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经济区和东盟开放合作办公室
2017 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编制自治区本级部门2017-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和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桂财预〔2016〕118号)精神,结合本单位2017年工作目标和任务,经认真测算,我们编制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经济区和东盟开放合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北部湾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指导思想、依据和原则
(一)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全面实施广西“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和北部湾经济区“十三五”发展规划,坚持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优先发展战略,按照建立完善公共财政体制的有关要求和自治区预算编制管理制度,全面推进预算编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科学完整地编制收入预算,准确规范地编制支出预算;进一步优化预算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保障人员经费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厉行节约,控制和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确保北部湾经济区全局性的重点项目支出需要;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努力提高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预算收支平衡,为推动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升级发展,实现“两个建成”奋斗目标、谱写建党百年广西发展新篇章作出新的贡献。
(二)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的主要文件依据
1.《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经济区和东盟开放合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桂政办发〔2014〕60号)。
2.《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北部湾经济区改革若干问题的决定》(桂发〔2014〕15号)。
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2014年修订)的通知》(桂政办发〔2014〕97号)。
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06〕56号)。
5.《关于成立北部湾(广西)经济区规划建设〈动态〉和〈情况专报〉编委会及编辑部的通知》(北部湾委发〔2007〕16号)。
6.《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2号)。
7.《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条例》(2010年1月24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2010年3月1日施行)。
8.《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105号)。
9.《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延续和修订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桂政发〔2014〕5号)
10.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广西北部湾经区人才开发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桂办发〔2010〕51号)。
11.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大产业大港口大交通大物流大城建大旅游大招商大文化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10〕52号)。
12.《国务院关于加快沿边地区开放开发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50号)。
13.《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北部湾经济区改革若干问题的决定》(桂发〔2014〕15号)。
14.《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港口物流发展补助实施细则》(北部湾办发〔2016〕6号)
(三)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的基本原则
1.积极稳妥原则。预算编制以本单位履行工作的职责、发展目标的要求为依据,对每一收支项目进行科学合理的测算,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
2.综合预算原则。一切财务收支纳入预算编制,实行综合财政预算,统筹安排各项资金,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规范性。
3.保证重点原则。在优先安排基本支出的同时,重点保证北部湾经济区升级发展相关重大事项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确定的中心任务的落实。
4.勤俭节约原则。从严从紧编制各项支出预算,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厉行节约,控制和降低行政成本。
二、部门基本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北部湾(广西)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管委会办公室于2006年3月22日正式挂牌成立,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机构(正厅级)。2014年6月,机构更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经济区和东盟开放合作办公室”。
自治区北部湾办公室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经费来源等基本情况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统筹组织制订和实施北部湾经济区重大战略、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自治区有关部门和相关城市,共同推进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
2.参与制订“新的战略支点”建设重大战略和重大规划,统筹协调北部湾经济区“新的战略支点”建设的各项工作。
3.参与制订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重大规划和相关重大政策,参与推进面向东盟开放合作重大任务的完成。统筹协调推进北部湾经济区与东盟开放合作,推进北部湾经济区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泛北部湾经济合作等协调发展。
4.统筹推进沿边开发开放工作。
5.协同推进北部湾经济区重大产业布局和发展;组织和管理重点产业园区、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项目规划建设;协调推进北部湾经济区投资与服务。
6.统筹推进区域性国际航运中心规划建设;协调促进沿海港口发展重大资源整合、对外合作、重大项目建设和港口管理体制创新;统筹协调有关部门管理经济区岸线资源的开发利用,负责组织审核利用岸线资源的重大建设项目。
7.统筹指导海关特殊监管区和国内合作园区;负责推进跨境经济合作区的规划建设和产业发展;服务促进国际合作园区建设。
8.统筹推进北部湾经济区综合配套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推进经济区同城化发展;参与推进北部湾经济区人力资源开发。
9.统筹管理自治区设立的广西北部湾重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10.负责北部湾经济区宣传及区域品牌推广工作。
11.负责指导广西北部湾发展研究院,推进北部湾智库建设。
12.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自治区北部湾办公室是一级预算单位,没有下属单位,内设7个机构,分别是:综合处、规划和体制改革处、产业发展处、港口发展处、对外合作处、重点区域处、政策宣传处。
(三)部门人员构成情况
