作,加强与珠江—西江经济带协同发展,发挥沟通东中西的作用。
第三节 发展目标
经过10-15年的努力,把北部湾经济区建设成为我国沿海重要经济增长区域,在西部地区率先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
——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降低消耗、保护环境的基础上,到2020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经济总量占广西的比重提高到45%左右。
——经济结构更加优化。合理的经济结构基本形成,三次产业协调发展,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显著增强,现代产业基地、区域新能源发展和能源安全保障基地基本形成,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城乡协调互动发展,城镇化水平稳步提高,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显著增强。
——开放合作不断深入。国际区域经济合作区基本建成,经济外向度大幅提高,外贸外经外资规模明显扩大,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有所提升,服务带动能力显著增强,开放合作的体制机制基本建立。
——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加强。海陆生态环境质量保持优良,成为南中国海海洋生态安全重要屏障区;节能减排效果显著,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资源环境支撑能力不断增强,基本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发展方式、消费模式,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人民生活全面改善。城乡居民收入稳定增长,居民消费率稳步提高,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形成,社会就业更加充分,社会保障全面覆盖,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人人享有,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高,人居环境舒适优美,社会安定和谐进步。
专栏1北部湾经济区主要发展指标 | ||||
序号 |
指标 |
2005年 |
2013年 |
2020年 |
1 |
总人口(万人) |
1230 |
1383 |
1900 |
2 |
户籍人口城镇化率(%) |
22.9 |
22.4 |
40左右 |
3 |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
39.23 |
51.1 |
60 |
4 |
研发投入占GDP比重(%) |
0.5 |
0.89 |
4 |
5 |
万元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吨标煤) |
1.0 |
0.88 |
0.66 |
6 |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吨) |
300 |
62 |
60 |
7 |
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万吨) |
22.7 |
9.36 |
9 |
8 |
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万吨) |
31.55 |
22.34 |
22 |
9 |
森林覆盖率(%) |
45.1 |
49.51 |
51 |
10 |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
—— |
90 |
95 |
第三章 空间布局
第一节 空间结构
依据区域总体功能定位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将北部湾经济区划分为城市、农村和生态三类地区。到2020年,城市地区面积3834平方公里,占规划区总面积的9%;农村地区面积23856平方公里,占规划区总面积的56%;生态地区面积14910平方公里,占规划区总面积的35%。
专栏2三类地区用地平衡表 | |||
政策引导区 |
强制管制区 |
面积(平方公里) | |
2005年 |
2020年 | ||
城市地区 |
中心城区 |
396 |
1350 |
经济开发集中区 |
(0) |
(100) | |
临海重化工业集中区 |
(10) |
(86) | |
区域交通 |
532 |
950 | |
发展备用 |
2906 |
1534 | |
小计 |
3834 |
3834 | |
农村地区 |
农村居民区 |
1860 |
1012 |
农业地区 |
24121 |
22844 | |
小计 |
25981 |
23856 | |
政策引导区 |
强制管制区 |
面积(平方公里) | |
2005年 |
2020年 | ||
生态地区 |
自然保护区 |
3819 |
4899 |
水源保护区 |
5690 |
6390 | |
生态恢复区 |
3276 |
3621 | |
小计 |
12785 |
14910 | |
合计 |
42500 |
42500 |
在实际建设中,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和转变土地利用方式的要求,统筹协调各产业和各区域发展,科学安排各项用地。
一、城市地区
包括城市和建制镇中心城区、临海重化工业集中区、经济开发集中区和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作为推进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的国土空间,是集聚经济和人口的重要区域。发展现代工业、建设人口居住区和交通及其他基础设施。各类工业向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海工业区、跨境经济合作区集聚,人口向城镇集聚。
二、农村地区
包括农村居民区和农业地区,作为发展农业生产、建设农村居民点和乡村道路及其他基础设施的国土空间,是保障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村人口居住的重要区域。加强乡村建设规划和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农村居民点布局,到2020年,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减少10%。发展特色高效农业,促进农产品生产向优势产区集中,实现专业化、规模化和基地化,建设宜居村庄,保护基本农田。
三、生态地区
包括现有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和生态恢复区,作为构筑生态安全屏障的国土空间,是保障生态安全的重要区域。禁止从事不符合生态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严格控制人为因素对保护对象的干扰,逐步减少自然保护区内的人口。强制保护水源保护区,严禁任何不符合水源保护区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强制保护生态恢复区,禁止任何城镇和工业建设及破坏生态的农牧业开发。
第二节 城镇体系
根据北部湾经济区资源环境综合承载力、发展基础、交通条件等,因地制宜、分类引导新型城镇化建设。明确重点,强化功能,加快推进北部湾经济区同城化和城市群发展。统筹城乡,四化同步,形成协调有序、高效集约、功能互补的新型城镇体系。
一、城市群
