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产业园区改革发展办公室 主办

自治区北部湾办公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2023-03-10 16:41     来源: 自治区北部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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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2年,我办扎实开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反馈意见整改措施相关工作,于2021年当年按要求完成了所涉及两项问题的整改工作,于2022年进一步优化提升整改措施,于2022年8月19日申请整改销号。现将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一)问题七及整改落实情况

涉及我办的问题七26项整改措施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树林资源保护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红树林资源保护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

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我办涉及2项整改措施、6项具体举措已全部落实到位,进一步提高思想站位,树牢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齐保共治水平。

1.学深悟透讲话精神和条例文件。我办高度重视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有关内容,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并贯彻落实在北部湾经济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之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党的二十大广西代表团讨论时的重要讲话,深刻领会新发展理念和“在推动绿色发展上实现更大进展”的内涵,深入研讨领会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等生态环境保护有关内容。在办党组会、办公会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全党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和关于红树林资源保护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红树林资源保护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要求全办领导干部把贯彻党中央精神体现到谋划北部湾经济区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的实践中。

2.在日常工作贯彻落实讲话和条例精神。自整改工作开展以来,我办在经济区的工作实践中,更加重视红树林保护工作。一是加强规划引导,在编制经济区各项相关规划时主动谋划考虑红树林保护任务目标,二是在“三线一单”和“三区三线”划定中突出红树林保护地位,三是在重大项目布局中主动避让红树林。如,龙港新区污水尾水深海排放工程、大风江大桥等项目建设,主动落实了对红树林的避让、保护。

(二)问题三十八及整改落实情况

涉及我办的问题三十八第166项整改措施完成榄根作业区1—2号泊位工程水下关键工序、进港大道一期工程及临时钢栈桥工程、码头后方陆域及配套生产辅助区房建工程等整改性项目的红树林影响评价报告的补充修改,并重新报送地方政府组织评审。完成榄根作业区项目复工对红树林的影响评价,落实各项整改要求。

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我办涉及3项具体整改措施已全部落实到位,牢牢守住保护红树林资源“生态红线”。

1.协调推动完善相关环保手续。我办协调广西铁山东岸码头有限公司完成榄根作业区1—2号泊位工程水下关键工序、进港大道一期工程及临时钢栈桥工程、码头后方陆域及配套生产辅助区房建工程等3个整改性项目的红树林影响评价报告的补充修改,广西铁山东岸码头有限公司于8月底上报合浦县人民政府审查;2021年12月26日,合浦县人民政府组织专家组对《北海铁山港东港区榄根作业区1—2号及南1—3号泊位工程及进港大道一期工程项目复工对北侧红树林影响评价报告》《北海铁山港东港区榄根作业区1—2号及南1—3号泊位工程项目水下关键工序复工对北侧红树林影响评价报告》《北海铁山港东港区榄根作业区码头后方陆域及配套生产辅助区房建工程复工对北侧红树林影响评价报告》《北海铁山港东港区榄根作业区进港大道一期工程及临时钢栈桥工程复工对北侧红树林影响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查

2.协调推动红树林保护专项研究和制定修复方案。一是协调北海市自然资源局委托自然资源部海洋第四研究所编制完成《合浦县榄根红树林叶面泛白影响调查和治理方案》,2021年8月底通过专家评审;二是协调广西铁山东岸码头有限公司委托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热带林业研究所编制完成《北海港铁山港东港区榄根作业区码头红树林修复和保护项目改善海洋生态系统水动力及生态修复方案》2021年12月22日通过专家评审。

3.协调推动落实环保整改措施。我办协调广西铁山东岸码头有限公司完成码头区域环保排查治理,落实码头道路硬化、后方陆域全覆盖,在重要施工区域采取海水防污帘和喷淋防尘等措施,防止粉尘、悬浮物等对红树林生长造成影响。此外,压实该公司实行对红树林的常态化监测月报告制度。榄根作业区1-2号泊位及南1-3号泊位工程建设期红树林生态监测及评估的月报,有效跟踪榄根作业区红树林修复生长情况,为推进工程复工建设提供参考指导。

二、持续报送工作情况,跟进反馈意见问题核查销号进展

上述整改落实情况,我办已于2021年当年按要求完成。2021-2022年持续报送生态环保相关工作进展情况,于2022年8月19日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自治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上报《自治区北部湾办关于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七、问题三十八整改验收销号的请示》(北部湾办报〔2022〕26号),按程序申请对整改任务进行备案销号。同时认真履行作为分片督导北海市的牵头单位职责,积极做好分片督导工作,持续跟踪关注、压实推动北海市全面落实整改措施

三、统筹推动北钦防一体化生态环境共建共保

我办以案促改,打好稳生态促转型攻坚战,抓好经济区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绿色发展迈出新步伐。一是聚焦新目标实施新方案。高度重视北钦防一体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印发实施《打造北钦防一体化生态保护体系工作方案》,以稳生态促转型为导向,围绕构建陆海联动防控机制和“清洁海岸线”,加强生态环境联防联治,推动北钦防三市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二是不断提升海岸线环境质量。北钦防一体化指挥部协调推进《广西海岸线清洁攻坚战行动方案》印发实施,指导北钦防三市稳步有序开展岸滩和海面漂浮垃圾治理,加快推进“美丽海湾”建设,完成清洁海岸线专项行动并取得新成效。三是统筹安排北部湾经济区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防城港港口规划建设与红树林保护衔接专题论证、龙港新区玉林龙潭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尾水集中深海排放管道工程、铁山港东港区榄根作业区红树林生态监测等项目。

下一步,我办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各项部署,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在推动绿色发展上迈出新步伐,着力做好向海经济大文章,推动北部湾经济区高质量发展。将继续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全力做好龙港新区深海排放工程的协调和服务工作协调推进A5工程建设,争取项目早建成、早投产。全力推进海岸线清洁攻坚战行动落地实施。继续会同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加强北钦防生态保护一体化建设,完成清洁海岸线相关项目及资金申报,持续开展清洁海岸线行动,全面实施《北钦防一体化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和海洋环境质量体系。继续做好分片督导北海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持续关注跟踪整改工作落实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形成合力指导北海市完成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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