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112377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市规划 |
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 2018年01月22日 |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升级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桂政办发〔2018〕8号 | 发布日期: 2018年02月02日 |
效力状态: |
南宁、北海、防城港、钦州、玉林、崇左市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升级发展行动计划》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1月22日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升级发展行动计划
推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升级发展,是落实“三大定位”、践行新发展理念、争创国家战略规划示范区的迫切要求。新时代,为持续发挥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龙头作用,大力发展向海经济,带动广西在更高层次、更宽领域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升级发展的部署要求,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桂政发〔2016〕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2014年修订)的通知》(桂政办发〔2014〕97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105号),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赋予广西的“三大定位”新使命,抓住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升级发展的“牛鼻子”,着力推动规划建设、开放型经济、发展动能、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同城化六个方面的升级发展,围绕“提质量、扩总量、加速度、强辐射”目标,建设开放北部湾、质效北部湾、畅通北部湾、同城北部湾、智慧北部湾、蓝色北部湾,在推动产业优化升级上下功夫,在转变发展方式上下功夫,在提高创新能力上下功夫,在深化改革开放上下功夫,增强对全区的引领带动作用和对我国西南中南地区的支撑辐射功能,提升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地位。
(二)总体目标。
率先基本建成面向东盟的国际大通道、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一带一路”有机衔接重要门户的核心区,主要指标增速全面领跑全区,经济结构更加优化,综合实力跃上新台阶,对区域性国际开发开放的支撑辐射作用显著增强。到2020年,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率先在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过1万亿元人民币、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过1万亿元人民币、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过1万美元,南宁市、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以下统称四市)GDP总量占全区比重超过40%,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9∶42∶49,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30%,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新的战略支点监测指标总体实现度达到80%以上。(自治区北部湾办牵头统计,自治区统计局与相关设区市统计局负责数据采集,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厅、发展改革委等单位配合)
二、主要任务
(一)按照新发展理念要求,打造规划建设升级版。
充分发挥规划对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升级发展的战略引领和刚性控制作用,以设区市为基础单位统筹跨市空间协调管治,提升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严肃性,强化规划实施评估和监督,提升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规划管控能力,实现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升级发展规划“一张图”、建设“一盘棋”、管理一体化。
1. 开展新型专项规划编制与系列规划研究。
编制一批发展新空间、新领域专项规划,完善规划体系。突出规划前瞻性和引领性,根据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新需求和新问题,以开放新空间、产业新领域、海洋新经济、旅游新业态、交通新设施、生态新要求等为主要对象,组织编制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先进制造业、轨道交通等一批新型专项规划。(自治区北部湾办、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等单位配合)
开展一批规划研究,增强规划编制的科学性。瞄准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趋势,立足升级发展瓶颈问题,开展南宁—新加坡经济走廊、建设南海资源开发综合保障基地、重点产业园区创新服务体系导则、重大政策整合优化等一批重大课题研究,为科学编制规划和建设管理决策提供支撑。(自治区北部湾办牵头,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相关园区管委会等单位配合)
2. 建设数字规划中心,促进规划管理动态化。
以基础数据和规划政策数字化为基础,以提升规划信息管理水平为目标,以建设涉及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各设区市及自治区相关部门的综合数据库为核心,以数据建库、数据加工、数据分析、数据清洗、数据应用为主要内容,规划建设北部湾数字规划中心,实现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规划数据的统一采集、储存、维护、更新、管理、分发、交换,促进数据精细化整合共享、专业化挖掘升值,加快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规划管理动态化、数字化进程。(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北部湾办,广西经济信息中心等单位配合)
3. 建立常态化规划评估机制,完善规划实施监督体系。
编制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规划实施评估导则。明确各类规划实施评估和督查的主体、机制、程序以及技术要求、成果标准等,完善规划实施评估体系和监测机制,推动各规划实施评估与定期考核工作有序开展,按照一致性、成效性、满意度等标准,全面总结现行规划各项内容的执行情况,切实增强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充分发挥导则对规划实施的调控和引导作用。扩大社会参与和监督,增强规划的透明度。(自治区北部湾办负责)
4. 统筹龙港新区空间性规划,推进跨市空间协调管治。
在自治区省级空间规划试点基础上,统筹龙港新区各类空间性规划,增强新区空间管控治理能力,推进“多规合一”,实现一张蓝图干到底,探索构建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跨市空间协调管治机制。(自治区北部湾办牵头,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等单位配合)
(二)深化拓展面向东盟合作,打造开放型经济升级版。
发挥“一带一路”交汇对接和陆海统筹重要节点、关键区域的区位优势,推动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面向海洋发展,全力打造向海经济,释放“海”的潜力,激发“江”的活力,做足“边”的文章。全力实施开放带动战略,加强创新能力开放合作,提升对外合作平台功能,形成陆海内外联动的开放格局。做大做实展会论坛、跨国园区、产能合作、人文交流等开放合作平台,积极谋划建设新平台和新机制,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培育新的发展动能。加快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湛江—北海粤桂合作区等重大项目建设,提升面向粤港澳台开放合作水平。到2020年,力争实现进出口总额、实际利用外资和对外直接投资在2015年基础上翻一番,外贸依存度达到60%,外向型经济对GDP的贡献率明显提升。
1. 做大做实现有平台,积极谋划新平台新机制。
充分发挥向海优势,以中新互联互通南向通道(以下简称南向通道)建设为机遇,以北部湾港为依托,加快完善开放合作平台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向海经济的力度与厚度,推动形成现代化的港口群、临港产业经济带、国际产能合作示范区等多位一体的发展格局。(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北部湾办牵头,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等单位配合)
升级“两会一论坛”。延伸中国—东盟博览会和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价值链,打造“一主多专,巡展并行”办展新模式,将服务范围由中国—东盟“10+1”拓展到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提升专业化、国际化、品牌化、信息化水平,打造中国—东盟博览会和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升级版。实施泛北部湾合作路线图,推动制定泛北部湾合作规划,建立泛北部湾经济合作部长级会议,构建产业合作与贸易投资便利化平台,打造泛北部湾经济合作论坛升级版。(自治区商务厅、广西博览局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北部湾办,广西贸促会等单位配合)
加快建设中国—东盟信息港。以中国—东盟信息港南宁核心基地为依托,加快中国—东盟网络视听产业基地、中国—东盟传统医药信息交流平台、中国—东盟电子商务产业园、中国—东盟信息港产业园、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中心二期、广西电子政务外网信息资源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积极引进大数据、云计算、跨境电商、互联网金融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及信息服务企业,把中国—东盟信息港南宁核心基地建设成为数字经济基地。推动提升中国—东盟信息港论坛的规格和影响力,充分发挥中国—东盟信息港展示中心的作用,向东盟国家及我国西南中南省份全面推介中国—东盟信息港。(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通信管理局、新闻出版广电局,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等单位配合)
推进建设中国—东盟港口城市合作网络。加快制定并实施中国—东盟港口城市合作网络行动计划,推动设立中国—东盟港口城市合作网络秘书处,建立友好港口城市关系,推动建立健全与东盟10国“一国一港”或“一国多港”的合作机制,探索建立口岸通关中国—东盟标准,推动港口通关便利化。建设中国—东盟航运服务中心和中国—东盟港口物流信息平台、中国—东盟港口大数据平台等重大项目,鼓励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内企业投资参与国外港口建设,促进港口相互投资、建设与运营,推动共建中国—东盟临港产业集群,深化互通航线、航运物流、国际贸易、港航金融、文化旅游、海事等方面合作。(自治区北部湾办牵头,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广西海事局,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等单位配合)