协同广东、海南推进环北部湾城市群建设,打造我国沿海新的城市群和增长极,成为全国经济和人口的重要集聚区域。
加快广西北部湾城市群建设,打造具有浓郁亚热带风光和滨海特色、辐射作用大的南(宁)北(海)防(城港)钦(州)玉(林)崇(左)城市群,构筑“双极、一轴、一走廊”的多层次空间格局,成为中国—东盟合作的重点区域。
——构筑“南宁+沿海”发展双极。提升南宁核心城市地位,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整合沿海发展资源,发挥北海—钦州—防城港的整体优势,提升西部地区国际门户地位,建设沿海新兴增长极。
——培育“南宁—滨海”城镇发展主轴。突出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布局、城镇建设规划引导,进一步提升沿海向内陆腹地拓展、海陆互动互促的全方位开发新格局。
——提升“玉崇发展走廊”。发挥凭祥—崇左—南宁—玉林发展走廊在广西连接东盟和粤港澳陆路经济联络线的重要作用,延伸和拓展中国—新加坡经济走廊,打造承接产业转移的优先区和人口聚集的新增长区。
二、新型城镇化
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有序推进产城融合发展,全面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提升核心城市综合功能,增强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加快发展中小城市,有重点地发展小城镇,规范城市新区建设,优化城镇布局。
(一)提升核心城市综合功能。
南宁市作为核心城市,充分发挥面向东盟开放合作门户城市的作用,承担打造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的重任,加快建设区域性现代商贸物流基地、先进制造业基地和金融中心、信息交流中心,建成区域性国际城市、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西南现代服务中心与创新基地、北部湾城镇群的旅游服务基地、内陆开放型经济战略高地和广西首善之区。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人口发展到280万~300万人,城市建成区建设用地控制在300平方公里。城市发展形成以邕江为轴线,西建东扩、完善江北、提升江南、重点向南的空间布局。加快建设五象新区。
(二)增强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
1.组成区中心城市。
北海市要发挥宜居优势,建设成为服务全国、面向国际的亚热带滨海旅游度假胜地;中国—东盟区域经济合作中重要的商贸基地;现代产业集聚地;广西海洋产业基地和高新技术名城,南国宜居城市。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人口发展到100万~120万人,城市建成区建设用地控制在140平方公里以内。城市发展重点向东向北拓展,铁山港区作为城市功能区布局建设,统筹北海城区与合浦县城、铁山港区基础设施建设。
防城港市依托深水港、企沙重工业基地和沿边优势,建成北部湾现代化主要港口城市;沿海现代制造业基地;西南沿海重要的新型能源基地;以海洋文化和边境贸易为特色的风景旅游城市。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人口发展到50万~60万人,城市建成区建设用地控制在70平方公里以内。城市发展主要向北、向东及企沙方向拓展。
钦州市依托港口和保税港区,发展外向型经济,建成北部湾临海核心工业城市,北部湾沿海生产性服务中心,商贸服务中心和农产品集散中心。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人口发展到90万~100万人,城市建成区建设用地控制在120平方公里以内。城市发展重点向东、向南拓展,重点建设钦州主城区、滨海新城、钦州港区、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和三娘湾旅游管理区。
2.延及区中心城市。
玉林市依托发达的民营经济基础,建设成为以动力工程机械制造为龙头的中小企业名城,承东启西的贸易枢纽和物流基地;以地方文化、观光游览、生态休闲度假为主题的区域性旅游目的地。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人口规模发展到100万人,城市建成区建设用地控制在130平方公里以内。城市发展主要向福绵区、北流市方向拓展。
崇左市依托中国与东盟最便捷陆路大通道和重要开放合作平台,建成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区域性新兴城市,重要资源加工基地、农业产业化基地,边境旅游中心。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人口规模发展到30万人,城市建成区建设用地控制在50平方公里以内。城市发展重点向南拓展,重点建设城南新区。
(三)加快发展中小城市。
以县城为重点,实施中小城市培育工程。扩容提质和凸显特色并重,强化产业功能、服务功能和集聚功能,推动东兴和凭祥市区以及宾阳、横县、武鸣、合浦、灵山、浦北、上思、上林、马山、隆安、博白、北流、容县、陆川等县城升级发展。
东兴市和凭祥市依托边境贸易、出口加工和旅游等产业,发展特色边境城市。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人口发展到18万~20万人,城市建成区建设用地控制在20平方公里以内。
宾阳、横县、武鸣、合浦、灵山、博白、北流、容县、陆川等县城,到2020年建成区人口发展到20万~50万人,建成区面积控制在20~50平方公里以内。
浦北、上思、上林、马山、隆安等县城,到2020年建成区人口发展到5万~12万人,建成区面积控制在15平方公里以内。
(四)有重点地发展小城镇。
发挥小城镇连接城市和农村的纽带作用,推动小城镇建设与特色产业发展相结合、与服务“三农”相结合,建设成为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城乡统筹一体化、促进农民就近就地城镇化的重要载体。
吴圩、六景、黎塘、那桐、南康、福成、山口、犀牛脚、小董、大寺、张黄、陆屋、企沙、江平、峒中15个重点建制镇,到2020年转型发展成为建成区人口规模达到10万~20万的特色小城市。
三塘、金陵、锣圩、白圩、大塘、周鹿、福成、白沙、那良、西场、在妙、太平山、隆盛、文地、龙潭、黎村、乌石、沙河、东门、硕龙、爱店、夏石、新和、水口、龙茗25个建制镇,到2020年转型发展成为建成区人口规模达到5万~10万以上的重点城镇。
第三节 岸线分区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海岸线的自然条件,将北部湾经济区海岸线划分为7种类型。
——港口岸线。规划267公里,主要用于港口开发建设。
——城镇建设岸线。规划147公里,用于城镇发展和功能拓展。
——旅游观光岸线。规划53公里,用于大众化旅游服务设施建设。
——休闲游憩岸线。规划133公里,用于高档休闲疗养健身等设施建设。
——养殖岸线。规划213公里,用于各类高效特色水产养殖。
——生态保护岸线。规划390公里,用于海洋生态环境和稀有动植物资源保护。
——其他岸线。
第四节 功能组团
根据空间布局和岸线分区,规划建设5个功能组团。
南宁组团。主要包括南宁市区及周边重点开发区,发挥核心城市作用,重点发展高技术产业、先进装备制造业、都市型工业、加工贸易、商贸业和金融、会展、物流等现代服务业,成为面向中国与东盟合作的区域性国际城市、综合交通枢纽和信息交流中心。
钦(州)防(城港)组团。主要包括钦州、防城港市区和临海工业区及沿海相关地区,发挥深水大港优势,规划建设北部湾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临海重化工业、新材料、能源产业、汽车、装备制造、修造船及海洋工程、造纸、粮油加工和港口物流等,成为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加工制造基地和物流基地。发挥边境、滨海、十万大山旅游资源优势,打造北部湾旅游基地。
