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112378 | 主题分类: |
发文单位: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19年07月28日 |
标 题: 关于推进北钦防一体化和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 |
发文字号: 桂发〔2019〕22号 | 发布日期: 2019年11月01日 |
效力状态: |
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北钦防一体化和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北钦防一体化发展规划(2019-2025年)》的通知
各市、县党委和人民政府,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各高等学校:
现将《关于推进北钦防一体化和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北钦防一体化发展规划(2019-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19年7月28日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发挥广西与东盟国家陆海相邻的独特优势,加快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北海、钦州、防城港(以下称北钦防)一体化和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打造西部陆海新通道门户枢纽,建成我区高质量发展重要增长极,形成参与国际竞争新优势,加快构建“南向、北联、东融、西合”开放发展新格局,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三大定位”新使命和“五个扎实”新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抓历史性重大战略机遇,以深入推进一体化发展为导向,以优化发展空间布局、建设综合交通枢纽、构建现代临港产业体系、形成大开放合作格局、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创新发展体制机制为主抓手,加快破除制约北钦防协同发展的瓶颈,着力做大经济总量、做优质量效益、做强综合竞争力,建成引领广西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为“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作出重要贡献。
(二)战略定位
——西部陆海新通道门户枢纽。发挥“一带一路”有机衔接重要门户作用,着力推进以大港口为重点的交通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打造西部最佳出海口,促进交通、物流、商贸、产业与国际供应链深度融合发展,增强服务东盟国家和我国中西部地区能力,加快构建面向东盟的国际大通道。
——与粤港澳大湾区(以下称大湾区)联动发展的沿海经济带。依托铁路、高等级公路和港口,提升与大湾区互联互通水平,深度融入大湾区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共建面向东盟的国际合作平台,引进大湾区先进管理模式及现代服务业,有序打造“飞地经济”,促进要素流动和产业转移,实现与大湾区联动发展,打造沿海开放合作、产业协同引领区。
——引领广西高质量发展重要增长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加强创新开放合作,提升科技创新与优势产业融合发展能力,推动产业集群化发展,构建富有竞争力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增强对全区经济发展的影响力和带动力,持续提高对全区经济增长的贡献率。
——区域协调发展改革创新试验区。打破行政壁垒,突破思维定式束缚,创新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在空间、交通、产业、开放、服务、生态等领域先行先试,探索一体化发展新路径和新举措,为区域一体化发展提供改革创新经验。
——汇聚创新资源的科创成果转化区。充分发挥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中越跨境经济合作区等跨区域合作平台作用,对接“一带一路”国家和大湾区科技创新资源,全面深化与东盟的知识产权合作,大力引进科技创新要素,强化产业科技创新,坚持前端聚焦、推进中间协同、注重后端转化,全面激发创新创业创造活力。
——宜居宜业宜游蓝色生态湾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生态资源优势,践行生态文明理念,优化社会保障服务和营商环境,完善城市功能,加强环境共建、生态共治,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旅游康养胜地,打造生活品质优良、经济充满活力、生态环境优美的蓝色生态湾区。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发展空间进一步优化,改革创新示范效应进一步显现,交通物流、产业发展、开放合作、生态环境、公共服务等领域一体化发展达到较高水平,基本形成综合实力强、发展活力充沛、要素流动顺畅、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发展新格局。