加快建设以南宁—新加坡经济走廊为重点的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以泛亚铁路东线、南宁—新加坡公路为纽带,推进沿线基础设施和跨国(境)经贸园区建设,推动沿线通关和投资便利化合作,加快形成优势互补、区域协作、联动开发、共同发展的区域经济体。全力以赴推进南向通道建设,加快钦州港东站货场扩建,打通“最后一公里”。大力发展海铁公多式联运,推进北海港进港铁路等项目建设。优化口岸通关,推进中越、中马“两国一检”合作,积极推动商贸、装备制造业、产业园区、物流基地等方面合作,促进互联互通,打造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争取国家支持,继续举办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发展论坛,加强与沿线国家在互联互通、投资、旅游、产业、人文等方面的全方位合作。(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商务厅牵头,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交通运输厅等单位配合)
深度融入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GMS)升级版、澜沧江—湄公河合作及孟中印缅国际经济走廊建设。完善跨境公路、铁路、港口码头、口岸等基础设施,构建可落地的优先项目动态管理库,依托GMS互联互通国际大通道和重要节点城市,推动缔结友好(姊妹)城市工程,探索共建南宁—凭祥—河内—沙湾拿吉—金边—莫拉限—曼谷陆路通道,参与大湄公河次区域电力联网建设。(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商务厅牵头,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交通运输厅等单位配合)
规划建设中国—东盟海洋经济合作试验区。探索建立中国—东盟海洋联合开发合作机制,联合海南省、广东省,推动与越南、菲律宾等国家共建海上救援中心、中国—东盟海洋研究合作中心。加快推进北海国家海洋局第四海洋研究所建设,规划建设广西北部湾博物馆、北部湾海洋生物展览馆、“一带一路”文物和艺术品交流中心。加快建设北部湾海洋产业科技园区、北部湾钦州海洋生物产业基地、中国—东盟北部湾北海现代渔港经济区、防城港市江平产业园海洋经济示范园区,打造现代高效渔业生态养殖示范区。争取国家质检总局在北海市设立国家级南珠产业标准化示范基地,支持北海市发展南珠产业。打造南海资源开发综合保障基地,拓展海洋经济新空间。(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牵头,自治区北部湾办、发展改革委、编办、质监局,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等单位配合)
推进中马钦州产业园开放创新发展。围绕建设中国—马来西亚投资合作旗舰项目和中国—东盟合作示范区目标,深化法定机构治理,完善中马钦州产业园基础设施和配套建设,全面开展招商引资工作,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建设一批标杆项目。发挥改革创新先行园区功能,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经验和政策,推动完善“两国双园”联合合作理事会协调工作机制,设立中马“两国双园”产业发展基金,探索成立中马合作银行。选择钦州港、关丹港作为实施中马“两国一检”的试点口岸,探索和推动“两国一检”新型通关便利化合作。以国际化、创新型园区为导向,以构建跨境产业链为重点,积极探索外向型经济新体制,推进产城融合进程,进一步提升“产业集聚、科技创新、制度创新”能力,将中马钦州产业园打造成为高端产业集聚区、产城融合发展样板区、科教和人才资源富集区、国际投资贸易合作试验区。(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管委会牵头,自治区商务厅、北部湾办,钦州市人民政府等单位配合)
推进钦州保税港区转型发展。充分发挥钦州保税港区的作用,加快大型集装箱泊位、智慧港等互联互通设施建设,加密国际航线航班,搞好整车、肉类、水果等指定进口口岸建设和运营,拓展国际航运物流、国际中转、国际贸易、国际产能合作、保税仓储、大宗商品交易、跨境电子商务和加工贸易等业务。(钦州保税港区管委会牵头,自治区北部湾办、发展改革委、商务厅,钦州市人民政府,南宁海关,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等单位配合)
推进防城港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工作。围绕建设“一带一路”节点城市和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试点城市,建立口岸协同发展新机制,开发建设“三合一”信息管理平台,培育港航服务发展新模式。完善跨境经济合作区项目协调机制,加快东兴冲榄工业园等跨境经济合作区配套园区建设。探索与周边国家共同建立金融合作信息交流和会商常态化机制。支持中国东兴与越南芒街开展跨境自驾旅游,积极推进跨境旅游合作。(自治区北部湾办牵头,自治区旅游发展委、教育厅、商务厅、农业厅,防城港市人民政府等单位配合)
2. 转变国际贸易发展方式,着力构建外向型经济新体系。
深入实施“加工贸易倍增计划”。积极承接国内外加工贸易产业转移,重点引进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机器人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世界知名品牌商和代工商,以及研发、结算和地区总部,提高本地配套水平,形成产业链,将广西北部湾沿海、沿边打造成为加工贸易承接地和集聚区,实现2020年加工贸易进出口额比2016年翻一番。加快建设加工贸易转移承接载体,重点发展南宁、北海、钦州国家级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和北海出口加工区、钦州保税港区、南宁综合保税区、凭祥综合保税区4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加快培育防城港、玉林、崇左3个城市和中马钦州产业园区、东兴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南宁高新区和北海工业园4个园区,打造南宁—钦州—北海电子信息加工贸易产业带,加快形成加工贸易向重点区域集聚发展的态势。在规划审批、项目落地、用地支持、劳动力培训、国际市场开拓、产业链配套、产业集聚园区发展等方面,加大对加工贸易支持力度。(自治区北部湾办、商务厅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南宁海关,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等单位配合)
促进外贸发展优进优出。推进外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外贸竞争新优势。打造“一站式”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开展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培育北部湾服务贸易产业集群。完善钦州保税港区整车进口和肉类进口、水果进口口岸建设,扩大汽车进出口贸易和冷链产品进口贸易。完善边境小额贸易扶持政策措施,扶持实施“互市+加工”发展模式,推动边民互市贸易由穿岸而过变为落地加工。(自治区商务厅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北部湾办,南宁海关等单位配合)
争取创建国际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将扩大进口与产业发展相结合,对接国内中部地区有色金属、钢材加工产业,扩大国内短缺能源、资源和原材料的进口。继续鼓励从东盟等地区进口水果、蔬菜、中药材等产品。鼓励企业进口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促进产业技术创新。支持加工贸易企业扩大原材料及机械、家电、纺织服装、电子元件等行业的中间产品进口。促进沿边产业发展和进口商品落地加工,加快形成边境地区进口新优势。充分利用跨境电商等新型贸易模式,适度扩大一般消费品进口,拓展进口新增长点。推动中国—东盟博览会进一步拓展进口功能。完善自治区进口贴息目录,建设一批进口促进平台。(自治区商务厅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北部湾办,广西博览局,南宁海关等单位配合)
促进外资利用增量提速。围绕全面提升外资参与度的目标,加快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降低外资准入市场门槛。开展跨国公司暨世界500强“八桂行”活动,大力引进世界 500强企业、知名跨国公司在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设立区域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财务中心、结算中心、物流仓储中心、共享服务中心。推进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建立“一口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外商投资纠纷投诉调解平台,改进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制度。实施中国—东盟运营商计划,建立外商投资管理“一站式”服务平台。明确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利用外资任务,建立园区利用外资考核体系,将北部湾重点园区打造成利用外资的先行区和示范区。(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商务厅牵头,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投资促进局等单位配合)
加快国际产能合作示范基地建设。围绕构建东盟企业进入中国大陆的“落脚点”和中国企业走向东盟市场的“始发站”,加强面向东盟的燕窝加工贸易基地、中国—东盟信息港信息安全产业基地及东盟优势商品产业平台建设,构建跨国产业链和服务链,将中马“两国双园”和中越“两国一区”打造成为国际产能合作、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示范区。落实自治区“一国一标志项目”工程,加快推进在东盟国家境外园区合作项目建设。鼓励采取政府共建、企业共建、“托管”共建等多元方式建设跨国(境)产业园区。加强面向东盟的稀土高铁铝合金电缆产业基地、中国—东盟植物药与天然药研究与产业化基地建设,打造沿边产业带。加快推动中国—东盟企业家联合会的组建,建立中国—东盟民间中小商业机构互驻机制。(自治区北部湾办,相关园区管委会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商务厅,广西博览局等单位配合)
促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积极争取国家批准北海出口加工区升级为综合保税区,支持具备条件的地方申请设立保税物流中心和综合保税区。加快申请设立南宁铁路口岸。促进与加工贸易相关联的销售、结算、物流、检测、维修和研发等生产性服务业有序发展。在有条件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推行“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的监管服务改革。促进保税港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与周边区域实现网内网外联动发展,支持在内陆设立保税港区功能延伸区。推动钦州保税港区、凭祥综合保税区、南宁综合保税区、北海出口加工区等开放平台与境外相关平台联动发展。(自治区商务厅牵头,自治区北部湾办,南宁海关等单位配合)
3. 推进重点试验平台建设,打造沿边开放新高地。
积极推进中越跨境经济合作区申报和建设工作。推动中越两国政府尽快批复跨境经济合作区共同总体方案,加快推进中国东兴—越南芒街跨境经济合作区、中国凭祥—越南同登跨境经济合作区规划建设,谋划推动设立中越水口—驮隆跨境经济合作区、中越爱店—峙马跨境经济合作区。加快推进跨境经济合作区中方区域相关规划编制和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双方在通关、标准互认、产业链构建等环节的务实合作。(自治区北部湾办牵头,自治区商务厅、发展改革委,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等单位配合)