北海组团。主要包括北海市区、合浦县城区及周边重点开发区,发挥亚热带滨海旅游资源优势,开发滨海旅游和跨国旅游业,重点发展电子信息、生物制药、海洋开发等高技术产业、出口加工业和商贸、物流等现代服务业。保护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人居环境优美舒适的海滨城市。
铁山港(龙潭)组团。主要包括北海市铁山港西岸和东岸、玉林市龙潭镇,充分发挥深水岸线和紧靠广东的区位优势,重点建设铁山港大能力泊位和深水航道,承接产业转移,重点发展能源、石化、林浆纸、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再生资源加工利用及现代服务业等产业。
东兴(凭祥)组团。主要包括东兴市、凭祥市城区和边境经济合作区及周边重点开发区,发挥通向东盟陆海大通道的门户作用,发展边境出口加工、商贸物流和边境旅游,加快建设东兴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南宁—崇左—凭祥经济带,规划建设凭祥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中国—越南跨境经济合作区。
此外,玉林市重点发展机械、医药、陶瓷等优势产业,崇左市重点发展糖业和锰业循环经济、出口加工等特色产业。
专栏3重点建设的各类经济开发集中区 | |||||
位置 |
开发区名称 |
批准 机关 |
批准 时间 |
产业发展重点 |
规划面积 (km2) |
南 宁 |
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国务院 |
1992.11 |
生物制药、电子信息、先进制造技术设备、汽车零部件及机电产品、现代服务业等 |
18 |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 |
国务院 |
2001.05 |
机电制造、食品加工、IT信息等 |
11 | |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 |
自治区政府 |
1990.12 |
农副食品、机械制造、生物制药、轻纺等 |
180 | |
南宁六景工业园区 |
自治区政府 |
2002.12 |
能源、化工、造纸、农产品加工、茧丝绸等 |
65 | |
南宁保税物流中心 |
海关总署、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局 |
2009.02 |
保税仓储、转口贸易、国际中转等 |
0.54 | |
北 海 |
北海出口加工区 |
国务院 |
2003.03、(扩区2012.03) |
电子信息产业、机电产品、新材料、林板材深加工等 |
3.296 |
北海工业园 |
自治区政府 |
2010.01 |
电子信息、机械制造、食品药品等 |
20 | |
北海铁山港工业区 |
自治区政府 |
2010.01 |
能源、石化、林浆纸、修造船、港口机械、新材料等 |
132 | |
防城港 |
东兴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 |
国务院 |
2012.07 |
国际商贸物流、进出口加工、文化旅游、国际会展等 |
1226 |
防城港企沙工业区 |
自治区政府 |
2010.01 |
钢铁、有色金属、重型机械、能源、修造船及关联产业等 |
93 | |
防城港大西南临港工业园 |
自治区政府 |
2010.01 |
磷化工、机械制造、矿山及特种设备制造等 |
17 | |
钦 州 |
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 |
国务院 |
2012.03 |
综合制造业、信息技术产业、生物技术、海洋产业、现代服务业等 |
55 |
广西钦州保税港区 |
国务院 |
2008.05 |
保税物流、保税加工、国际配送、国际中转、国际贸易、整车进口等 |
10 | |
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
国务院 |
2010.11 |
能源、石油化工及关联产业、装备制造、现代物流等 |
10 | |
钦州港综合物流加工区 |
自治区政府 |
2010.01 |
现代物流、集装箱服务、国际贸易、汽车及工程机械等 |
18 | |
玉 林 |
玉林龙潭产业园(龙港新城) |
自治区政府 |
2010.01 |
有色金属冶炼、加工及物流、仓储、进口再生资源加工等 |
50 |
崇 左 |
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 |
国务院 |
2008.12 |
国际贸易、保税物流、保税加工、国际配送等 |
8.5 |
第四章 产业发展
抓住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全面发展的机遇,按照市场化、国际化的要求,发挥区位优势,加强产业引导,承接产业转移,加快培育现代产业体系,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优化经济结构,大力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提高服务业现代化水平,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节能环保水平、产业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力。
第一节 工 业
发挥沿海港口优势,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作用,大力改善发展环境,加快完善产业布局,完善沿海现代加工制造业体系,培育跨国公司和国际知名品牌。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快承接产业转移,大力发展加工贸易。
一、加工制造业
石油化工。利用优越的港口条件和南海丰富的油气资源,依托钦州、北海现有炼化基础,发展原油加工等石化产业,延长产业链,加快形成产业集群。
造纸。合理利用国内外林业资源,推进木材精深加工和资源综合利用,发展林浆纸一体化,加快建设钦州、北海林浆纸基地。
冶金及有色金属。按照国家钢铁产业政策要求,加快推进防城港钢铁基地、有色金属基地建设,发展关联产业,提高产品附加值。发挥广西铝资源丰富的优势,发展技术含量高、市场竞争力强的铝加工项目,建设南宁铝深加工产业,开发满足交通运输、航空、包装等领域发展需要的精深铝板带箔材等产品。
轻工食品。依托沿海港口,大力发展粮油、肉禽、水产品、果蔬、茶叶等特色农副产品加工,加快建设沿海粮油加工基地。做大做强制糖等支柱产业,延伸糖业循环经济产业链,建设南宁、崇左糖业基地。利用区位优势,发展纺织服装工业。
海洋。发挥海洋资源优势,发展壮大海产品深加工,培育海洋生物制药、海洋化工等海洋新兴产业,在“中国—东盟海上合作”总体框架下探索推进海洋综合开发,开展多种形式的海洋经济合作,加强海洋油气等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设立国家级海洋研究机构,促进海洋科技成果产业化。
装备制造。依托区位优势,重点培育汽车、修造船、海洋工程和布局建设面向东盟合作的轨道交通等装备制造业,建设沿海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和南宁机械装备制造基地。
二、加工贸易产业
发挥海关特殊监管区的政策优势,高起点承接国际和东部电子信息、汽车零部件等加工贸易产业转移,大力发展以高新技术为重点的加工贸易产业,加快加工贸易向南宁、钦州、北海重点承接地和东兴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国电子北海产业园等重点园区集聚,打造北部湾加工贸易产业带和核心区。
三、战略性新兴产业
