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自治区北部湾办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自治区北部湾办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自治区北部湾办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6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自治区北部湾办概况
一、主要职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北部湾(广西)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管委会办公室于2006年3月22日正式挂牌成立,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机构(正厅级)。2014年6月,机构更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经济区和东盟开放合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北部湾办公室”)。
自治区北部湾办公室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经费来源等基本情况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统筹组织制订和实施北部湾经济区重大战略、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自治区有关部门和相关城市,共同推进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
2.参与制订“新的战略支点”建设重大战略和重大规划,统筹协调北部湾经济区“新的战略支点”建设的各项工作。
3.参与制订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重大规划和相关重大政策,参与推进面向东盟开放合作重大任务的完成。统筹协调推进北部湾经济区与东盟开放合作,推进北部湾经济区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泛北部湾经济合作等协调发展。
4.统筹推进沿边开发开放工作。
5.协同推进北部湾经济区重大产业布局和发展;组织和管理重点产业园区、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项目规划建设;协调推进北部湾经济区投资与服务。
6.统筹推进区域性国际航运中心规划建设;协调促进沿海港口发展重大资源整合、对外合作、重大项目建设和港口管理体制创新;统筹协调有关部门管理经济区岸线资源的开发利用,负责组织审核利用岸线资源的重大建设项目。
7.统筹指导海关特殊监管区和国内合作园区;负责推进跨境经济合作区的规划建设和产业发展;服务促进国际合作园区建设。
8.统筹推进北部湾经济区综合配套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推进经济区同城化发展;参与推进北部湾经济区人力资源开发。
9.统筹管理自治区设立的广西北部湾重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10.负责北部湾经济区宣传及区域品牌推广工作。
11.负责指导广西北部湾发展研究院,推进北部湾智库建设。
12.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自治区北部湾办公室是一级预算单位,没有下属单位,内设8个处室,分别是:综合处、规划和体制改革处、产业发展处、港口发展处、对外合作处、重点区域处、政策宣传处和机关党委。
(三)部门人员构成情况
自治区北部湾办公室经自治区编制办核定的机关行政编制为40名。其中:主任1名(由1名自治区副主席兼任),常务副主任(正厅长级)1名、副主任3名,正处级领导职数8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9名,2016年底实有35人。机关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7名,2016年底实有5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自治区北部湾办公室属自治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自治区北部湾办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自治区北部湾办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备注:各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可能存在进位尾差)
第三部分:自治区北部湾办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589.80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2539.55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0.25万元,为利息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5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结转50万元为非财政资金。
(二)支出总计2589.80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2379.8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公用经费、单位事业发展等支出。
2.科学技术(类)36.5万元:主要用于北部湾经济区重大产业专项资金前期工作经费的科研。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23.7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
4.住房保障支出(类)35.9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5.年末结转和结余50万元,为以前年度非财政资金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北部湾办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39.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5.42万元,项目支出1844.13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类)2379.5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公用经费、单位事业发展等支出。
2.科学技术(类)36.5万元:主要用于北部湾经济区重大产业专项资金前期工作经费的科研。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23.7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
4.住房保障支出(类)35.9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95.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88.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06.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49.8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2.1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37万元。均比上年有所下降。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9.85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出国团组3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5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8个,累计18人次。开支内容包括:国际旅费、境外交通费、住宿费、伙食及公杂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2.1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2.18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6年,自治区北部湾办本级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2.18万元,平均每辆4.06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9.37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2次,人次477次。
变动情况说明:“三公”经费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出国团组减少导致出国费用减少,公务用车改革导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接待团组减少并严控接待,导致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6.93万元,比2015年增加3.26万元,增长3.14 %。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预算公用经费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9.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3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1.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2%。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6年度部门决算本年收入(含上年结余)总计安排2589.8万元,比2015年度部门决算本年收入增加305.4万元,增长13.37%。2016年度部门决算本年支出(含上年结余)总计安排2589.8万元,比2015年度部门决算本年支出增加305.4万元,增长13.37%。收入和支出安排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支出增长导致基本支出有所增加,二是2016年度追加有泛北论坛经费,而2015年度无此因素,导致2016年度经费有所增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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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自治区北部湾办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自治区北部湾办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自治区北部湾办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6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自治区北部湾办概况
