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南宁海关会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商务厅,广西税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分局共同组成联合验收组,对南宁综合保税区二期开展联合验收,联合验收组听取了建设情况汇报,开展了实地勘验和闭门评审,并与自治区人民政府代表签署了验收纪要。待南宁海关报请海关总署批复同意后,南宁综合保税区二期将正式封关运营。南宁综合保税区二期的建设验收,标志着广西外向型经济发展再注新动能,对南宁市加快建设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国际化大都市具有重要意义,对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和深化我区与东盟国家开放合作将发挥积极作用。
2024年4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批复同意南宁综合保税区调整规划范围,调整后南宁综合保税区总规划面积2.15平方公里,其中,一期围网面积0.897平方公里,已于2017年4月13日正式封关运营;二期规划面积1.254平方公里,东至南崇铁路,南至南宁绕城高速,西至马巢河,北至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和沙井站,重点发展高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农产品加工、供应链物流等产业。目前,南宁综合保税区二期基础和监管设施均已建设完毕,已具备封关运作条件。
近年来,自治区园区办作为广西综合保税区发展的统筹协调部门,会同南宁海关等有关部门以及相关市人民政府协同联动,强化统筹协调、要素保障、业务指导,积极克服全球产业链供应链重构调整、国际经贸形势变化等多重超预期因素影响,采取有力措施对推动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下步将以验收为契机,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更优服务推动南宁综合保税区二期建设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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