节能环保。积极发展高效节能、先进环保和资源循环利用技术装备及产品,建立市场化节能环保服务体系,加快资源循环利用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与成果应用,建设南宁节能环保技术研发和产品生产基地、钦州石化产业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园区、玉林再生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园区、崇左糖业和锰业循环经济示范基地。
生物产业。加大研发力度,大力发展生物医药、生物医学工程、生物环保、生物农业、生物制造等产业,加快建设南宁国家高技术生物产业基地。建设国家基本药物重大疾病原料药基地、大宗地道珍稀濒危动植物繁育研究基地。
新一代信息技术。积极培育发展物联网、云计算、云存储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重点发展新一代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和广播电视网,加快三网融合,加快基础软件、行业应用软件和互联网信息服务业的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建设南宁—钦州—北海电子信息产业带。
高端装备制造。培育发展现代航空装备、卫星及应用产业、智能制造设备。规划建设面向东盟合作的北斗导航产业基地。
新材料。依托经济区丰富的铝、锰、稀土、非金属等资源,大力发展新型合金材料、电子信息材料、稀土功能材料、纳米材料、新型化工材料、新型建筑材料等,加快建设南宁、沿海地区新型合金材料基地及深加工基地。加快建设南宁、北海、崇左等稀土功能材料、纳米材料研发和生产基地。
新能源。大力发展核能,有序发展生物质能、风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加快建设防城港核电基地和沿海风能项目。
新能源汽车。加快新能源汽车的研发推广,通过对核心技术攻关,配套完善零部件供应,着力发展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等。建设南宁新能源汽车项目。建设动力电池生产基地。
第二节 农 业
坚持把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大力发展高效优质生态安全农业,积极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不断提升水利化、机械化和信息化水平。
种植业。稳定粮食种植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依靠科技提高品质和单产。重点发展热带亚热带果蔬等特色园艺作物。稳妥推进速生丰产林生产,积极建设全国木材战略储备基地、全国亚热带珍贵树种基地,提升八角、肉桂等名优经济林基地建设质量,发展优质香料、油茶和坚果种植。稳定甘蔗种植面积,扶持优势蔗区,建设高产高糖示范基地和甘蔗良种繁育基地,提高单产和含糖率。积极推广冬种马铃薯,完善优良种薯繁育体系。适度扩大木薯种植面积,积极推广优良品种,增加产量。建设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和种养基地。发展特色名贵花卉。
畜牧业。积极调整畜牧业结构,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改良畜禽品种,开发地方家禽品种资源,大力发展奶水牛产业,积极开展草地改良、人工种草,提高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畜牧业生产由粗放、耗粮型向集约、节粮型转变,重点发展特色优势畜禽。
海洋渔业。积极推广生态养殖,严格控制近海捕捞强度。合理开发北部湾渔业资源,积极稳妥发展远洋渔业。完善渔政渔港设施建设。
加强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等配套服务,积极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设施建设和升级改造。加大科技支农力度,扩大信息进入农户覆盖面,鼓励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加强地方特色产品原产地保护。建设动植物疫病防控工程,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第三节 服务业
坚持产业化、市场化、社会化、国际化方向,拓宽领域、扩大规模、优化结构、增强功能、规范市场,完善服务业布局,引导服务业集聚发展,提高服务业现代化水平。
研发设计。建立支撑产业创新能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研发设计服务体系,壮大专业研发设计服务企业。引导跨国公司和海外高端人才在北部湾经济区设立研发服务机构。培育研发设计交易市场,建设北部湾工业设计城、创意中心、软件城,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研发设计企业和知名品牌。加强科研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培育发展若干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国家重点实验室。规划建设中国—东盟国家联合试验室。
现代物流。大力构建面向东盟、连接西南中南、通达珠三角的高效低成本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加快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建设,实现多种运输方式无缝衔接和高效联运。进一步完善保税物流体系,加快南宁保税物流中心转型升级。加快发展航空物流,建设北部湾航空枢纽港。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培育一批现代物流龙头企业。加强物流业与其他产业的协作,推动物流业与制造业联动发展。优化区域物流布局,打造一批现代物流集聚区,建设面向东盟的区域性商贸物流基地、物流信息和集散中心。
金融服务。加强金融市场体系建设,积极引进各类金融机构,大力发展银行、保险、证券、期货、信托等金融业。鼓励商业银行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积极发展商圈融资、供应链融资等融资方式。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发行债券。开展跨境保险业务。探索发展互联网金融。发展适应沿边经济贸易发展的商品期货市场。建设广西区域性股权交易所,建成面向东盟和南亚国家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不断提高金融对实体经济发展的支撑能力。加快建设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打造南宁区域性国际金融中心。
会展。充分发挥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的影响力,拓展面向东盟的会展业,加强会展设施建设,培育特色会展品牌,促进会展、旅游、商贸互动发展。加强与发达地区会展企业合作,扶持和培育一批知名会展企业。
海洋服务。加强与东盟海洋合作,大力发展以海洋信息服务、海洋环保、海洋旅游、海洋科普与文化传播、海洋工程维护等为重点的海洋服务业,完善海上交通管理和应急救助系统。
科技服务。大力提升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创新创业、科技金融、创业孵化、科技咨询、知识产权等服务水平。建设北部湾高新技术产业带,推动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高新区提质升级。加快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培育国家级、自治区级创新型企业。