加快推进东兴、凭祥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加快落实东兴、凭祥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着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和深化经贸投资合作,加快工业化、国际化进程,重点发展国际商贸物流、进出口加工、文化旅游、国际会展、跨境电子商务等产业。鼓励先行先试,积极探索以贸易投资、人员往来、交通运输、货币结算便利化和沿边金融等为主要内容的制度创新,建设集边境贸易、加工制造、生产服务、物流采购等功能于一体的国际贸易基地、国际物流中心、进出口加工基地、国际人文交流中心。(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教育厅、民宗委、公安厅、民政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卫生计生委、旅游发展委、北部湾办、金融办,南宁海关,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等单位配合)
推进建设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升级版。搭建多层次、多领域、全方位跨境金融合作交流平台,建设区域性跨境人民币结算中心、区域性货币交易中心,扩大金融业双向开放,推动设立广西—东盟“一带一路”基金,加大引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金融机构力度,探索推动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在东盟国家设立分支机构。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后台运营服务、金融信息服务、金融人才交流培训基地。(自治区金融办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商务厅、外侨办,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银监局,广西证监局,广西保监局,南宁海关,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等单位配合)
提升口岸服务和通关便利化水平。推动北海航空口岸扩大开放,推动北海、钦州、防城港口岸扩大开放。进一步完善和提升广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一、二期建设,做好国家“单一窗口”标准版培训、宣传、推广工作,启动和完成“单一窗口”三期建设,将“单一窗口”从海港和陆路口岸扩展至南宁、北海航空口岸,实现广西“单一窗口”与国家标准版的融合共享。建立口岸权力清单和收费清单制度。探索与越南、马来西亚开展“两国一检”通关模式。推动设立广西北部湾中心海关。继续推动境外游客特别是东盟游客在广西一类口岸的落地签证,推动中越跨境陆海循环游灵活选择出入境口岸。(自治区口岸办牵头,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旅游发展委,南宁海关,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广西公安边防总队,广西海事局,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等单位配合)
4. 建设区域性国际要素资源集散平台,提高综合配置能力。
规划建设区域性国际大宗商品交易中心。设立现货、股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中心、黄金交易中心等金融资源配置平台,推进中国—东盟商品交易中心、中国—东盟进口商品采购基地、中国—东盟经贸信息港、南宁现代化建材加工及物流配送中心、中国(广西)东盟商贸城、防城港国际区域性大宗矿石交易中心、北部湾(钦州保税港区)国际商品交易中心等项目建设,建立能源、化工、矿石等大宗商品的交易平台、信息平台、展示平台和服务平台,创新大宗商品供应链金融服务体系,推动各种生产要素向北部湾流动汇集。建设南宁国际性物流城市,打造北部湾区域性国际物流枢纽,大力发展报关报检、船代货代、原产地认证、检测维修、出口退税等外经贸中介服务,推进建设一批内外贸高度融合的专业市场,形成中国—东盟商品双向流动的集散中心。(自治区商务厅、北部湾办牵头,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等单位配合)
规划建设面向东盟的跨境电子商务中心。深入实施“电商广西、电商东盟”工程,建设中国—东盟(南宁)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中马“两国双园”跨境电子商务经济合作试验区,完善南宁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综合平台,吸引国内外跨境电商企业落户广西,设立面向东盟的电子商务总部。发展“海外仓”、“沿边仓”,打造面向东盟的跨境电子商务中心。(自治区商务厅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等单位配合)
建设区域性跨境人民币业务中心。大力发展面向东盟国家的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规范发展边境互市贸易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争取扩大人民币与非主要国际储备货币特许兑换业务试点范围。提升区域性跨境人民币业务平台(南宁)功能,打造跨境资金汇划“高速路”。继续推进人民币与周边国家货币银行间市场区域交易,推动扩大币种范围和业务规模。着力推进与东盟国家跨境人民币双向贷款、双向债券、双向股权投资等业务试点,推动人民币国际投贷基金加快设立并发挥效能,强化中国—东盟货币指数应用。(自治区口岸办牵头,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公安厅、外侨办,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单位配合)
创新跨境劳务合作机制。积极探索跨境劳务合作新模式。用“四证两险一中心”规范跨境劳务合作管理。在东兴、凭祥两个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开展中越跨境劳务合作先行先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在全区边境地区推广实施。(自治区商务厅牵头,自治区公安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外侨办,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单位配合)
(三)全面深化改革创新,打造发展动能升级版。
围绕打造全区改革先锋的发展目标,在提高创新能力和深化改革开放上下功夫,向综合配套改革和创新要动力、要效益,推动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实质性突破,推动由重硬件建设向软硬件协同配套转变,由重财税扶持向重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转变,进一步优化经济区发展环境,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增强发展内生动力,实现新旧动能接续转换,促进发展方式由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
1. 设立行政审批局和综合执法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实施三张清单管理。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三张清单,实施“一份清单管边界、一支队伍管执法、一枚印章管审批、一份单卡管通关、一个号码管服务、一张绿卡管引才、一个平台管信用”的新举措,设立行政审批局和综合执法局,推行政府管理由注重事先审批转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扩容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立“不见面审批服务体系”,加快推进网上办、集中批、联合审、区域评、代办制、不见面六项工作,促进行政审批信息共享和公开,逐步形成“线上线下同步”的一体化审批体系。(自治区编办、北部湾办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政管办,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等单位配合)
推行企业简易注销制度和企业服务专员制度。推进“三简化一引入”。登记程序进一步简化,不再要求企业办理清算组备案,即可办理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进一步简化,不再要求企业提交清算报告、清税证明;公告方式及时间进一步简化,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程序的企业可选择在报纸或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告。引入承诺制及异议撤销机制。建立“一对一”精准对接服务专员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长效服务机制。(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政管办牵头,自治区北部湾办,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等单位配合)
2. 拓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深化土地管理改革。
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结余周转指标有偿使用制度,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有偿使用交易。支持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各设区市建立健全产业用地的供地方式、供地弹性年期和差别化的地价管理政策,鼓励盘活利用城镇存量建设用地,大力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有效增加建设用地供给,提高产业用地保障能力,促进用地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牵头,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厅等单位配合)
3. 深化用海管理体制改革,激发向海经济活力。
深化用海审批制度改革,建立自治区沿海岸线和涉海规划协调会商制度,完善自治区沿海岸线使用联合审核机制,创新海域使用审批服务机制。优化海域空间规划,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陆海资源,促进陆海经济协调发展。推进涉海区域“多规衔接”,贯彻国家用海政策,落实年度围填海控制指标。建立海域使用权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创新海域使用审批服务机制,制定实施闲置用海处置管理办法,促进用海方式向“集约型”转变。加强海洋生态管理,建立协同护海体制机制,把海洋资源开发利用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有机结合起来。严格执行海洋生态红线制度,健全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体制机制,探索建立海洋生态补偿制度和生态修复制度。强化集约节约用海,严格围填海指标管理,建立闲置用海盘活机制。建立海上联合执法和专项督察机制,建立海洋管理问责制度,完善海洋法规体系,全面加强用海管理能力建设。(自治区北部湾办牵头,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海洋和渔业厅、环境保护厅、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林业厅等单位配合)
4. 深化港口建设与经营改革,提升港口核心竞争力。
推动海港、空港、内河港、公路港、信息港功能组合,实现“五港联动”,加快推进海铁等多式联运改革,建立港口与沿海铁路一体化运作机制,进一步降低铁路运输成本。积极推进内陆“无水港”体系建设,提升北部湾港对货源的辐射和集聚能力。鼓励大型港口企业从生产经营型管理向资本营运型管理转变。(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自治区北部湾办、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等单位配合)