一、主要职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北部湾(广西)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管委会办公室于2006年3月22日正式挂牌成立,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机构(正厅级)。2014年6月,机构更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经济区和东盟开放合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北部湾办公室”)。
自治区北部湾办公室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经费来源等基本情况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统筹组织制订和实施北部湾经济区重大战略、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自治区有关部门和相关城市,共同推进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
2.参与制订“新的战略支点”建设重大战略和重大规划,统筹协调北部湾经济区“新的战略支点”建设的各项工作。
3.参与制订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重大规划和相关重大政策,参与推进面向东盟开放合作重大任务的完成。统筹协调推进北部湾经济区与东盟开放合作,推进北部湾经济区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泛北部湾经济合作等协调发展。
4.统筹推进沿边开发开放工作。
5.协同推进北部湾经济区重大产业布局和发展;组织和管理重点产业园区、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项目规划建设;协调推进北部湾经济区投资与服务。
6.统筹推进区域性国际航运中心规划建设;协调促进沿海港口发展重大资源整合、对外合作、重大项目建设和港口管理体制创新;统筹协调有关部门管理经济区岸线资源的开发利用,负责组织审核利用岸线资源的重大建设项目。
7.统筹指导海关特殊监管区和国内合作园区;负责推进跨境经济合作区的规划建设和产业发展;服务促进国际合作园区建设。
8.统筹推进北部湾经济区综合配套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推进经济区同城化发展;参与推进北部湾经济区人力资源开发。
9.统筹管理自治区设立的广西北部湾重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10.负责北部湾经济区宣传及区域品牌推广工作。
11.负责指导广西北部湾发展研究院,推进北部湾智库建设。
12.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自治区北部湾办公室是一级预算单位,没有下属单位,内设8个处室,分别是:综合处、规划和体制改革处、产业发展处、港口发展处、对外合作处、重点区域处、政策宣传处和机关党委。
(三)部门人员构成情况
自治区北部湾办公室经自治区编制办核定的机关行政编制为40名。其中:主任1名(由1名自治区副主席兼任),常务副主任(正厅长级)1名、副主任3名,正处级领导职数8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9名,2016年底实有35人。机关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7名,2016年底实有5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自治区北部湾办公室属自治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自治区北部湾办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自治区北部湾办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备注:各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可能存在进位尾差)
第三部分:自治区北部湾办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589.80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2539.55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0.25万元,为利息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5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结转50万元为非财政资金。
(二)支出总计2589.80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2379.8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公用经费、单位事业发展等支出。
2.科学技术(类)36.5万元:主要用于北部湾经济区重大产业专项资金前期工作经费的科研。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23.7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
4.住房保障支出(类)35.9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5.年末结转和结余50万元,为以前年度非财政资金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北部湾办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39.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5.42万元,项目支出1844.13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类)2379.5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公用经费、单位事业发展等支出。
2.科学技术(类)36.5万元:主要用于北部湾经济区重大产业专项资金前期工作经费的科研。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23.7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
4.住房保障支出(类)35.9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95.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88.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06.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49.8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2.1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37万元。均比上年有所下降。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9.85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出国团组3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5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8个,累计18人次。开支内容包括:国际旅费、境外交通费、住宿费、伙食及公杂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2.1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2.18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6年,自治区北部湾办本级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2.18万元,平均每辆4.06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9.37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2次,人次477次。
变动情况说明:“三公”经费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出国团组减少导致出国费用减少,公务用车改革导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接待团组减少并严控接待,导致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6.93万元,比2015年增加3.26万元,增长3.14 %。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预算公用经费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9.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3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1.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2%。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6年度部门决算本年收入(含上年结余)总计安排2589.8万元,比2015年度部门决算本年收入增加305.4万元,增长13.37%。2016年度部门决算本年支出(含上年结余)总计安排2589.8万元,比2015年度部门决算本年支出增加305.4万元,增长13.37%。收入和支出安排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支出增长导致基本支出有所增加,二是2016年度追加有泛北论坛经费,而2015年度无此因素,导致2016年度经费有所增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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