商贸服务。加快商品市场体系建设,重点建设一批集散力强、影响力大的大型综合批发市场和专业批发市场。合理布局城市商业中心,改造提升农村商业设施建设。积极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打造中国—东盟跨境电子商务基地。
旅游。发展滨海休闲度假、国际商务会展与节庆、邮轮游艇、中越边关探秘、海洋、民族风情与历史文化体验、高尔夫运动休闲度假、城市休闲等特色旅游产品。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安全与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大力提升旅游业服务水平,将北部湾经济区打造成国际旅游度假区和区域性国际邮轮母港。加强中国—东盟旅游合作,加快中越国际旅游合作区建设,联合广东和海南共同打造中国—东盟国家海上及陆上跨国旅游通道。
养生健康。大力开发养生、养老、长寿、保健系列产品。加快发展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等养老服务业。培育生命信息、高端医疗、健康管理、养生保健、健身休闲等健康服务业。
房地产。适应不同群体的住房需求,加强房地产市场的政策引导和调控。加大商品房供给结构调整力度,增加投入,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加强配套设施建设,切实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新型业态和新兴服务业。适应产业结构和消费结构升级趋势,鼓励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和服务产品创新,大力发展物联网增值服务、手机电视、网络电视、远程医疗等新型服务业态。加快发展工业设计服务、软件与服务外包、移动电子商务、融资租赁服务、检验检测服务等新兴服务业。积极承接国际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大力培育在岸服务外包市场。
专栏4工业重点工程 沿海石化工程,沿海钢铁基地,沿海林浆纸基地,沿海能源基地,南宁铝加工基地,南宁—钦州—北海电子信息产业带、生物制药、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高技术产业基地,沿海海洋产业基地,轻工食品工业基地,机械装备制造基地,玉林再生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园区,崇左糖业和锰业循环经济示范基地。 |
第五章 基础设施
继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提升交通、能源、水利、信息等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互联互通能力和水平,支持面向东盟服务西南中南的大通道建设,为开放合作、加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第一节 交 通
按照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和打造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的新要求,根据《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年-2030年)》、《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和《全国民用机场布局规划》,加强国内国际合作,加大各类投入,加快建设中国—东盟交通合作项目,进一步提升北部湾港吞吐能力、高等级公路和大能力铁路路网密度、机场吞吐能力和服务水平,全面构建连接西南中南腹地,通往粤港澳、北部湾沿海地区及广西沿边地区、直通东盟的交通通道网络。
建设北部湾区域性国际航运枢纽。规划建设一批大型、超大型泊位和深水航道,支持集装箱码头建设,提高北部湾港通过能力,到2020年,北部湾港通过能力力争达到5亿吨,其中集装箱达到1000万标准箱。加强集疏运体系建设,完善西南出海大通道,拓展现代物流和综合运输功能,提高航运中心辐射和服务西南中南的能力。优化口岸发展环境和航运政策环境,营造现代国际航运服务环境,促进航运要素集聚,基本形成服务优质、功能完备的现代航运服务体系。构建以区域性国际物流、国际商贸、国际航运服务为主要功能的北部湾区域性国际航运枢纽。
建设完善高等级公路网络。重点建设通往云贵方向的南宁—百色—昆明、南宁—河池—贵阳和通往珠三角方向的南宁—广州等高速公路项目。加快推进国道、省道干线路网改造,尽快打通省际通道,提高技术等级和路网整体效率。规划建设连接沿海港口的高等级公路,加大区域内公路网密度。到2020年,形成出省出边、通江达海完善的高等级公路网络。
建设大能力铁路通道。重点建设通向珠三角的合浦—湛江铁路,通向中南的洛湛铁路永州—玉林段扩能改造,通向西南的南昆铁路扩能改造,通向东盟的湘桂铁路南宁—凭祥段扩能改造,经济区内广西沿海铁路既有线扩能改造、玉林—铁山港铁路扩能改造等;研究湖南张家界—桂林—玉林—海口铁路、南宁—贵阳客运专线、防城港—东兴铁路、防城港—崇左—百色铁路等规划问题。到2020年,形成连通西南、中南、华南和东盟的高标准、大能力铁路网络。
建设广覆盖大密度的航空通道。推动南宁机场军民航分离,建设南宁机场第二跑道,建成面向东盟的门户枢纽机场。建设玉林机场,研究迁建北海机场,规划建设南宁通用航空基地,开展北部湾支线机场前期研究工作。推进机场与其他交通运输方式有效衔接。加密通向国内主要城市的干线航班,开通并增加连接东盟、日韩、欧美等国家的国际航线航班。开辟覆盖广西主要城市的支线航班,形成支线航空网络。
建设南宁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重点建设客运、货运、信息和服务支持四大系统,实现客运“零距离换乘”、货运“无缝衔接”。
第二节 能 源
坚持节约优先、保护环境、优化结构、多元发展,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以大型高效环保机组为重点优化发展火电。发挥深水良港优势,利用国内外煤炭资源,建设煤炭储运配送基地。有序发展生物质能、风能、潮汐能、太阳能、沼气等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推广分布式能源应用建设。按照国家规划,加快推进核电建设。加强电网建设,发展输配电网络,建设智能电网。建设中国—东盟能源合作基地,推进清洁电力、石化及海上油气勘探开采合作。
第三节 水 利
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水资源节约、保护和优化配置。围绕提高防洪调蓄和减灾能力,建设重要城市防洪排涝工程、沿海标准化海堤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工程,提高抗御自然灾害能力。大力推广节水技术,发展节水产业,扩大再生水利用,促进污水资源化。合理规划建设引调水工程,扩大沿海工业园区供水能力。大力发展海水淡化技术,实现海水资源综合利用。加快农村中小型水利设施及农村河塘整治建设,加快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提高乡村自来水普及率。加强城乡居民饮用水源安全保护,严格控制沿海地区地下水开采。强化水资源综合管理。
第四节 信 息
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和完善宽带通信网、数字电视网和下一代互联网,积极推进“三网融合”。提高网络覆盖率,继续提高农村地区的电话、电视、宽带普及率。利用国家公共通信资源,形成统一的电子政务传输骨干网,积极推进电子政务、电子商务、远程教育和远程医疗等信息综合应用。加快面向企业、行业和区域的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加强基础信息库建设,深度开发和利用信息资源。强化信息安全保障。深入推进南宁市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建设中国—东盟信息交流中心和商务信息港,规划建设中国—东盟信息服务产业园,打造与东盟信息技术合作和交流平台。建设智慧北部湾。