——一体化发展空间布局更加优化。北钦防实现协调有序、错位分工、集约高效发展,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联动发展和北部湾城市群协作水平明显提升。
——一体化综合交通枢纽基本建成。基础设施支撑能力显著增强,港口集装箱吞吐量、铁路密度、高速公路密度大幅提升,智能高效的现代综合交通和物流体系基本形成。
——一体化现代临港产业体系初步形成。七大产业集群扩量提质,临港优势产业加快转型升级,新兴产业竞争力不断提升,数字经济快速增长,产业整体竞争力明显升级,联动互补、协同发展的产业格局初步形成。
——一体化大开放合作达到较高水平。开放型经济体系加快构建,进出口总额保持较快增长,经济外向度明显提高,开放平台全面升级,在更高层次、更宽领域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
——一体化沿海生态屏障筑牢向好。生态环境协同防治水平进一步提高,联动监管机制有效运行,重要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蓝绿生态屏障作用有效发挥,生态环境更加优美。
——一体化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大力提升教育、科技联动发展水平,推进文化设施共建共享,医疗卫生资源进一步整合优化,建设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民生得到显著改善。
到2035年,北钦防一体化新格局全面形成,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全面实现,西部陆海新通道门户枢纽基本建成,现代临港产业体系富有竞争力,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更加完善,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全国前列,宜居宜业宜游蓝色生态湾区全面建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实现,经济综合实力强劲,人民生活更加富裕,成为具有区域影响力和带动力的重要增长极。
二、加快形成一体化发展空间布局
(四)构建一廊三区多点两屏障空间格局。依托铁山港-北海-钦州-防城港-东兴交通干线通道,统筹港口建设、产业发展和城镇布局,打造北部湾向海经济走廊。推动钦州和防城港深度融合,加强港口分工协作和交通互联互通,打造临港经济发达、边贸活跃、港产城共荣的钦州湾-防城湾片区;统筹北海主城区、北海工业园、合浦县城发展,打造城区品质升级、产业高端、产城一体的廉州湾片区;推进龙港新区、铁山港(临海)工业区联动发展,打造产业集聚、园区互动、港产城融合的铁山湾片区。完善城镇布局,重点加快建设北海海湾新城、防城港海湾新区、钦州港新城,创新“滨海+旅游+城镇”“口岸+边贸+城镇”等特色发展模式,打造一批特色小城镇。共建蓝绿生态屏障,筑牢青山绿水生态防线,形成陆海统筹的生态保护体系。
(五)加快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深度联动发展。依托南宁至钦州高速公路、高速铁路等南北向主要交通连接线和沿线园区,对接强首府战略,主动融入南宁都市圈,共同建设“南宁-北钦防”城镇发展轴,形成引领全区发展的龙头;协同玉林重点推进龙港新区建设,打通玉林出海通道,实现陆海联动发展;协同崇左提升沿边开放开发水平,重点加强加工贸易、跨境物流、跨境旅游合作,实现边海联动发展。
(六)协同推进北部湾城市群建设。加快北部湾城市群建设,协同广东、海南推进北部湾城市群发展,并与周边城市群互动发展,加强城市功能、产业布局、旅游互动方面的协作,共同将北部湾城市群打造成为面向东盟、服务西南中南华南、宜居宜业的蓝色海湾城市群。
三、加快建设一体化综合交通枢纽
(七)加快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国际门户港。统筹推进钦州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和钦州大榄坪自动化集装箱泊位建设,加快建成全国领先的海铁联运自动化集装箱码头;加快钦州港东航道扩建,满足20万吨级集装箱船舶通航需求,打造钦州国际集装箱干线港。推进防城港30万吨级散货码头及航道等一批港航基础设施建设,打造西部陆海新通道大宗商品集散枢纽。加快北海铁山港综合航运港和国际邮轮码头建设,规划建设铁山港30万吨级码头及航道,提升服务向海经济发展能力。引入国内外知名企业合作连片开发运营港口码头。加强进港铁路、进港公路、港口物流园区、货运站场建设,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织密面向全球的航运网络,重点开辟欧洲、非洲、美洲等远洋航线,发展与周边港口集装箱中转业务。拓展西部陆海新通道海铁联运,加快“无水港”建设,巩固提升渝桂、川桂、滇桂双向“天天班”,加快实现黔桂、兰桂等班列双向“天天班”。积极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班列与中欧班列相衔接。
