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产业园区改革发展办公室 主办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26479 主题分类:
发文单位: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年01月21日
标  题: 自治区北部湾办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文字号: 北部湾办报〔2021〕7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1月22日
效力状态:

自治区北部湾办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1-01-22 12:00     来源: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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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

2020年,我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以及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部署和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2019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要求,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以法治为引领,努力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各项任务,助推北部湾经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现将我办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措施和成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为切实做好我办依法行政工作,提高法治建设水平,我办成立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主体责任,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各业务处室主要负责人具体抓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

1.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我办无行政立法权,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方面,我办主要从政策解读方面加强政府规章解释工作:一是加强政策解读,2020年12月19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新时代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并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政策解读座谈、图文和在线访谈等多渠道做好解读工作。二是通过广西12345政府服务热线,及时回答社会关切问题。三是在我办部门网站设立政策解读专栏,及时发布北部湾经济区政策解读文章,引导社会各类经济主体参与和支持北部湾经济区发展。

2.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以立法促进发展。《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0年3月实施至今十年来,对于保障北部湾经济区(以下简称经济区)开放开发,加快经济区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在经济区开放开发新形势、新要求下,为充分发挥《条例》规范、保障和引领作用,进一步发挥北部湾经济区的龙头作用,带动全区在更高层次、更宽领域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自2017年底起,我办成立条例修订起草小组对《条例》进行修订完善,加强《条例》与国家和自治区的方针政策协调衔接;进一步理顺经济区与行政区的关系,调动经济区各级政府以及各园区的积极性;在经济区内开展行政体制、投资、贸易、金融等领域的改革创新,营造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加强经济区协同发展,新增北钦防一体化发展的内容,为一体化发展提供立法支撑。在经过反复调研征求意见、全面梳理和论证的基础上,2020年7月24日,《条例》(修订草案)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为提升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我办严格执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相关规定,制定自治区北部湾办《党组工作规则》,明确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行政过错追责制度。我办各处室在起草编制北部湾经济区中长期规划、制定关系经济区发展全局性重大政策文件,尤其在起草推进北钦防一体化发展的意见和规划过程中,严格遵循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一是遵循决策调研,坚持做到不调研不决策,先调研后决策。注重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以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布实施《关于促进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的若干政策规定》(桂政发〔2014〕5号,以下简称若干政策)于2020年底执行到期。自2019年起,我办对若干政策进行修订,若干政策编制工作组先后到区内外调研,深入北部湾经济区6市,就若干政策编制内容与相关部门、园区、企业进行座谈调研了解情况,并在自治区北部湾办网站开展问卷调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历时8个月,经多次易稿修改,评估论证形成修订稿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二是做好咨询论证。在修订若干政策过程中,我办成立政策修订课题组,邀请广西社会科学院、党委政策研究室专家学者担任政策修订课题组顾问,广西生产力促进会的专家担任组长、副组长和成员,参与研究起草政策,确保意见和规划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三是提高社会参与度。在制定政策、意见和规划过程,我办摒弃闭门造车,多次通过调研、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征求自治区各有关单位、经济区6市及各园区管委会、企业的意见,广开言路,避免“一言堂”,提升政策制定的精准度和科学性。

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和备案审查工作,做好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为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我办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明确由政策宣传处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在全面审查的基础上,围绕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开展重点审查、专项审查,积极配合自治区、各市法规规章的征求意见答复工作。经核实,2020年,我办尚无以本办的名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我办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支持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高度重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2020年,我办承办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和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提案共计22件,其中人大建议4件,政协提案18件。建议、提案内容涉及北部湾经济区规划、产业、港口基础设施建设等各个领域。为高质量做好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我办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大、政协要求,创新办理答复工作思路,注重与代表委员沟通交流,针对新情况、新要求,进一步改进办理方式方法。一是把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作为促进北部湾经济区开发开放工作的强大动力,作为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作为检查工作的一面镜子。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处室专人承办、综合处督办的办理机制。二是规范办理程序,进一步增强办理合力。在办理前期阶段,做到事先与代表委员有电话沟通,了解代表委员思想意图。在起草答复材料阶段,及时将建议提案答复内容初稿发给代表委员,征求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在办理完成答复阶段,及时将正式答复文件送达代表委员手中,代表及委员对办理态度和办理结果满意度达到100%,得到了代表、委员们的一致好评。三是明确办理要求,进一步提升办理实效。做到“三坚持、三比对、三规范”,“三坚持”,即坚持在调研后答复、坚持在充分沟通协商后答复、坚持依法依规答复,防止在情况不明、事实不清的情况下草率答复,防止违反政策法规乱答复。“三比对”,即将答复内容与建议提案所提意见进行认真比对,看答复是否“对题”,措施是否“对症”;将答复内容与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比对,看答复是否妥当,有无违反法律法规和不符合政策的内容;将要求解决的问题与客观条件比对,看是否符合现实情况,有无解决条件,能否创造条件加以解决。“三规范”,即办理流程规范、协商沟通规范、答复格式规范。