专栏5基础设施重点工程 (一)交通 公共码头——规划建设一批深水泊位,规划建设北海国际邮轮母港。 深水航道——规划建设一批深水航道。 高等级公路——湖南张家界—桂林—玉林—北海、云南文山—那坡—崇左—钦州、南宁机场—灵山—广东信宜、柳州—武宣—贵港—浦北—北海、贵港—隆安—硕龙、三江—北海、柳州—南宁等高速公路及广西滨海公路。 铁路——建设合浦—湛江铁路,实施洛湛铁路永州—玉林段扩能改造、南昆铁路扩能改造、湘桂铁路南宁—凭祥段扩能改造、广西沿海铁路既有线扩能改造、玉林—铁山港铁路扩能改造,研究湖南张家界—桂林—玉林—海口铁路、南宁—贵阳客运专线、防城港—东兴铁路、防城港—崇左—百色铁路等规划问题。 机场——规划建设南宁通用航空基地,建设南宁机场第二跑道、玉林机场,研究迁建北海机场。 (二)能源 沿海火电、核电、电网、沿海风能和潮汐能、农村沼气、沿海煤炭储运配送基地建设工程,钦州中石油LNG项目。 (三)水利 南宁市城区防洪排涝工程,北海、钦州、防城港标准化海堤建设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沿海工业园区供水工程,南宁大王滩水库城市居民安全饮水水源保护工程。 (四)信息 互联网公共平台改扩建工程、中国—东盟博览会电子商务平台、智慧北部湾、北部湾大物流信息平台、国家级灾备中心、南宁区域性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及至其他国际局的骨干网络传输系统、中国—东盟国际互联光缆工程、中国—东盟商务信息港、中国—东盟物流信息网络、CA认证体系、公共数据资源交换平台、国际标准数据处理中心(IDC)、区域性计算中心等。 |
第六章 社会建设
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扩大公共服务,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建设和谐社会。
第一节 教育文化
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坚持教育公益性质,加大财政对教育投入。促进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健全学生资助制度,保障经济困难家庭、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重点提高农村教师素质。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以农村义务教育为重点,继续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继续调整农村中小学布局。加快推进义务教育规范化建设,基本实现教育管理信息化。实施职业教育攻坚战,加强以实验实训基地和职教师资培训为重点的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大规模培养产业工人及其他专门人才,提高农民素质。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规模。提高普通高中办学质量,稳步发展高等教育,着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加快建设中国—东盟联合大学、北部湾大学、中国—东盟职业教育培训中心、北部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博物馆、中国—东盟文化产业基地、北部湾博物馆、北部湾文化广电艺术中心、北部湾新闻出版新媒体中心等一批教育文化设施项目。积极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加强文化市场管理,推进文化产业发展,保护民族文化遗产。
第二节 卫生事业
关注人民健康,发展卫生事业。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完善国民健康政策,鼓励社会参与,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为群众提供安全、方便、有效、价廉的卫生医疗服务,提高重大疾病防控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深入开展城乡清洁工程。
第三节 城乡就业
坚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城乡人力资源市场。加强政府引导,改进公共就业服务,完善市场就业机制。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就业岗位,扩大就业规模,改善就业结构。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加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完善面向所有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制度,及时帮助零就业家庭解决就业困难。积极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和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就业指导工作。
第四节 社会保障
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快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面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提高统筹层次,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加强基金监管。加快建立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特别要健全廉租住房制度,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健全社会救助体系。
第七章 生态环境
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工业化、现代化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
第一节 生态建设和保护
加强重要生态公益林、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水源保护区、生态恢复区、重要地质遗迹、湿地生态系统和野生动植物、生物物种资源等的保护,恢复或增强生态服务功能。严格执行规划环评制度。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重点保护南岭、六万山、十万大山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重点生态功能区等。严格执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和“三同时”(建设项目中,防止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加强重大地质灾害区和已开采矿区、石漠化严重地区的生态恢复和综合治理。建设茅尾海、涠洲岛—斜阳岛珊瑚礁等重要海洋生态保护区,坚持陆海统筹,加强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加快疏残、低效林基干带改造提升,保持近海生态功能。加强珍稀濒危物种及沿海红树林、海草床、河口港湾湿地等重要海洋生态系统的保护。实施湿地保护与恢复、岩溶地区生态修复与保护、海岛生态保护、防护林体系、水土保持、城市环境改善、标准海堤等生态工程建设。持续开展“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积极开展创建国家环境模范城市和国家环境友好企业活动。