(八)加快建设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加快建设钦州-北海-防城港港口型和防城港(东兴)陆上边境口岸型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推进北部湾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一体化建设,培育协同高效运营主体,集约整合物流设施,统筹物流服务资源,提升物流组织效率,构建一体化运作、网络化经营、专业化服务的物流运行体系。重点建设云桂沿边铁路、广西沿海铁路钦州至防城港段扩能改造和南宁-北海、横县-灵山-钦州港、南宁-上思-峒中高速公路等项目,畅通出海出边大通道。构建多式联运一体化网络,充分发挥玉林至铁山港铁路联通作用,联动北部湾港和西江,发展江铁海联运;规划建设平陆运河,发展江海联运;加快北海机场改造和防城港机场新建前期工作,培育航空货运航线,发展陆空联运;加快港口5G系统和北斗卫星系统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多式联运综合信息服务平台。
(九)加快建设互联互通交通网。加强北钦防重大交通基础设施统筹规划,加快大通道、大枢纽建设,提高城际铁路、高速公路的路网密度,打造“1130”快捷区域交通网。实现与南宁、湛江等周边主要城市1小时联通,规划建设“两纵一横”骨干轨道交通网和“七纵三横”高速公路网,争取国家支持规划建设南宁-合浦-湛江高速铁路。实现北钦防主城区1小时通达,重点建设东兴-防城港铁路、钦州至钦州东联络线等项目,加快北钦防城际动车公交化运营,建设东兴-防城港-钦州港-铁山港高速公路,尽快打通龙门、大风江跨海大桥等关键节点,建设北海北站铁路综合交通枢纽,实现客运零距离换乘。建设北钦防主城区与相邻园区、港区30分钟快速通道。
四、加快形成一体化现代临港产业体系
(十)加快发展临港优势产业集群。优化临港优势产业布局,统筹北钦防产业协同发展。支持北海市依托铁山港(临海)工业区,重点发展丙烯深加工为主的精细化工、不锈钢制品为主的新材料等产业;支持钦州市依托钦州港经开区,重点发展乙烯及芳烃为主的石油化工、高档纸板为主的林浆纸等产业;支持防城港市依托防城港经开区,重点发展中高端钢铁制品为主的冶金和铝铜镍加工为主的有色金属精深加工、核能为主的新能源、大豆菜籽加工为主的粮油加工等产业。实施北部湾产业倍增计划,突出打造五大传统优势产业集群,打造北部湾石化基地、冶金及有色金属精深加工基地成为3000亿级产业集群,打造林浆纸一体化基地、食品加工基地成为2000亿级产业集群,打造能源基地成为1000亿级产业集群。
(十一)加快发展临港新兴产业集群。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和产业制高点,发挥北钦防地缘优势和资源禀赋,共同培育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支持北海市依托北海工业园区、北海高新区、北海综保区等园区,加快发展智能终端及新型显示为主的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产业;支持钦州市依托中马钦州产业园区、钦州保税港区、钦州高新区等园区,大力发展先进装备制造等产业;支持防城港市依托防城港高新区、东兴跨合区、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等园区,推动发展生物制药、加工贸易、国际医疗康养和医疗制造等产业,合力将北部湾电子信息产业基地打造成3000亿级产业集群,将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打造成1000亿级产业集群。依托北海京东云、钦州华为数字小镇等,聚焦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等前沿领域,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形成数字产业集群,共同打造数字北部湾。
(十二)加快发展临港现代服务业。促进临港服务业向专业化和高端化升级发展,围绕现代物流、金融、电子商务等领域,重点建设临港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加快培育临边、临空现代物流集聚区。依法依规适时建设北部湾航运交易所、差别化发展商品类交易中心。加快建设北海北部湾国际海事法律服务中心。协同南宁构建面向东盟的金融合作新平台。加快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打造“北部湾网上丝绸之路”。
(十三)加快发展旅游和康养产业。全面提升北钦防旅游休闲基础设施水平,深入开展旅游休闲提质升级行动,大力推广北部湾全域旅游,合力打造旅游康养产业带。积极发展度假旅游、健康旅游、生态旅游,鼓励发展自驾游、邮轮游艇旅游、低空旅游等旅游新业态,把北部湾国际旅游度假区建设成为全国一流、世界知名的区域性国际旅游目的地和集散地。加快发展以养老、医疗、医药、运动、旅游、食品等为重点的北部湾康养产业。