自治区北部湾办公室经自治区编制办核定的机关行政编制为41名。其中:主任1名(由1名自治区副主席兼任),常务副主任(正厅长级)1名、副主任3名,正处级领导职数8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9名。机关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7名。
至2016年10月底止,办公室实有人员48人,其中:行政在编人员35人(包括正厅级干部1人,副厅级干部4人,正处级干部6人,副处级干部12人,正科级干部10人,副科级干部2人);退休干部1人;聘用控制数编制工人5人;聘用人员8人。
(四)车辆情况
自治区北部湾办目前有三辆车,一辆轿车为厅级领导实物保障用车,一辆越野车为机要通讯车,一辆中巴车为接待用车。
(五)工资及社保缴费情况
自治区北部湾办在职人员工资全部是统发,来源为自治区本级公共预算拨款,2017年部门预算统发工资为355.42万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为71.08万元,医疗保险为28.43万元。
三、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26027.62万元,同比减少82404.68万元,减少76.0%,收入预算资金来源全部为一般预算拨款,其中:基本收入预算694.37万元,项目收入预算25333.25万元。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厅的要求我们将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重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和北部湾重大人才专项资金的一部分(82570万元)按照预估的数据编入到了补助市县的预算,此部分不在收入预算反映,2016年是全部编入了本级预算。
四、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26027.62万元(不含补助市县),同比减少82405.68万元,减少76.0%,支出预算资金来源全部为一般预算拨款, 2016年是全部编入了本级预算。其中:基本支出预算694.3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67%,同比增加169.07万元,增长32.1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性支出增加;项目支出预算25333.25万元(不含补助市县),占支出总预算的97.33%,同比减少82573.75万元。支出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厅的要求我们将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重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和北部湾重大人才专项资金的一部分(82570万元)按照预估的数据编入到了补助市县的预算,此部分不在本级支出预算反映,
2017年含补助市县支出预算82570万元,根据财政厅的要求我们将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重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和北部湾重大人才专项资金的一部分(82570万元)按照预估的数据编入到了补助市县的预算。
(一)2017年支出预算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说明
“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4423.9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07%,同比增加52.52万元,增长1.2%。“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7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65%。“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科目28.4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26%,同比增加4.18万元,增长17.23%。“212城乡社区支出”科目1040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5.77%。“221住房保障支出”科目5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5%,同比增加17.12万元,增长46.42%。
(二)2017年支出预算按支出结构分类说明
1. 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的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54.9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67%,同比增加66.91万元,增长17.24%。其中:在编在职人员工资性支出(财政统发)355.42万元,在编在职人员医疗保险28.43万元,在编在职人员养老保险71.08万元。
基本支出的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67.22万元,同比增加81.48万元,增长95.0%。
基本支出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2.22万元,同比增加20.68万元,增长40.12%。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5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22万元。
2. 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25333.25万元(不含补助市县),占支出总预算的97.33%,同比减少82573.75万元。支出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厅的要求我们将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重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和北部湾重大人才专项资金的一部分(82570万元)按照预估的数据编入到了补助市县的预算,此部分不在本级支出预算反映。
2017年含补助市县支出预算82570万元。
3. 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自治区北部湾办的全称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经济区和东盟开放合作办公室,与东盟开放合作及前往其他境外地区招商推介是自治区北部湾办的重要职能,2017年将推动中国-中南半岛(南宁-新加坡)国际经济走廊建设,继续加快中国-东盟港口城市合作网络、中越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继续推动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与东盟国家互联互通,出国项目将会增加很多,所以因公出国(境)经费安排100万元,比2016年增加较多。预计公务接待事项有所减少,所以公务接待费预算减少了近十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根据车改后的保留车辆数由财政直接核定。
4.机关运行经费及说明
2017年安排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93.22万元,主要是会议费安排70万元,物业及网络专线租赁等12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0万元,其他的主要是日常公用支出。
五、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本办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277.5万元,其中:按采购类型分:集中采购268万元,分散采购9.5万元;按采购项目分:货物类37万元,服务类231万元。政府采购资金来源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采购类型及金额及如下:
(一)集中采购268万元
1.合同服务155万元,其中:南宁-新加坡经济走廊沿线国家省市长经贸论坛策划研究30万元,《泛北部湾经济合作论坛导入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实施方案》课题研究20万元,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产业园区营商环境研究50万元,北部湾网站维护55万。
2.物业管理费76万元。北部湾大厦办公室物业管理费。
3.印刷费20万元。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专刊编印及宣传品印制费用。
4.办公设备购置17万元。
(二)分散采购9.5万元
1.挂职干部周转房租赁费8万元。
2.办公用品采购1.5万元。
六、名词解释及说明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2017年我办安排机关运行经费与2016年基本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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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经济区和东盟开放合作办公室