第二节 污染防治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促进污染物和废料资源化利用。积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无公害生物农药、高效绿肥、生态养殖等。对邕江、钦江、南流江等重点江河污染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加强城市(镇)污水和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控制与治理。截断地下水污染通道,防止地下水水质污染和恶化。临海工业废水排放必须达到国家标准,严禁任何类型的污水未经处理向海洋直接排放。燃煤电厂必须按照环保规定建设并使用脱硫设施和脱硝设施达标排放。强化对沿海重化工业的环境风险防范,加强对主要入海河流流域、河口及陆源排污口的监控管理,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提高大中型港口、停港船舶和海上石油平台、海洋工程的废水、废油、垃圾回收与处理装置的配备率,实现达标排放。建立溢油、赤潮应急反应预案。加强海洋环境监测,实施海洋环境预警预报工程。
专栏6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重点工程 十万大山自然保护区工程,合浦儒艮自然保护区工程,防城金花茶自然保护区工程,合浦山口、北仑河口、党江、茅尾海等红树林保护区工程,六万山水源涵养重点生态功能区工程,十万大山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重点生态功能区工程,涠洲火山地貌自然遗址保护工程。 |
第三节 生态合作
加强泛北部湾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国际合作。把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海洋渔业资源开发保护、海岸带管理、海洋环境资源调查、海洋灾害预警预报等作为重点领域,建立国际合作机制,联合实施保护项目,共建良好陆海生态环境。
第八章 改革创新
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北部湾经济区改革创新先行先试。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取得实质性突破,从制度层面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更多供给,营造更加公平的环境,促进各种要素自由流动和高效配置,提升区域整体实力和竞争力。
第一节 行政管理
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减少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建立一口受理、综合审批和高效运作的服务模式。建立监督政府的第三方评估制度。大力开展和规范企业信息公示,激活市场主体活力。探索建立与国际高标准投资和贸易规则体系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系,推行政府管理由注重事先审批转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投资管理负面清单(不包括外商投资负面清单)、行政审批准许清单、市场监管清单管理模式。节约集约利用岸线,促进岸线与产业匹配。
第二节 土地管理
大力开展节约集约用地,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将北部湾经济区列入全国土地改革试点。探索建立差别化的土地供应新模式,创新土地资产资本运作机制,建立农村土地产权交易中心。深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城镇低效土地再开发利用、盘活城市存量土地、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等改革。规范“只征不转”等政策的实施。按国家统一部署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交易试点、征地制度改革试点和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
第三节 园区管理
以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等园区为重点,创新园区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体制机制,实行充分行政审批授权,完善财政金融体制,逐步推行园区法定机构管理模式,加快园区与属地融合发展。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三规合一”。不断创新与东盟国家“两国双园”合作新模式,积极推进与国内省市、港澳台地区和大型企业共建“飞地园区”。
第四节 通关便利化
推动北部湾经济区内、周边省市间、国际间的通关合作,升级互联互通层次,推进口岸部门“监管互认、执法互助、信息互换”国际海关合作模式,实施联检部门“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合作,实现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探索试行“两国一检、旅客一次通关”的新通关监管办法,逐步实现经济区通关一体化,经济区与周边地区通关一体化,经济区与东盟国家通关一体化,提高通关效率与便利化水平,促进贸易发展。
第五节 同城化发展
在北部湾经济区范围内,积极稳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经济区户籍同城化,实现城乡统筹一体化、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管理便利化。继续深化通信、社保、金融同城化改革,加快推进交通、产业、旅游、城镇体系、卫生计生、教育等领域的同城化改革,促进各类生产要素在城市之间和城乡之间自由流动,提升经济区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大胆探索新政策,建立城乡统一的财产、土地、户籍、福利保障等制度,实现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逐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促进城乡共同繁荣。
第九章 开放合作
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实施以面向东盟和泛珠三角为重点的对内对外开放合作战略。扩大开放合作领域,提高开放合作质量,构建内外联动、互利共赢、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体系,形成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一体化条件下参与国际国内合作和竞争的新优势。
第一节 国际合作
全方位多领域扩大与东盟合作。加快推动形成以中国—新加坡经济走廊为中轴、以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和泛北部湾经济合作为两翼的中国—东盟“一轴两翼”区域经济合作新格局。积极推进泛北部湾经济合作,打造次区域合作的新亮点,成为中国—东盟开放合作的战略高地。积极拓展与日韩、欧美及其他国家和地区合作,全面深化对外经贸关系。
