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时间:2017年12月12日
答复时间:2017年12月12日
提问:广西用海体制改革首开全国先河的改革措施有哪些?
答复:一个是“多规衔接”, 按照陆海统筹、一体发展的原则,整合各涉海规划,理清规划层级之间、规划主体之间、海域空间规划与其他涉海规划之间的关系,形成既有空间顶层设计、又有具体海域用途统一的空间规划体系,形成“一本规划、一张蓝图、一个平台”,建立健全相互协调、充分衔接的规划编制和项目布局,在围填海区域逐步实现控制性详细规划,使陆域规划与海域空间规划无缝衔接,实现陆海统筹发展。有条件的沿海市县可在重点开发的海域开展“多规衔接”试点工作,总结先进经验逐步推广。
另一个是建立自治区沿海岸线和涉海规划协调会商制度。完善自治区沿海岸线使用联合审核机制,建立协调会商制度。由自治区北部湾办牵头,与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环保厅、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等涉海部门共同组成自治区沿海岸线和涉海规划协调会商工作组,负责对我区用海进行统筹协调。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的涉海规划,在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前,应先报协调会商工作组征求意见。规划编制部门需根据协调会商工作组意见修改完善。对协调会商工作组意见有异议的,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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