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机关党委:
根据自治区绩效办《关于印发〈2022年度机关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桂绩办发〔2023〕12号),我办研究制定了《自治区北部湾办2022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方案》,现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务求整改实效。做好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是绩效考评的重要环节。整改工作落实情况由自治区绩效办委托民意调查部门,对各部门整改采取的措施、回应群众诉求、取得的成效等进行满意度评价,并纳入社会评价总分。各处室、机关党委必高度重视,压实责任,通力合作,推动目标实施,解决社会关切,特别是群众关心关注的、反复提出的、久而未决的,要深入调研、找准症结,精准发力、重点突破,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工作。
二、密切联系群众。关注群众愿望诉求,要及时联系沟通,反馈整改情况;对受客观条件限制短时间内难以解决的,或因当事人不了解政策而反映的意见,要耐心解释,取得理解。通过细致扎实的群众工作,有效回应各种关切,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做好总结提高。各处、机关党委要按照工作责任分工认真抓好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牵头处室要对整改落实情况逐项进行跟踪、评估,巩固和拓展整改成果,并认真做好整改工作总结,7月底前填报中期整改进度,11月底前填报整改完成情况。
自治区北部湾办
2023 年 5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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