提升合作平台。进一步强化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服务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助推器”功能。积极发挥泛北部湾经济合作的先导效应,创新和提升泛北部湾经济合作论坛,主动参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版建设。积极参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推动建立中国—新加坡经济走廊合作新机制。加快建设东兴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研究设立凭祥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和中国—越南跨境经济合作区。将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马来西亚—中国关丹产业园区建设成为中马投资合作旗舰项目。
加快互联互通。加快建设中越交通基础设施合作项目,逐步实现南宁至越南河内、胡志明市的高等级公路连接和中南半岛的铁路干线贯通,重点推进南宁—凭祥—河内铁路干线和防城—下龙铁路,凭祥—谅山—河内和东兴—下龙—海防高速公路、中越北仑河二桥和水口至驮隆界河二桥等项目建设。增开南宁至东盟国家主要城市的空中航线,构建连接东盟国家的陆海空立体交通运输体系。加强集装箱联运与国际中转、运输航线、物流与煤炭配送、邮轮客运等合作。建设中国—东盟港口城市合作网络。
加强产业合作。推进农业优良品种和技术研发、实用技术推广和农产品深加工等重点领域的农业合作,加快推进中国—东盟(南宁)现代农业科技合作园区建设。拓展能源合作领域,共同开发太阳能、风能、潮汐能和木薯酒精、棕榈柴油等生物质能源及利用技术。加强与东盟沿海国家的海洋产业合作,推进海洋综合开发,打造新的投资合作平台。加强与东盟国家的新兴产业合作,建设面向东盟合作的南宁轨道交通装备制造基地、北斗导航产业基地。积极与东盟国家、港澳台地区培育共同旅游市场,打造环北部湾旅游圈。建设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中心和中国—东盟智力市场。
推进金融合作。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共同建立区域内信用平台和融资平台。探索泛北部湾区域银行联合体的形式,适时联合建立银联体项目库。创建东盟资本研究中心,加快与东盟金融服务和资本市场的合作与对接。推动各大银行实现海内外分行联动,为区域内客户提供国际结算、贸易融资、现金管理、项目融资、投资银行等金融服务。吸引和鼓励国际金融组织参与泛北部湾开发。
加强人文交流。充分发挥与东盟国家山水相连的地缘优势和桥梁纽带作用,为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奠定扎实的人文基础,拓展与东盟国家教育科技、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领域的交流合作,积极承接国家层面与东盟各国的文化交流任务,打造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人文交流合作示范区。
第二节 国内合作
全面加强国内区域合作,构建区域经济一体化,全面提升服务我国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推动北部湾经济区与西江经济带“双核”联动发展,加强与粤港澳台合作。协同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与西江经济带实现江海联动、海陆统筹,加强基础设施、产业、生态环境等方面协作,共同承接广东产业、资金、技术转移和辐射,促进两广一体化进程;加强与港澳建立更紧密的经贸合作关系,借助港澳资金、技术、人才和管理优势,共同拓展东盟和全球市场。深化桂台经贸合作,建设海峡两岸(玉林)农业合作试验区。
打造新的战略支点,扩大与西南中南等周边地区合作。健全与西南中南地区的开放合作机制,拓展发展腹地和市场空间。深化与西南中南地区的经济协作,联手建设南宁—贵阳—昆明特色经济带,发展“飞地经济”。加快连接西南中南地区的高速公路、高速铁路、航空航线和“无水港”及相关物流网络建设,促进互联互通,升级集疏运体系。加强与长三角、环渤海地区经济合作,吸引资金、技术、管理和人才。
第十章 保障措施
加强政府的指导和调控,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建立和完善促进开放合作的体制机制,通过自身努力与国家支持相结合,确保实现本规划确定的各项战略目标。
第一节 国家支持政策
——项目支持。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在规划编制和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及资金投入等方面给予北部湾经济区必要的支持。
——财政支持。中央财政继续加大对广西转移支付力度,增加对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综合财力补助规模,延长补助期限。
——金融扶持。充分发挥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企业作用,扩大企业债券发行规模。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范围,开展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试点,支持金融对外交流合作,开展离岸金融试点,拓展人民币回流机制,建设南宁区域性国际金融中心,把北部湾经济区建设成为面向东盟的人民币区域化先行区。支持现货市场和交易制度创新,研究设立中国—东盟股权转让市场和面向东盟的大宗商品交易场所,不断丰富和充实中国—东盟商品交易中心。
——开放合作。支持北部湾经济区发挥开放合作示范作用,推动泛北部湾经济合作成为中国—东盟合作框架下新的次区域合作,加强交通运输、海洋产业、农林渔业、能源开发、跨国旅游、生态环保等重点合作领域规划编制,加快实施合作项目。
第二节 人力资源开发
创新人才引进、人才管理、人才福利制度,建立科学高效的人事人才管理体制,优化人才干事创业环境,完善人才激励机制、户籍引进、住房保障、医疗服务、教育培训、子女入学等方面的配套政策,吸引国内优秀人才和国际高端人才在经济区聚集。
第三节 组织实施
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北部湾经济区发展的指导和协调,与广西建立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工作区部协调机制。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规划实施措施;依据本规划将相关优惠政策延及玉林市和崇左市;依据本规划调整相关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海洋功能区划和能源、交通等专项规划;严格按照规划确定的功能定位、空间布局和发展重点,选择和安排建设项目。
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监督和评估机制,监督和评估规划的实施和落实情况,协调推进并保障本规划的贯彻落实。
完善社会参与和监督机制。拓宽公众参与渠道,通过法定程序使公众能够参与和监督规划实施。同时,推动企业、民间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联合协作,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规划实施和区域经济合作。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