5. 构建特色区域创新体系,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高新技术园区和农业科技园区提升发展工程,加快南宁和北海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海和钦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创新发展,支持钦州等自治区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争创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持玉林、崇左、防城港创建自治区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持玉林创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支持玉林、北海创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创新型城市和区域性创新中心,打造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高新技术产业带。实施“中国—东盟科技伙伴计划”,建立面向东盟的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建设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中心二期等项目,推动成立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产业联盟,举办中国—东盟科技论坛,合作开展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海洋综合调查与研究,打造与东盟科技合作新高地。(自治区科技厅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农业厅、知识产权局,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等单位配合)
建设创新创业平台,创建以服务东盟为主题的全国双创示范基地。加快南宁创客城、南宁·中关村“双创”示范基地、玉林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等“双创”平台建设。引入行业领军企业、创业投资机构、创业服务机构等社会力量,建设南宁创新创业基地。建立健全“互联网+”创业网络体系,打造创业服务与创业投资、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开放式服务载体。在开发区、特色产业园区、驻邕高校和有条件的城区建设一批创业创新孵化器,加快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空间。大力发展风险投资、天使投资,加快建成我国首个面向东盟创业创新主题的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发展新经济、培育发展新动能、打造发展新引擎。(自治区科技厅、发展改革委牵头,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委,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等单位配合)
出台北部湾创业创新行动计划。构建“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梯级孵化体系和“创业投资+债权融资+上市融资”多层次创业融资体系,打造全域覆盖、功能完善、特色突出、全区领先、示范带动的创业支撑体系,完善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公共服务平台,推进北部湾(北海)科技企业孵化器、钦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孵化及研发基地、北部湾电子信息产业孵化基地、防城港创业孵化器、崇左市科技创业孵化器等一批创新创业平台建设。(自治区科技厅、发展改革委牵头,自治区北部湾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相关市人民政府等单位配合)
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建设科技服务集聚区。突出高新技术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以项目带动、资源整合、产学研联盟等多种方式,建设一批行业、产业、企业创新中心(工业技术研究基地)。支持高新技术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共建研发中心,结成产学研战略联盟,促进人才、技术等创新要素向企业流动,全面提高企业主导产品和关键技术的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新产品、新工艺研发进程。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支持企业开展重大产业关键技术、装备和标准研发攻关,打造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科技服务聚集区。(自治区科技厅、发展改革委牵头,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质监局等单位配合)
6. 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
进一步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报建手续,探索实行先建后验的管理模式。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做强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提升企业投资功能,以资本引导服务北部湾重大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大力推动企业上市融资,扩大直接融资规模,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推动设立北部湾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构建科技—资本—技术转化一体化平台,鼓励搭建专业子公司平台,发起设立创投、天使投资等私募基金,引导风险投资加大对种子期和初创期创新型企业的资金投入。以移交—经营—移交(TOT)、精选多元管理人(MOM)等模式为重点搭建不同投资策略、偏好的二级市场证券投资平台。建立健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机制。(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自治区财政厅、金融办、投资促进局,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广西证监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等单位配合)
7. 实施重大人才工程,打造区域性人力资源集聚区。
建设北部湾人才小高地。坚持以国家级人才、院士后备人选、八桂学者、特聘专家等高端人才为引领,加强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留学人员创业园等科技平台建设,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进一步深化职业院校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充分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建设一批示范性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公共实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培养大批高技能人才。办好中国—东盟职业教育联展暨论坛,实施“广西高校国际化提升工程”和中国—东盟精英人才培育工程,推进中国—东盟留学生“双万人”计划,打造“留学广西”品牌。加快筹建中国—东盟联合大学、北部湾大学城,支持成立东盟海上丝绸之路研究院,建设中国—东盟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自治区教育厅、科技厅等单位配合)
统一发放“北部湾人才服务绿卡”。建立健全人才激励机制,在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推广建立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促进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公平公正、充满活力的人事管理制度。探索制定北部湾统一的人才政策,统筹使用各类人才资金,对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统一发放“北部湾人才服务绿卡”,根据相关标准享受住房、落户、社会保险、医疗保障、子女入学、配偶就业等公共服务方面的优惠政策和便利服务。优化科技人才职称评审制度,推行科技成果股份分红激励政策,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落实科技成果转化有关政策,激发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热情。(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自治区科技厅、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教育厅、公安厅等单位配合)
(四)构建高端高智高效产业体系,打造产业发展升级版。
以振兴实体经济为着力点,以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为主攻方向,打造现代化经济体系,在推动产业优化升级上下功夫,形成特色产业链,培育壮大一批千亿元产业园区,提升产业集群水平,探索和推广“产业基地+产业基金+创新平台+创新联盟”四位一体的产业发展新生态系统,推动制造业和服务业融合发展,实现经济结构更加优化。到2020年,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过1万亿元人民币,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增加值等指标增速领跑全区,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达到49%。
1. 打造六大“千亿级”集群,加快优势工业转型升级。
以产业园区为载体,以大项目支撑、大集团引领、小企业配套、大品牌创建为抓手,推进“整机+配套”“原材料+制成品”等模式,提升专业化协作和本地化配套能力,重点打造电子信息、石油化工、冶金精深加工、轻工食品、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和健康六大“千亿级”产业集群。突出“产业向海”,重点发展临港产业,着力构建现代向海产业体系。(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北部湾办等单位配合)
打造“三千亿级”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围绕高端化、品牌化、体系化目标,以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宁江南工业园区、北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海工业园、钦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防城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为依托,建设南宁—钦州—防城港—北海电子信息高新技术产业带,加快建设北海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基地、中国电子北部湾信息港、北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基地、新加坡电信中国呼叫中心基地及东盟产业融合大数据服务基地、中马钦州产业园、富士康南宁千亿产业园等,加快布局电镀、模具等产业链条,增强研发、结算、营销等功能,打造以电子元器件、计算机、通信设备、数字电视及软件开发服务为主的电子信息产业集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厅牵头,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等单位配合)
打造“两千亿级”石油化工产业集群。以钦州石化产业园、北海铁山港石化基地为龙头,打造两个超千亿元石化产业园,支持申报国家级石化产业基地。突破芳烃、乙烯产业链,重点发展原油加工、油气开发和精细化工、化工新材料等产业,促进炼化一体化发展,推动核心产品本地化。(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牵头,自治区北部湾办,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相关园区管委会等单位配合)