(十四)加快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强化创新平台建设,支持区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到北钦防设立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共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鼓励科研人员深度参与产业创新活动,推动跨区域合作成果转化应用。依托北部湾大学,建设北部湾科技人才协同创新平台;依托北海海洋产业科技园区、自然资源部第四海洋研究所,建设北部湾海洋科技协同创新平台;加快在防城港建设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和跨境经济合作协同创新平台。
五、加快构建一体化大开放合作格局
(十五)提升做实开放合作平台。高标准建设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加强与北钦防重点园区联动,积极推广试验成果,放大辐射带动效应,打造高水平开放合作核心平台。加快东兴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东兴跨合区和防城港边境旅游试验区建设。以中马“两国双园”、中越跨境经济合作区为载体,创新与东盟国家产业链合作互补形式,探索跨国自贸试验区合作和中国-东盟便捷通关协作机制,在金融开放、跨境电商、服务贸易、科技教育、信息合作等方面先行先试,推动优势产能“走出去”。共建中国-东盟港口城市合作网络,实施一批重点领域标志性项目。统筹推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转型升级和协同联动发展,打造加工制造、研发设计、物流分拨、检验维修、销售服务中心。
(十六)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深入实施新一轮加工贸易倍增计划,引进一批知名企业区域性总部。北海市加快建设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做大做强电子信息和水海产品加工等外向型产业。钦州市加快建设沿海国际贸易货物集散中心,利用钦州保税港区资源加大加工贸易招商。防城港市加快发展铁矿保税混矿业务,加快互市商品落地加工试点,促进边贸升级发展。全面实施外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一站式服务平台和投诉平台。设立对外投资基金,探索“重资本、轻资产”模式,多方筹措资金,在境外并购优质项目,引导项目适时回流,积极支持北钦防产业园区项目。建立一批驻外经济联络机构和招商中心。
(十七)加强区域联动协调发展。深化泛北部湾经济合作,推进一批关键性合作项目和工程,开创与东盟合作新局面。积极争取扩大中越“直通车”通达范围,共推跨境物流和劳工一体化流动。推进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深化跨境金融合作。深化与中西部地区的交通、物流和产业合作,加快建设川港产业合作园、川桂国际产能合作产业园,共建面向东盟等地区的国际联合采购中心。深度对接大湾区,提高互联互通水平,推动承接全产业链产业转移,打造一批全产业链园区。支持北海-澳门葡语系国家产业园建设。吸引大湾区城市在北钦防共建“飞地园区”。协同对接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加强港航、旅游和康养等领域合作,打造北部湾国际滨海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
六、加快打造一体化沿海生态屏障
(十八)共筑沿海生态屏障。依托沿海红树林湿地、海洋公园和自然保护区,以及十万大山和钦州北部生态地区,改善海湾和河流入海口生态环境,增加生态保障、水源涵养、绿色产品供给等功能,打造一体化蓝绿生态屏障,形成北钦防协同、陆海统筹的生态安全格局。
(十九)共保重要生态系统。加强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加强对防城江、北仑河、钦江等重要江河源头区、湖库型饮用水源地等区域水土流失预防保护。推进三娘湾白海豚、大风江红树林、廉州湾红树林、白龙尾珊瑚礁等海洋特别保护区和海洋公园建设。抢救性保护一批重要水产种质资源及其关键栖息地,重点加强海洋类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
(二十)加强生态环境协同防治。强化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实行严格的项目准入制度。统一划定毗邻区域的生态旅游区、自然保护区、国家海洋公园和重点养殖区,实现海域管理全覆盖。严格落实河长制,推行湾长制,齐防共治重点流域水环境和近岸海域污染,构建陆海统筹污染防治体系。协同应对区域多污染物,推进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统筹布局垃圾填埋场、码头航道建设抛泥区、固体废物处置区及相关环保基础设施,规范危险废物收集处理。加快建设钦州国家级资源循环利用基地。
(二十一)健全生态环境治理联动机制。加强生态环境信息共享,统筹搭建生态环境监管一体化平台,优化完善海洋环境自动化监测系统。对可能造成跨区域污染的项目实施联合会商审批制度。健全跨区域联合执法和专项执法机制,对跨界污染事故联合开展调查和处理。
七、加快提升一体化公共服务水平
