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至2023年,全区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年均降幅率分别为31%、21%,因灾死亡失踪人数和前五年均值相比下降35%
■实现对143家重大危险源危化品企业、33家烟花爆竹企业、60家非煤矿山企业在线监测
6月25日,记者从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获悉,近年来,全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形势总体平稳,2018年至2023年,全区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年均降幅率分别为31%、21%,因灾死亡失踪人数和前五年均值相比下降35%。广西努力以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不断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我区深入实施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和自治区20条细化措施,实行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党政主要领导双主任制,制定实施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推动落实“党政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要求。瞄准企业“一把手”安全素养、从业人员素质等短板弱项,用好明察暗访、举报、问责、挂牌督办、警示教育等手段,持续督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着力开展专项整治。今年,我区部署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推动现场督导检查1100余次,培训超过20万人次,检查企业14.3万余家(次),排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1173项、完成整改813项。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有效发挥职能作用,协调推进消防、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城镇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有力扭转较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态势。
更加注重预防工作。我区实现对143家重大危险源危化品企业、33家烟花爆竹企业、60家非煤矿山企业在线监测;实行节假日、重大活动和关键节点安全形势会商研判机制;配合组织矿山、危化品、燃气、钢铁和铝加工(深井铸造)领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培训,帮助企业提升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广西安全生产条例》完成修订,增加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生产监管规定等内容,解决一批基层热点难点问题;制定实施《广西安全生产约谈实施办法》《全区生产安全事故“举一反三”工作机制》,推进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制定《广西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用好专业力量为企业提供安全咨询和整改指导;每月发布全区事故情况通报,对较大事故提级调查、挂牌督办,严肃事故调查处理。(记者 赵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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