打造“两千亿级”冶金精深加工产业集群。促进冶金产业“二次创业”,以防城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性冶金基地、北海铁山港(临海)工业园不锈钢基地、玉林龙潭产业园不锈钢制品基地、崇左锰产业基地建设为龙头,重点发展钢结构用钢、高品质特殊钢、不锈钢等高附加值钢材品种,加快发展高端原材料、有色金属精深加工产品和下游产业,促进产业优化升级。(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自治区科技厅,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等单位配合)
打造“两千亿级”轻工食品产业集群。以打造“北部湾绿色健康产品”品牌为发展方向,实施品牌带动和产业链延伸战略,促进轻工食品业与高新技术产业、互联网融合,加快建设沿海粮油加工基地、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食品产业基地和广西·中国糖业产业园、中国(南宁)—文莱清真食品产业园、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轻工食品加工产业园、防城港市粮油加工基地、中国(玉林)—文莱中医药健康产业园、玉林服装生产基地、广西凭祥农产品加工物流项目、崇左东盟特色农副产品及边境食品加工产业园等项目。(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自治区糖业发展办,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等单位配合)
打造“千亿级”装备制造产业集群。依托防城港钢铁精品基地、玉林新型装备制造示范基地、防城港海森特及新材料船舶项目、中船钦州大型海工修造及保障基地和金川、诚德等冶金项目,引进中国中车集团、上汽通用五菱、吉利、众泰、韩国斗山工程机械等龙头企业,建设北部湾汽车制造基地和南宁机械装备制造基地,促进装备制造业向技术自主化、制造集约化、设备成套化、服务网络化发展。(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自治区投资促进局,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等单位配合)
打造“千亿级”生物医药和健康产业集群。依托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玉林健康产业园等园区,发展壮大南宁海王、中马慧宝源、修正药业、中恒制药等龙头企业,形成生物医药产业基地。抢抓中医药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的契机,围绕有序化、集约化、优质化、高端化发展目标,以玉林市中药港为依托,建立源头可溯、过程可控、流向可追的闭环监管体系,实现全区中药材及香料贸易的规范管理,引导中药材及香料加工增值,把玉林打造成为中国—东盟自贸区最大的中药材种植、加工、贸易中心和国际健康产业名城。(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自治区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局,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相关园区管委会等单位配合)
2. 实施新兴产业“倍增计划”,推动新兴产业创新发展。
打造全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示范区。深入落实《中国制造2025》,以产学研结合、军民融合为依托,以关键领域和重点产业为突破口,以培育企业主体为抓手,充分发挥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基金的引导作用,推动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培育北部湾新的经济增长点。(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等单位配合)
——新一代信息技术业集聚区。加快建设南宁大数据产业园、北海高新区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基地、北海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基地、钦州北斗导航产业基地、中国—东盟(钦州)华为云计算及大数据中心、中国—东盟信息港产业园、中国—东盟智慧城市示范产业园、中国—东盟网络视听产业基地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集聚区。(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厅牵头,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相关园区管委会等单位配合)
——高端装备制造集聚区。重点规划建设北部湾修造船及海洋工程制造基地、南宁研祥科技装备东南亚总部集群,加快玉柴工业园、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北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高端装备制造业集聚区建设。(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厅、发展改革委牵头,自治区北部湾办,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相关园区管委会等单位配合)
——生物产业集聚区。重点建设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物医药产业园、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生物医药产业园、北海银河生物产业园、钦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物医药产业园、中马钦州产业园和玉林中医药健康产业园,打造南宁国家高技术生物产业基地、沿海海洋生物产业基地和国家基本药物重大疾病原料药基地、沿边中草药产业种植基地及深加工基地。(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自治区科技厅、北部湾办、海洋和渔业厅,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相关园区管委会等单位配合)
——新材料产业集聚区。加快建设广西科天水性产业园、钦州稀土高铁铝合金电缆新材料基地、防城港新型合金材料基地、玉林装配式建筑与现代新型建筑产业基地、崇左稀土产业园、崇左锰系动力电池储能材料基地、南宁纳米材料研发和生产基地。规划建设北海、钦州石墨烯和超高压输配电装备产业基地、中国—东盟医药产业协同创新平台与产业化基地等重大项目。(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等单位配合)
——新能源产业集聚区。重点续建防城港红沙核电项目,加快北海、防城港、钦州新能源基地建设。加快建设防城港和钦州港生物柴油项目、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协鑫分布式能源项目、顺风新能源产业基地、北海薄膜太阳能光伏产业园项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厅,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等单位配合)
——节能环保产业集聚区。重点建设南宁节能环保技术研发和产品生产基地及节能环保服务业集聚区、钦州石化产业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园区、玉林(福绵)节能环保产业园、玉林再生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园区、崇左糖业和锰业循环经济示范基地。(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自治区科技厅、环境保护厅,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等单位配合)
——新能源汽车产业集聚区。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计划,积极组建新能源汽车产学研战略联盟,加快建设南宁(源正)新能源汽车生产基地、钦州卓能新能源锂电池生产基地、钦州保税港区新能源汽车基地、崇左动力电池生产基地。(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厅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等单位配合)
培育新经济新产业新业态。大力发展互联网经济、物流经济、智能经济、生态经济、高铁经济、空港经济,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在中高端消费、创新引领、绿色低碳、共享经济等领域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拓展经济发展空间。引进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大型企业和关键技术、项目,重视金融与新经济新产业新业态融合,增强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厅、金融办,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银监局,广西证监局,广西保监局等单位配合)
支持打造智能制造基地。以中马钦州产业园和各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为主体,积极推动智能制造基地建设。在应用方面,聚焦生物制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重点领域,建设智能工厂或数字化车间,推广应用个性化定制、柔性化制造、异地协同开发、云制造等智能制造新模式。在网络方面,实现设备、加工对象、生产线、制造系统、产品、供应商之间的智能互联,形成以“服务互联网”和“物联网”为基础的智能传输网络。在平台方面,争取创建一批智能制造领域的国家级创新中心、检验检测、信息系统安全监管和工业云服务等平台。在数据方面,通过加强新型传感器、数据采集板卡等工业数据采集器件和设备研发,建立面向重点行业的工业云,采集产品数据、运营数据、价值链数据以及外部数据,实现经营、管理和决策的智能优化,鼓励制造企业发展与用户数据对接的“以销定产”、“个性化定制”等销售和服务模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北部湾办,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相关园区管委会等单位配合)
3. 推动重点园区“四化六升级”,培育千亿级园区。
推动园区集群化、融合化、智慧化、绿色化发展,促进园区产业升级、质效升级、设施升级、营商环境升级、管理运营升级、开放合作升级。培育壮大10个左右千亿元园区,包括壮大南宁高新区和凭祥综合保税区,培育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宁富士康产业园、北海铁山港(临海)工业区、北海工业园、防城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钦州石化产业园、钦州保税港区、玉柴工业园成为千亿元园区。(自治区北部湾办、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牵头,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相关园区管委会等单位配合)
4. 启动现代服务业聚集区建设扶持计划,促进服务业扩量提质。
重点扶持建设一批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包括南宁中央商务区,东兴、凭祥沿边金融服务中心和国际综合性服务业聚集区,钦州保税港区国际贸易和航运物流基地,中马钦州产业园跨境金融服务中心,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凭祥物流园,南宁空港物流园,中越边境中药材商贸物流中心,防城港市区域性国际商贸物流中心,中国—东盟检验检测认证高技术服务集聚区,南宁高新科技创新园,北海高新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基地,北海高新技术创业园,北部湾海洋科技创新港,北海海洋科技创新园,北部湾国际滨海养生健康服务基地,玉林中医药健康产业园,扶绥乐养城等。(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自治区科技厅、商务厅、金融办、质监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银监局,广西证监局,广西保监局,相关市人民政府等单位配合)