(二十二)大力发展教育文化事业。研究发布统一的教育发展主要指标,协同开展监测评估,引导各级各类学校高质量发展。支持北部湾大学与国内一流高校全面合作、协同创新,联手打造具有中国-东盟区域影响力的高校。加强北钦防教育资源深度合作,支持教师轮岗交流。积极引进国际国内优质教育资源,合力打造高水平高校。支持有条件的中小学和幼儿园实施集团化办学。持续推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共同发展职业教育,积极培育联合职业教育集团。实施北部湾职业教育升级行动计划,推进产教融合加快发展。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共建共享公共文化资源库,推动文化场馆和设施“同城化”开放。开展以泛北部湾为主题的专业论坛、会展和赛事,加强与东盟国家的文化交流,打造国际人文交流新高地。
(二十三)协同提升医疗卫生水平。整合优化区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推动北钦防医院开展高层次高水平合作,支持有条件的三级医院实施集团化办医,加快构建医联体,推广城乡远程医疗合作平台,推动电子健康卡普及应用。建立完善区域重大疾病联防联控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联动机制,建立统一的突发卫生事件信息系统。支持北海海上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
(二十四)全面增强就业和社会保障能力。强化跨区域社会保障衔接,建设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增加健康、养老、家政等服务多元化供给,鼓励联建共建养老机构。优化医保异地就医备案流程,开展便捷备案服务,全面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共同推进人社“一卡通”,全面实现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社保关系即时转移。推动北部湾市民卡“一卡通”服务升级。共同建立毕业生和农民工动态信息库,统一组织联合招聘会,定期开展北钦防创新创业大赛,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城乡常住人员全覆盖,促进毕业生和农民工就地就业。
八、加快完善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
(二十五)大力优化营商环境。率先在全区实现营商环境指标与全国先进省市并跑,营商环境综合水平达到全国一流。统一推进北钦防商事管理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政务服务“简易办”。在全区率先实现90%以上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一次不用跑”“一网通办”。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限期清理清单之外违规设立的准入许可事项、违规设置的准入环节隐性门槛、违规制定的负面清单。加快建设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推动港航物流信息接入,实现全口岸、全业务覆盖。实行非工作时间提前预约通关,实现在北部湾区域货物一次报关、一次查验、一次放行。进一步降低用地、用电、用水、用气成本。实施北部湾港优服降费行动,推行口岸收费“阳光价格”,降低和规范口岸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北部湾港集装箱运输“同港同价”,给予西部陆海新通道集装箱港口作业费用优惠支持。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和融资中介服务收费,健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限期全面清理处置政府违约失信问题,限期建立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合理补偿机制。激发民营经济活力,从市场准入、审批许可、发展支持、企业服务到监管执纪执法,建立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平等对待的体制机制。规范涉企办案,营造更加规范公正的法治环境。在自治区本级事权内,实施重点产业发展需要的税收减免和部分税收的困难性减免。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停征、取消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十六)提升园区功能水平。促进园区实行多规合一、集聚集约发展,构建主业突出、特色鲜明、配套完善的园区发展体系。重点将北海工业园区、钦州港经开区、防城港经开区打造成为3000亿级园区,进一步提升钦州保税港区、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北海市铁山港(临海)工业区、东兴跨合区等园区能级,加快形成万亿级产业集群。完善园区配套,重点推进铁山港区与南珠新城和龙港新区、钦州港区与钦州港新城、企沙港区与企沙镇深度融合。授予条件成熟的园区管委会设区市人民政府经济管理权限和部分自治区级经济管理权限,实现“园区事园区办”。创新园区建设运营模式,探索小管委、大平台管理体制,鼓励工业园区结对联合发展,实行“大园带小园”“园区+基地”等模式,鼓励企业成片开发、共建产业园区,支持社会资本建设运营特色园区。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发展“飞地经济”。完善以亩均产值、投资强度、税收、进出口额、利用外资等为主要指标的园区考核体系,实行重点园区“有进有退”的动态管理模式。