2017 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编制自治区本级部门2017-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和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桂财预〔2016〕118号)精神,结合本单位2017年工作目标和任务,经认真测算,我们编制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经济区和东盟开放合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北部湾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指导思想、依据和原则
(一)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全面实施广西“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和北部湾经济区“十三五”发展规划,坚持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优先发展战略,按照建立完善公共财政体制的有关要求和自治区预算编制管理制度,全面推进预算编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科学完整地编制收入预算,准确规范地编制支出预算;进一步优化预算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保障人员经费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厉行节约,控制和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确保北部湾经济区全局性的重点项目支出需要;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努力提高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预算收支平衡,为推动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升级发展,实现“两个建成”奋斗目标、谱写建党百年广西发展新篇章作出新的贡献。
(二)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的主要文件依据
1.《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经济区和东盟开放合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桂政办发〔2014〕60号)。
2.《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北部湾经济区改革若干问题的决定》(桂发〔2014〕15号)。
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2014年修订)的通知》(桂政办发〔2014〕97号)。
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06〕56号)。
5.《关于成立北部湾(广西)经济区规划建设〈动态〉和〈情况专报〉编委会及编辑部的通知》(北部湾委发〔2007〕16号)。
6.《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2号)。
7.《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条例》(2010年1月24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2010年3月1日施行)。
8.《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105号)。
9.《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延续和修订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桂政发〔2014〕5号)
10.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广西北部湾经区人才开发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桂办发〔2010〕51号)。
11.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大产业大港口大交通大物流大城建大旅游大招商大文化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10〕52号)。
12.《国务院关于加快沿边地区开放开发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50号)。
13.《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北部湾经济区改革若干问题的决定》(桂发〔2014〕15号)。
14.《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港口物流发展补助实施细则》(北部湾办发〔2016〕6号)
(三)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的基本原则
1.积极稳妥原则。预算编制以本单位履行工作的职责、发展目标的要求为依据,对每一收支项目进行科学合理的测算,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
2.综合预算原则。一切财务收支纳入预算编制,实行综合财政预算,统筹安排各项资金,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规范性。
3.保证重点原则。在优先安排基本支出的同时,重点保证北部湾经济区升级发展相关重大事项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确定的中心任务的落实。
4.勤俭节约原则。从严从紧编制各项支出预算,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厉行节约,控制和降低行政成本。
二、部门基本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北部湾(广西)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管委会办公室于2006年3月22日正式挂牌成立,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机构(正厅级)。2014年6月,机构更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经济区和东盟开放合作办公室”。
自治区北部湾办公室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经费来源等基本情况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统筹组织制订和实施北部湾经济区重大战略、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自治区有关部门和相关城市,共同推进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
2.参与制订“新的战略支点”建设重大战略和重大规划,统筹协调北部湾经济区“新的战略支点”建设的各项工作。
3.参与制订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重大规划和相关重大政策,参与推进面向东盟开放合作重大任务的完成。统筹协调推进北部湾经济区与东盟开放合作,推进北部湾经济区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泛北部湾经济合作等协调发展。
4.统筹推进沿边开发开放工作。
5.协同推进北部湾经济区重大产业布局和发展;组织和管理重点产业园区、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项目规划建设;协调推进北部湾经济区投资与服务。
6.统筹推进区域性国际航运中心规划建设;协调促进沿海港口发展重大资源整合、对外合作、重大项目建设和港口管理体制创新;统筹协调有关部门管理经济区岸线资源的开发利用,负责组织审核利用岸线资源的重大建设项目。
7.统筹指导海关特殊监管区和国内合作园区;负责推进跨境经济合作区的规划建设和产业发展;服务促进国际合作园区建设。
8.统筹推进北部湾经济区综合配套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推进经济区同城化发展;参与推进北部湾经济区人力资源开发。
9.统筹管理自治区设立的广西北部湾重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10.负责北部湾经济区宣传及区域品牌推广工作。
11.负责指导广西北部湾发展研究院,推进北部湾智库建设。
12.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自治区北部湾办公室是一级预算单位,没有下属单位,内设7个机构,分别是:综合处、规划和体制改革处、产业发展处、港口发展处、对外合作处、重点区域处、政策宣传处。
(三)部门人员构成情况