支持南宁建设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着力建设1个服务外包核心集聚区(高新区),加快培育4个服务外包特色集聚区(五象新区、青秀区、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宁东盟经济开发区)。大力发展软件和信息技术、金融、生物医药、文化创意设计、交通物流、工业等领域服务外包。抓好南宁·中关村“双创”示范基地、南宁软件园等项目载体的建设运营,大力支持引入服务外包企业。实施国际市场多元化战略,推动在岸服务外包和离岸服务外包协调发展。提升南宁服务外包平台综合应用水平,拓宽政府和企业购买服务领域,优化资金、技术、人才、信息等资源要素配置。(自治区科技厅、商务厅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南宁市人民政府等单位配合)
5. 建设北部湾国际旅游度假区,推进特色旅游发展。
打造面向东盟的国际滨海旅游胜地。建设面向东盟的邮轮母港、国际邮轮码头以及海上游艇基地,加快建设北海冠头岭—银滩、涠洲岛、钦州茅尾海、三娘湾、防城港江山半岛、东兴金滩旅游度假区以及十万大山国家森林公园、中泰(玉林)国际旅游文化产业园、明仕国家旅游度假区和左江花山岩画文化景区等国际休闲度假区。大力发展以滨海旅游为核心的向海经济服务业,构建智慧旅游平台,打造具有国际水平的亚热带滨海度假地。(自治区旅游发展委牵头,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等单位配合)
规划建设“中越边关揽胜游”精品线路和“海上丝绸之路”等国际精品旅游线路。联合打造“中国(北海、钦州、防城港)—越南(下龙、砚港、胡志明)—泰国—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度尼西亚—文莱—菲律宾—中国(香港—海口—北海)”等“海上丝绸之路”国际精品旅游线路。重点打造和推介“南宁—防城港—东兴—爱店—宁明—凭祥—龙州—大新—龙邦—靖西—百色”等中越边关国家风景道精品游线路。(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发展改革委、商务厅牵头,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等单位配合)
加快建设中越国际旅游合作区和中国—东盟跨境旅游集散中心。将中越德天—板约、中越友谊关—友谊、中越东兴—芒街国际旅游合作区建成国际旅游试验区,塑造一批民族风情浓郁的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在口岸签证、旅游项目建设用地等方面争取国家层面的政策倾斜,打造中国沿边旅游对外开放先导区和国际旅游目的地。规划建设中国—东盟跨境旅游集散中心,设置合理规范的管理体制,统一旅游集散中心的建设和运营标准。(自治区旅游发展委牵头,自治区商务厅、发展改革委,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等单位配合)
6. 实施产业综合提升工程,提升产业发展品质。
建设全国重要绿色产业基地。按照存量绿色化改造、增量高端化发展的要求,推动沿海传统工业和临港工业、能源基地、产业园区绿色化改造升级,以提供绿色农海产品、高附加值制成品、生态旅游产品为重点,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实现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的全面发展。(自治区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北部湾办、农业厅、海洋和渔业厅、旅游发展委等单位配合)
推进产业园区循环生态化改造。重点实施南宁生态产业园建设工程,南宁、玉林再生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基地和再制造产业基地建设工程,广西·中国糖业产业园建设工程,沿海石化传统产业园区生态化改造工程,南宁高新区、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等综合型园区改造工程,将现有产业园区改造成为静脉产业型园区、主导产业链型循环生态化产业园区。实施资源型产业生态化改造、新兴生态产业发展和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自治区北部湾办,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等单位配合)
(五)破除互联互通瓶颈,打造基础设施升级版。
突出“通道向海”,坚持新建与改造同步、内通与外联并举,实施互联互通攻坚战,加快构建功能配套、智能高效、安全便利的现代基础设施体系。到2020年,力争实现沿海港口吞吐能力达到4.5亿吨,集装箱吞吐量力争超过500万标箱,通道和枢纽作用更加突出,辐射带动的作用更加强劲。
1. 推进北部湾区域性国际航运中心规划建设,提升港口综合竞争力。
完善大能力专业化港口体系。围绕打造北部湾千万标箱大港的目标,以国际化、大型化、专业化、深水化、网络化为发展导向,突出北海港的客运功能、钦防港群的货运枢纽功能,优化沿海港口布局和分工协作,加快新建防城港40万吨级码头及航道、钦州港20万吨级集装箱码头及航道、北海国际邮轮母港及北海铁山港区航道三期工程等一批深水航道和大能力泊位。建设拓展国际班轮航线,加强与国内外航运公司合作,提高航线班数,重点开通来往东盟国家的国际班轮,积极开辟日韩和欧美的集装箱直航班轮航线。推进连接南宁港至北部湾港的平陆运河规划建设。(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北部湾办牵头,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等单位配合)
推动航运服务集聚区建设,设立北部湾航运交易所。围绕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海洋经济和现代服务业发展战略需要,从构建区域性国际航运要素配置中心和交易中心的目标出发,加快完善提升航运服务功能,加快建设国际贸易与航运中心服务大楼、航运服务企业总部基地、国际航运服务中心。设立北部湾航运交易所,探索建立航运交易标准体系、安全体系和管理体系,研究制定并发布北部湾航运指数。进一步促进航运要素、航运企业以及航运人才的集聚,力争建成北部湾(防城港)国际航运服务中心和北部湾(钦州)国际航运服务中心。(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牵头,自治区北部湾办,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等单位配合)
开通西南中南“五定”班列、桂越集装箱专列。依托南向通道建设,组织开行发往西南中南地区的“定点(装车地点)、定线(固定运行线)、定车次、定时(固定到发时间)、定价(运输价格)”的快速货物列车。对接中欧班列,开通桂越集装箱专列,形成由重庆经广西北部湾港到新加坡的海陆联运线路。(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北部湾办、商务厅,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等单位配合)
对内构建无水港群,对外构建港口合作网络,形成北部湾港内外一张网。对内依托南向通道建设,以新加坡(南宁)综合物流园区作为重要的无水港节点,加快西部内陆地区“无水港”布局规划建设,切实增强港口组货揽货能力,降低港口物流成本,提高广西北部湾港综合竞争力。对外依托中国—东盟港口城市合作网络,积极参与多国多港建设,大力投资东盟港口,积极参与建设运营,加快推进北部湾港与东盟国家港口合资、合作,缔结友好港口、友好城市,推动建设临港物流园、产业园,实现港产联动发展。(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牵头,自治区北部湾办,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等单位配合)
建设沿海煤炭储运交易基地和配送中心。完善沿海地区煤炭储运体系,加快建设北部湾煤炭储配基地和防城港、北海、钦州煤炭物流园区,重点建设国投交通5000万吨煤炭储运基地一期、神华北海能源基地1000万吨煤炭储运配送中心、华电合浦综合产业园煤炭储运配送中心等项目,实施已有煤炭储运基础设施扩能改造,完善码头、堆场、接卸系统等配套设施,加强与铁路、公路、水路运输的中转衔接,扩大煤炭吞吐和运转能力。加快健全沿海地区煤炭交易市场,充分利用港口物流平台和信息资源优势,将“堆场”变“市场”,同步推进港口与交易中心建设,优化基地软硬环境,为交易各方提供信息、物流、金融、担保等多样化、个性化服务,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流通效率,形成层次分明、功能齐全、手段先进、运行规范的煤炭交易市场。(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等单位配合)
推动液化天然气上岸工程。加快完善天然气储备体系,加大近海油气开发力度,继续推进沿海地区大型油气储备库、接收码头、接卸设施建设,重点建设中海油广西液化天然气(LNG)储运库项目、中石化北海LNG工程二期等储运工程,扩大油气储备规模。(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等单位配合)
优先推进水铁、公铁联运,完善集疏运体系。按照货运无缝衔接的要求,大力发展以港口为依托的水铁、公铁等多式联运,重点提升集装箱物流链运作水平。建设北部湾集装箱办理站,重点建设由水铁联运、公水联运组成的重要生产原材料和能源运输系统,由沿海水铁、公水联运等组成的滚装汽车运输系统和集装箱运输系统。加快合浦至铁山港铁路(货运线)、北海铁山港、防城港企沙、钦州三墩等铁路支线以及贵港至合浦高速公路、玉林至湛江高速公路(广西段)、沿海高速公路改扩建、南宁大塘至北流清湾高速公路、滨海公路等建设,推进公路港建设,探索建立公路甩挂运输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项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牵头,自治区北部湾办,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等单位配合)
建设智慧港口,推进港口智能化发展。以物联网和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应用为手段,对广西北部湾区域港口进行智慧化改造,推动港口园区、物流和临港工业等方面智能化发展,形成布局合理、保障有力、功能完备、服务高效、资源集约、安全环保、管理先进的现代化智慧港口体系。(自治区北部湾办、交通运输厅牵头,钦州保税港区管委会,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等单位配合)
2. 推进跨境铁路、公路建设,打造陆上东盟通道。
服务中国—中南半岛(南宁—新加坡)经济走廊建设,打通陆上从南宁经越南—老挝—柬埔寨—泰国—马来西亚一直到新加坡的通道。推动建设连接沿线国家主要城市的公路和铁路网络,优先推进凭祥—凉山—北江—河内和东兴—芒街—下龙—河内高速公路、南宁—凭祥—同登—河内和防城港—东兴—芒街—下龙—海防—河内铁路、横模口岸桥、水口至驮隆界河二桥建设,加快构建凭祥跨境综合货运枢纽,推动中越跨境直达汽车运输,努力实现陆上东盟通道客运“零距离”换乘、货运无缝衔接。提升边境口岸集疏运能力,加快建设崇左—水口高速公路,规划建设防城港—崇左—靖西沿边铁路,推进边境公路提级改造工程。(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牵头,自治区北部湾办,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等单位配合)
3. 加快推进北向高铁建设,打造南北国际新通道。
以南宁为枢纽,加快推进贵阳—南宁高速铁路,南宁—呼和浩特高速铁路,湘桂铁路南宁至凭祥段扩能改造,玉林至北海和玉林至益阳铁路改造,南宁第二、三高铁动车所,北海动车所,防城港—崇左—百色—文山—蒙自铁路建设。改造南宁火车站,续建南宁东站,建设南钦高铁五象站,启动南宁北站(武鸣高铁站)建设。连通国家“八纵八横”高速铁路网,向北对接渝新欧国际铁路联运大通道。(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牵头,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等单位配合)
4. 建设合湛铁路,融入沿海高铁大通道。
以支撑服务北部湾与东部沿海地区联动发展为目标,重点消除“瓶颈路”和打通“断头路”,加快推进合浦—湛江、防城至东兴高速铁路建设,打通防城港—钦州—湛江—阳江沿海高速铁路通道,填补国家沿海高铁大通道的“最后一公里”,促使东部沿海大通道向西部沿海地区延伸。(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牵头,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等单位配合)
5. 建设面向东盟的区域性国际航空中心,升级北部湾航空网络。
充分发挥航空在“面向东盟的国际大通道”建设中的比较优势,围绕构建中国—东盟“空中走廊”目标,以南宁吴圩国际机场为重点,北海、玉林等机场为支撑,优先加密面向东盟和国内主要城市的航班和航线,形成高效、安全、迅捷的航空运输网络。推进南宁吴圩国际机场航权升级,争取72小时过境免签,并开放与东南亚、南亚的第五航权。实施南宁吴圩国际机场扩建工程,提升国际化水平,实现与东盟国家主要城市航线全覆盖,构建面向东盟的空中国际门户,提高运输保障能力。完善支线机场布局,加快推进新建玉林机场。加快建设南宁伶俐、北海涠洲岛、防城港城区、钦州钦南区、玉林容县、崇左大新和龙州等一批通用机场或通用航空基地。(广西机场管理集团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等单位配合)