(二十七)创新一体化统筹机制。以北钦防为整体,自治区统一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重大专项规划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完善产业协调发展机制,建立产业清单管理制度,对符合自治区明确北钦防重点发展方向的产业项目予以政策和资金扶持,对石化、冶金等资源消耗大和环境容量占用大的重大产业项目统筹布局,统一调剂土地、产能、能耗、环保等指标。建立北钦防联合招商机制,统筹协调重大产业项目引进和服务。探索建立一体化利益分享与补偿机制。对自治区国有企业参与建设的一体化发展公益性项目实行差别化考核。推动制定一体化发展条例,建立跨市立法研究和立法协调机制,为一体化发展提供法规支撑和保障。
(二十八)营造良好招才引智环境。实行北部湾“优才”计划,大力引进国内国际高层次人才,培养本土人才。建立“高精尖缺”人才清单制度,探索北钦防共引共育共用人才机制,完善区域性国际化人才联合培养模式。改革人才管理制度,在北钦防实现人才跨地区、跨行业、跨体制无障碍流动。建立一体化人才保障服务标准。落实并优化高层次人才个人所得税税赋补贴,打造宽松自由和积极进取的人才工作环境。探索北部湾发展研究院体制机制创新,建立泛北部湾智库联盟,打造一体化发展高端智库。全面取消迁入市区、县(市)城区和建制镇落户限制。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在北海、钦州建立中国广西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省级分园。加强与东盟国家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合作,依托中马钦州产业园区、钦州保税港区、东兴跨合区开辟国际人力资源合作专区。建立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加大政府对技术工人、服务行业人员的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力度。对为园区和重点企业提供紧缺生活配套服务企业给予资金和政策支持。
九、强化组织实施
(二十九)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自治区北钦防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自治区党委常委、常务副主席担任组长,自治区分管副主席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北部湾办。探索建立北钦防轮值制度,负责市际沟通协调事项。探索建立北钦防党政领导干部多层级交流任职机制。建立一体化发展专家委员会。将一体化发展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北钦防绩效管理,列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范围。
(三十)强化政策支持。加快制定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新一轮优惠政策,研究出台关于国际门户港及一体化重大项目建设行动计划,优先保障相应要素资源配置。扩大北部湾产业投资基金规模,鼓励设立水运发展、产业担保等基金,自治区财政按不低于现有规模继续安排北部湾经济区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北钦防一体化发展。支持企业通过上市、发债、引入股权投资等多渠道融资。推行节能量、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以及农村闲置用地交易制度。
(三十一)强化舆论宣传。加大宣传力度,树立一体化发展品牌形象,形成推动一体化发展的舆论氛围,增强社会各方对一体化工作的认同感和积极性,引导支持各类市场主体积极、主动参与一体化规划建设。
北海市、钦州市、防城港市以及区直、中直驻桂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北钦防一体化和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采取有力措施,把本意见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自治区北部湾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跟踪分析、督促检查,重大事项及时向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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