自治区北部湾办公室经自治区编制办核定的机关行政编制为41名。其中:主任1名(由1名自治区副主席兼任),常务副主任(正厅长级)1名、副主任3名,正处级领导职数8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9名。机关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7名。
至2016年10月底止,办公室实有人员48人,其中:行政在编人员35人(包括正厅级干部1人,副厅级干部4人,正处级干部6人,副处级干部12人,正科级干部10人,副科级干部2人);退休干部1人;聘用控制数编制工人5人;聘用人员8人。
(四)车辆情况
自治区北部湾办目前有三辆车,一辆轿车为厅级领导实物保障用车,一辆越野车为机要通讯车,一辆中巴车为接待用车。
(五)工资及社保缴费情况
自治区北部湾办在职人员工资全部是统发,来源为自治区本级公共预算拨款,2017年部门预算统发工资为355.42万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为71.08万元,医疗保险为28.43万元。
三、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26027.62万元,同比减少82404.68万元,减少76.0%,收入预算资金来源全部为一般预算拨款,其中:基本收入预算694.37万元,项目收入预算25333.25万元。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厅的要求我们将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重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和北部湾重大人才专项资金的一部分(82570万元)按照预估的数据编入到了补助市县的预算,此部分不在收入预算反映,2016年是全部编入了本级预算。
四、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26027.62万元(不含补助市县),同比减少82405.68万元,减少76.0%,支出预算资金来源全部为一般预算拨款, 2016年是全部编入了本级预算。其中:基本支出预算694.3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67%,同比增加169.07万元,增长32.1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性支出增加;项目支出预算25333.25万元(不含补助市县),占支出总预算的97.33%,同比减少82573.75万元。支出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厅的要求我们将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重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和北部湾重大人才专项资金的一部分(82570万元)按照预估的数据编入到了补助市县的预算,此部分不在本级支出预算反映,
2017年含补助市县支出预算82570万元,根据财政厅的要求我们将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重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和北部湾重大人才专项资金的一部分(82570万元)按照预估的数据编入到了补助市县的预算。
(一)2017年支出预算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说明
“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4423.9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07%,同比增加52.52万元,增长1.2%。“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7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65%。“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科目28.4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26%,同比增加4.18万元,增长17.23%。“212城乡社区支出”科目1040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5.77%。“221住房保障支出”科目5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5%,同比增加17.12万元,增长46.42%。
(二)2017年支出预算按支出结构分类说明
1. 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的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54.9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67%,同比增加66.91万元,增长17.24%。其中:在编在职人员工资性支出(财政统发)355.42万元,在编在职人员医疗保险28.43万元,在编在职人员养老保险71.08万元。
基本支出的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67.22万元,同比增加81.48万元,增长95.0%。
基本支出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2.22万元,同比增加20.68万元,增长40.12%。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5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22万元。
2. 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25333.25万元(不含补助市县),占支出总预算的97.33%,同比减少82573.75万元。支出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厅的要求我们将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重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和北部湾重大人才专项资金的一部分(82570万元)按照预估的数据编入到了补助市县的预算,此部分不在本级支出预算反映。
2017年含补助市县支出预算82570万元。
3. 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自治区北部湾办的全称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经济区和东盟开放合作办公室,与东盟开放合作及前往其他境外地区招商推介是自治区北部湾办的重要职能,2017年将推动中国-中南半岛(南宁-新加坡)国际经济走廊建设,继续加快中国-东盟港口城市合作网络、中越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继续推动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与东盟国家互联互通,出国项目将会增加很多,所以因公出国(境)经费安排100万元,比2016年增加较多。预计公务接待事项有所减少,所以公务接待费预算减少了近十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根据车改后的保留车辆数由财政直接核定。
4.机关运行经费及说明
2017年安排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93.22万元,主要是会议费安排70万元,物业及网络专线租赁等12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0万元,其他的主要是日常公用支出。
五、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本办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277.5万元,其中:按采购类型分:集中采购268万元,分散采购9.5万元;按采购项目分:货物类37万元,服务类231万元。政府采购资金来源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采购类型及金额及如下:
(一)集中采购268万元
1.合同服务155万元,其中:南宁-新加坡经济走廊沿线国家省市长经贸论坛策划研究30万元,《泛北部湾经济合作论坛导入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实施方案》课题研究20万元,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产业园区营商环境研究50万元,北部湾网站维护55万。
2.物业管理费76万元。北部湾大厦办公室物业管理费。
3.印刷费20万元。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专刊编印及宣传品印制费用。
4.办公设备购置17万元。
(二)分散采购9.5万元
1.挂职干部周转房租赁费8万元。
2.办公用品采购1.5万元。
六、名词解释及说明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2017年我办安排机关运行经费与2016年基本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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