6. 重点建设滇桂工业专业输电线路,构建西南能源运输大通道。
融入国家“西电东送”和“西气东输”总体布局,积极推进以沿边沿海地区向内陆输电、输气为重点的跨区域能源通道建设,加强与云南、贵州等周边省份的电力合作,重点实施滇桂工业专用输电线路工程,优先建设防城港—凭祥—龙州—大新—靖西—那坡—富宁—文山的沿边工业专用输电线路项目。进一步推进沿海核电建设,继续推动北部湾大型煤炭储备基地、防城港和北海煤炭物流园区建设。(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等单位配合)
7. 实施沿海标准化海堤工程,完善水利设施和安全保障体系。
统筹考虑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沿海三市的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条件,加快实施沿海标准化海堤工程、重要城市防洪排涝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工程等,提高防洪调蓄和防灾减灾能力。优先实施沿海标准化海堤工程,加快建设钦江东I堤和Ⅱ堤海堤、大田匡海堤、滨海新城海堤一期、大岭围海堤以及三娘湾大环堤段、钦州湾堤围工程平山堤段、大灶江海堤、防城港海岸保护与整治工程、防城港企沙港区企沙南作业区防波堤工程等,推动黎头咀海堤加固。在保证防洪防潮安全的前提下,结合沿海生态保护、休闲旅游等发展需要,赋予海堤景观、休闲、娱乐、旅游及文化等多种功能,将沿海标准化海堤打造成为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的“安全线”、“民生线”、“生态线”。(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自治区水利厅、海洋和渔业厅,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等单位配合)
8. 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智能服务和安全保障水平。
按照“量力而行、有序发展”的原则,突出补短板、提水平、优服务,统筹推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基础设施智能化和安全化建设,探索“互联网+基础设施”新模式,加快建设智慧交通、智能管网体系,推广应用不停车电子收费系统(ETC)。完善安全管理体制,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提升应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保障能力。优先建设南宁市轨道交通、南宁至崇左城际铁路、玉林—贵港城际铁路,南宁—浦北—云浮和玉林—桂林高速公路等项目,提升南宁至北海、钦州、防城港高速铁路城际服务功能,增强城市交通基础设施综合承载力。(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牵头,自治区北部湾办、科技厅,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等单位配合)
(六)大力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打造同城化升级版。
切实处理好大城市与小城镇、新区与旧城、创新与承接的关系。积极将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向海经济建设结合起来。加快实施同城化纵深发展工程和城市新区、智慧城市、生态宜居城市等建设工程,共同打造国家级蓝色海湾城市群。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新型城镇化、区域协同化发展质量和水平全面提升。
1. 实施同城化纵深发展工程,促进发展成果共享升级。
推进户籍同城化。在四市探索实行农村籍应届高校毕业生来去自由的落户政策。简化办证手续,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积极推动社会管理服务创新,协同推广有关“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深化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进一步缩小与户籍挂钩的城乡福利、待遇差异。(自治区北部湾办、公安厅牵头,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科技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综治办,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等单位配合)
推进交通物流同城化。聚焦群众出行便捷化需求,率先建立公交、地铁、出租车、公租自行车、高速公路ETC交通一卡通系统,建立安全、高效、分级的清分结算体系以及统一的密钥管理体系、完备的行业监管制度体系,推广近距离无线通讯技术(NFC)手机一卡通。加快实现广西(城市)交通一卡通、ETC与广西铁通卡对接和整合,提升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高速公路ETC车道、服务网点、用户车辆覆盖率,以及四市公共交通“一卡通”的使用率,扩大应用领域。有效整合城际客运资源,推动滨海公路互联互通,实现轻轨规划对接,全面启动“同城动车公交化”运营工程。优化布局区域物流基地、五港联动、冷链物流、海运空运线路,全面推动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物流业一体化发展。(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北部湾办牵头,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科技厅,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等单位配合)
推进金融税务服务同城化。依托广西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进四市信用信息共享互通,加快实现信息查询、运用等方面的互查互认,推进经济区社会信用体系一体化建设。加快“信用南宁”与新型智慧城市融合发展,鼓励南宁市创建成为国家级“信用示范城市”。推进国税、地税区域协作,加快促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国税、地税在税收协调、服务融合、征管协同、信息共享、经验互鉴等方面的同城化发展。(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地税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自治区国税局,南宁市人民政府牵头,自治区财政厅、北部湾办,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等单位配合)
推进商务服务同城化。深化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商事制度改革,通过“统一申请材料标准、统一审查标准、统一核准流程”,开展工商登记(含企业住所、营业场所、企业名称等)同城化,实现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城际间工商登记“无差别、无障碍、无壁垒”。做大做强面向东盟国家的外贸综合服务平台,积极引进外资入驻产业园区,规划建设北部湾经济区跨境电子商贸物流园,有效优化配置外贸资源,加快实现对外贸易互通有无、调剂余缺。(自治区工商局、商务厅牵头,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等单位配合)
推进人力资源保障同城化。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继续完善和落实就业创业政策,重点适应产业转型升级,合理应对结构性就业矛盾,大力开展职工岗位技能提升、职业技能鉴定和创业能力培训,探索试行“职业培训劵”制度,加快实现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职业培训标准统一。积极构建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城乡一体的人力资源保障信息系统,全面实现经济区内基础信息管理、业务办理和内部管理系统功能的统一应用。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优化公共服务,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自治区北部湾办、教育厅,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等单位配合)
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同城化。围绕建设蓝色海湾城市群,编制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一体化规划,建立生态环境联防联治平台和机制。加强生产、生活、生态岸线的统筹协调。科学划分岸线功能,严格控制岸线利用项目准入门槛。落实集约节约用海,控制用海项目填海规模。(自治区北部湾办牵头,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海洋和渔业厅,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等单位配合)
推进旅游同城化。推进边关风情旅游带国家风景道和滨海度假区建设,加快形成具有地域特色的边海风景道。加快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全域旅游直通车南宁和北海网点建设,实现异地租车还车。(自治区旅游发展委牵头,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等单位配合)
加快实现医疗卫生服务同城共享。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拓展社保“一卡通”业务范围,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建设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为优化医疗资源、降低医疗成本、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积极探索医学检验服务外包,进一步完善跨市医疗机构医学检验结果互认制度。(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牵头,自治区北部湾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食品药品监管局,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等单位配合)
规划建设北部湾医疗资源共享平台。建立和完善满足各类医疗机构发展共性需求的支撑服务体系,优先推动跨市居民健康档案互联互通,加快电子病历、预约挂号、远程医疗会诊建设,实现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综合管理等六大业务应用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建立完善重大传染疾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公共卫生应急队伍、应急专家、应急物资资源共享。健全二三级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对口支援长效机制,鼓励优质医疗资源通过组建医疗联合体、合作办院、设立分院等形式跨区域发展。(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牵头,自治区北部湾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应急办,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等单位配合)
深化教育同城化。建立四市教育协同领导机构,构建决策、协调与执行三级管理体制和协调机制。采取名校集团化、城乡中小学互助体等方式,加强市际合作办学,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继续实施四市初中升学“考试命题、考试科目、考试形式、考试时间、考试内容、评卷方式、成绩呈现”七个统一。探索建立北部湾基础教育学校联盟,完善中小学教师研训合作机制,大力推进教学科研一体化。以重点职业学校为核心,整合职业教育资源,搭建职业学校交流学习平台,共同打造职业教育品牌。(自治区教育厅牵头,自治区北部湾办,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等单位配合)