(五)深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营造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

1.领导带头学法。办党组坚持把学习法律知识作为一个重要内容,将学习法律知识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办党组成员结合工作实际,带头查找在学习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整改措施,积极改进。

2.加强全办干部法律培训。切实发挥处室党支部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办党组要求各处加强组织学法,把学法工作纳入处室党支部学习计划。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加大对宪法、保密法、党章党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提高干部法律意识。一是利用党支部集中学习时间,认真学习宣传《宪法》、党章党规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内容,提高我办党员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在全办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二是组织本办的涉密人员参加自治区保密局举办的涉密人员保密知识培训班,学习保密知识,增强保密意识。三是积极组织全办干部参加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考试,通过以考促学,推进了干部法治知识水平的提高。2020年9月25日,我办邀请“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法典宣讲团”成员、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一级高级法官戴红兵到我办开展民法典专题法治讲座,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从中知晓民法典、掌握民法典,推动实现公民权利保障的法制化,用民法精神指导工作生活。

3.借助新媒体平台加大宣传。一是充分利用重要节点广泛普法。2020年,我办利用“12.4宪法宣传周”,通过楼道电视、部门网站、微信工作群和微信微博宣传弘扬宪法精神。二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依托本办部门网站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增强政务工作透明度,保障群众对政府部门工作的知情权,促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三是充分利用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起草制定过程向社会开展普法。2020年,我办无法律法规规章出台。在制定政策过程中,对社会关注度高、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我办广泛听取公众意见。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政策草案及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动员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及时通过本办部门网站向社会通报征求意见的有关情况,增强社会公众对政策的理解和认知。政策出台后,通过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图文解说、在线访谈等方式向社会进行宣传解读,方便社会公众理解掌握。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创新有待加强。现阶段法治政府制度建设、制度执行和制度宣传等方面的工作方式方法有待创新,需进一步打开新的工作局面。

(二)利用法治思维分析问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我办工作职能主要是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北部湾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北部湾经济区的规划建设发展,无行政执法职能,一些同志认为本办无执法权、无审批权,没有对外服务窗口,把法治建设片面理解为“执法建设”,重业务、轻学习的思想依然存在,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干部理论联系实际的深度和广度不够,利用法治思维分析问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

(三)法治队伍建设亟待加强。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人员力量不足,目前我办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由本办政策宣传处承担,此外还需兼顾北部湾经济区宣传推介、网站运营管理、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多项工作,在完成自治区党委、政府交办的任务情况下,在抓细抓深抓实方面有待加强。

三、我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情况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指示精神,以身作则,严格践行。办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广西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要求,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做到依法治办、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把法治建设纳入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真正把实施办法所列职责履行好、落实好,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自觉为全办作表率。

(二)认真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办党组成员特别是党组书记认真研读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领会文件精神,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思想觉悟和行动自觉。要求各业务处室釆取多种形式组织学习,把规定和实施办法列为重要培训内容,教育引导干部职工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能力。充分利用本办部门网站和新媒体,广泛深入宣传规定和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带动全办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切实发挥党组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我办严格履行依法治区的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充分发挥党组统揽全办、协调各方作用,支持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和处室党支部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全年无一起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事件发生。

(四)强化监督,确保《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全面落实。办党组主要负责人将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接受全办干部职工监督。办党组明确提出对于各处室负责人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将依照有关党内法规和规定予以问责,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真正落地见效。树立鲜明的用人导向,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情况纳入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加大考核力度,作为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办将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一)提高全办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健全并落实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和掌握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定期或不定期对干部职工进行依法行政知识培训。

(二)继续推进依法行政建设

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和程序。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制度,做到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自觉接受人大法律和工作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做到依法秉公用权。健全督查督办机制,提高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质量。畅通社情民意诉求渠道,加强行政复议应诉能力建设。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让行政权力在法治轨道上公开透明运行。

自治区北部湾办

2021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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