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上午,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我区近期部署开展的全区矿业权整合和“小散乱”企业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相关情况。记者从会上获悉,广西将实施针对性政策措施,利用2年时间集中开展专项行动,通过整合和治理,坚定推动广西矿业高质量发展,让“有色金属之乡”真正成为戴在广西头顶上的“皇冠”。
广西是全国有名的“有色金属之乡”,有色金属特别是关键金属产业发展潜力巨大,在维护国家矿产资源安全和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方面意义重大。2024年,广西有色金属产值3937亿元,今年产值有望突破4500亿元,占全区工业产值比重超15%。由于历史原因,所形成的“小散乱”问题和由此衍生的涉重金属环境污染,已成为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需要的“拦路虎”。
如何破解有色金属特别是关键金属产业发展的瓶颈?今年以来,广西以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排查整治涉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同时统筹推进有色金属、关键金属产业高质量发展。其中,推进矿业权整合和“小散乱”企业综合治理,是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一步,是绕不开、躲不过的两场硬仗。
在矿业权整合方面,主要针对未满足生产安全要求、开发布局不合理等矿山进行整合,重点矿种主要是铅、锌、锡、锑、钨、锰、金等金属矿产。到2027年底,力争全区采矿权数量由现在的2612个减少至1800个以内,大中型矿山比例从目前的61%提升至80%以上。
在“小散乱”企业综合治理方面,通过关停取缔、整合重组、升级改造等措施开展分类处置,用3—5个月的时间,对纳入关停取缔的应关尽关,初步转变矿业开发领域“小散乱”现象;到2027年底,实现选矿、冶炼、加工企业生产管理全面规范,大中型企业的比例由现在的43%提升至60%以上,根本扭转我区矿业开发领域“小散乱”局面。
为保障专项行动顺利开展,日前,广西已出台《关于加强矿业权管理促进矿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广西矿业权整合和“小散乱”企业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方案》,通过实施针对性政策措施,为专项行动保驾护航。
自治区明确,关于整合主体,可通过三种方式确定。一是鼓励整合区内的各矿业权人自行协商确定整合主体;二是鼓励各市引进大型矿业企业以协商收购、持股等市场方式参与整合;三是对无法通过自行协商或市场方式确定整合主体的,在保障矿业权人合法利益基础上,由各市将整合范围内的矿业权协商收回,并与矿区废渣处理、污染治理等一并打包,统一规划后重新公开出让。
在激励措施上,广西将支持企业设备更新、智改数转、绿色低碳改造、产品创新、工艺和装备升级等,推动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规模化、园区化发展,促进矿区统一开采规划、统一生产系统、统一安全管理和生态修复,支持整合主体和大中型矿山加快矿山智能化建设。开辟多部门协同审批服务“绿色通道”,对完成整合的矿区,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将采矿权深部、周边零星分散及现有矿业权之间的夹缝资源配置给整合主体。
此外,专项行动配套推出约束措施:列为整合对象的矿业权,在完成整合前,暂停办理转让、变更、延续、抵押、探矿权转采矿权,以及项目核准(备案)、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手续。对矿业权人拒不参与或无故拖延整合的,依法依规对其矿业权进行处置。
(记者 唐广生 叶焱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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