2. 推进重点新城新区建设,构建新型城镇体系。
积极推动五象新区建设成为国家级新区。推动南宁五象新区申报创建国家级新区,全面完成五象新区规划,加快构建“一核、两廊、五区”总体布局,打造成为经济发展新引擎、扩大对外开放新载体,积累体制机制新经验、创新产城融合新模式、开拓绿色集约发展新路径。(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北部湾办牵头,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南宁市人民政府等单位配合)
着力打造“1+5”新城新区体系。突出新城新区在城市改革创新和功能完善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快北海廉州湾新城、防城港海湾新区、钦州滨海新城、玉林玉东新区、崇左城南新区建设,形成以五象新区为龙头的“1+5”新城新区体系。突出规划引领,出台进一步做好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重点新区规划建设工作的意见,加快各新城新区发展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组织编制,指导各新城新区健康有序发展。(自治区北部湾办、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等单位配合)
推动新城新区健康发展。严格新城新区设立条件,控制新城新区建设规模。促进产业集群发展,推动产业优化升级。适度控制开发强度,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统筹生产区、办公区、生活区、商业区等功能区规划建设。推动功能混合和产城融合,在集聚产业的同时集聚人口,建设生态宜居新城,防止新城新区空心化。促进新城新区与旧城共生发展,将新城新区打造成为辐射带动区域发展的重要增长极、产城融合发展的重要示范区,进一步提升新城新区在区域发展中的战略地位。(自治区北部湾办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等单位配合)
3. 依托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建设,打造智慧北部湾。
加快实施“宽带中国”战略,深入推进南宁、北海、钦州、玉林等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建设,推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重点抓好智慧港口、智慧园区、智慧物流、智慧交通等领域建设,搭建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公共信息共享平台和一体化公共数据库,构建智能化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便捷化的社会公共服务体系、精细化的城市创新管理体系、全方位的城市安全保障体系,促进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的系统大集成、数据大开放、业务大协同,切实增强智慧北部湾建设带来的便捷、高效、创新的感受度,让智慧北部湾建设成果惠及全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自治区北部湾办、住房城乡建设厅、科技厅,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等单位配合)
4. 建设“一圈四区”,打造北部湾国家级沿海城市群。
建设南宁都市圈。以加快建设南宁特大城市和区域性国际城市为目标,推进要素集聚,强化国际合作、金融服务、信息交流、商贸物流、创业创新等核心功能,引导加工制造、商贸物流、旅游服务等功能向外围节点地区集聚,进一步提升南宁辐射带动北部湾城市群、联动发展珠江—西江经济带的核心引擎作用。合理选择空间扩展模式,完善区域性基础设施,推动中心城区功能有机疏散,带动吴圩—扶绥、伶俐—六景、宾阳—黎塘等城镇组团一体化发展,强化都市圈内各城镇之间的分工协作,建设规模大、功能全、带动强、辐射广的现代化南宁都市圈,全面提升核心竞争力。(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北部湾办牵头,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南宁市人民政府等单位配合)
建设北海、钦防、玉林、崇左都市区。全面优化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城镇体系,增强区域性中心城市的集聚力、辐射力、竞争力。加快产业和人口集聚,提高要素集聚、科技创新、文化引领和综合服务功能,强化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提升北海、防城港、钦州对蓝色宜居湾区建设的支撑作用,突出玉林带动粤桂交界地区发展和崇左带动沿边城镇开发开放的能力。推动北海主城区与铁山港区、合浦县城以及福成镇、南康镇、营盘镇、白沙镇等一体化建设,完善中心城市功能,提升港口后方集疏运能力,打造北海都市区。推动钦州市区和防城港市区、东兴市区与黄屋屯镇、久隆镇、东场镇、康熙岭镇等一体化建设,统筹协调防城港和钦州港发展,共同扩展港口腹地,打造钦州—防城港联合都市区。推动玉林主城区与福绵区、北流市中心城区以及民乐镇、民安镇等一体化建设,重点推动城市空间扩展、产业发展合作、设施共建共享,打造玉林都市区。推动崇左主城区与中泰产业园以及濑湍镇、新和镇、江州镇等一体化建设,加快推进人口集聚,重点扩大城区规模,打造崇左都市区。(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北部湾办牵头,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等单位配合)
融入国家级北部湾城市群建设。围绕向国家级城市群跃升的战略性目标,以共建共保最洁净海湾为前提,协同广东、海南建立健全城市群联动发展机制,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共同将北部湾城市群建设成为面向东盟、宜居宜业的蓝色海湾城市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北部湾办牵头,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等单位配合)
5. 落实美丽广西建设要求,建设生态宜居城市。
加强城市修补和有机更新,加快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建设完善地下综合管廊、给排水、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构建便捷生活圈,提升城区功能和活力。把城市设计贯穿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全过程,实施城市“留旧、留文、留魂”工程,注重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延续民族特色和历史文脉。以加强近岸海域利用与保护为目的,实施围填海建设工程。划定海洋生态环境红线,将保护珍稀植物纳入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内容,实现生产、生活、生态岸线协调统一,提升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活力和吸引力。完善港口船舶垃圾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提升污染物管理控制水平。实施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提升城市发展弹性。(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厅牵头,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等单位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统筹协调,健全自治区北部湾办与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自治区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建立“一事一议”制度、半年报制度、奖励制度、容错纠错机制等。自治区北部湾办会同有关部门合力推进行动计划有效实施,加强对本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评估和督促检查。(自治区北部湾办牵头,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等单位配合)
(二)增强资金保障。
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财政资金对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升级发展的支持,优先组织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创新型和龙头型企业申报中央基建投资等有关补助资金。创新多元化投入机制,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综合运用投资入股、投资补助、定额补助、以奖代补、贷款贴息、担保补贴、基金注资等多种形式筹集建设资金。有序引导社会资金和民间资本按市场化运作方式参与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升级发展,搭建新型投融资平台,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通过多渠道集资方式,持续增强资金保障力度,全面推动本行动计划有效落地。(自治区北部湾办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金融办、投资促进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银监局,广西证监局,广西保监局等单位配合)
(三)优化政策支撑。
切实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政策,强化政策整合优化,确保政策落地见效。实行“一企一策”、企业服务专员等制度。加快研究制定对落户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企业总部、采购中心、研发中心等的具体鼓励政策。聚焦引进培养、使用评价、分配激励等重点环节,探索建立更灵活的人才管理体制。重点优化创新用地、用电、用海等产业发展要素相关政策,将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用地的储备和供应、用海的规模和范围与各级土地利用规划、海洋发展规划相衔接。完善土地储备制度和市场调控机制,推进用海体制机制改革。对产业用地的供地方式、供地年限和地价实行差别化管理,优先保障新增建设用地。落实海洋相关规划要求,推动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商务厅、国土资源厅、财政厅、海洋和渔业厅等单位配合)
(四)突出项目建设。
突出标志性重大项目和重大工程建设的引领作用,全力抓好重大项目的申报和争取工作。完善重大项目库,实施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实施年度重大项目计划,形成“建成一批、投产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的良性循环。围绕央企合作、桂商回归、工业升级和新业态培育、互联互通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领域,重点推动100个左右前期工作完善、条件成熟、发展前景较好、带动作用明显的标志性项目建设。推动审批流程再造,实行并联审批模式,加快推进各类项目建设落地。(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自治区北部湾办、工业和信息化委,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等单位配合)
(五)加大宣传力度。
组织开展宣传推介活动,并在官方网站开辟“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升级发展”专栏,利用报纸、电视台、电台等传统媒体以及互联网、微信、微博等新媒体,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升级发展的重大意义、重大项目进展情况、先进典型等。(自治区北部湾办牵头,自治区文化厅、新闻出版广电局等单位配合)
政策解读:《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升级发展行动计划》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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